化工安全---有毒物质及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
大连大学 化工系 王亮
一、有毒物质分析
二、案例分析
1. 事故经过
2013年5月31日13时15分,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更夫发现12号库南侧玉米堆上方冒烟并报告。粮库当即出动自备的一台消防车和60余人展开扑救,火情无法控制,同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火情,林甸县消防大队6台消防车约20分钟后到达现场投入灭火。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火灾发生时室外温度34℃,风力7-8级,高温和大风使火情顺势蔓延,造成连营火灾。
随后,林甸县政府组成的应急指挥部向邻近县区、厂矿请求增援,大庆市公安局组织四支消防队伍、24台消防车辆先后到达现场参与灭火。林甸县城内建筑工地停止施工,各类铲车、翻斗车30余台全部被调往灭火现场。到16时30分左右,明火基本被扑灭,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2013年6月1日早晨,大量人力正在对过火的粮囤进行清理,共有78个储粮囤表面过火,储量4.7万吨。其中玉米囤60个,储量3.4万吨;水稻囤18个,储量1.3万吨。直接损失大约8000多万元。
2. 直接原因
火灾的直接原因是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通过询问大量现场目击证人以及勘査火灾现场,在排除放火的可能后,首先确定起火部位位于12号堆垛南侧。消防专家在起火部位提取了粮食输送机的配电箱,并送公安部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合鉴定结论,最终查明该起事故是“由于穿过金属配电箱的导线与配电箱箱体摩擦,致使导线绝缘皮破损,短路打火,引燃配电箱附近可燃的苇席和麻袋,进而引发火灾。”
3. 间接原因
(1)自然环境
粮食自燃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很大的可能性。粮食发热的形成,主要是粮食自身和微生物进行呼吸而产生热量积聚的结果。粮食发生自燃需要三个条件:一是水分大;二是氧气足够;三是周围有易燃物。根据相关资料,最初起火储粮垛是今年刚刚收储的新玉米。露天室外气温突然升高,加上采取直接灌压方式堆高,这样中底层由于盖压水汽得不到挥发,粮垛内部温度、湿度就会自然升高。由于新收储颗粒状态保持良好,缝隙较大,加上大风因素,又为中底部氧气供给带来方便,突然吹到临界燃点处,就引发了失火现象。
(2)管理环节
年年都有类似的高温、大风环境,所以责任不能推给天灾,更要追查人祸。首先,粮食堆放在露天就是违规的,《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中央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其次,违规违章安装设施及电缆(线),重要防火区域电缆电线未进行穿管保护、用电设备没有漏电保护设施;在恶劣天气下违规违章指挥和进行运粮、攒堆作业;储位之间没有采取物理隔离。另外,在有天气升温、大风预报的情况下,防火、防潮等措施还是不及时、没到位。仅有的一台消防车还处于无水无油状态,达不到消防工作基本要求。一系列的监管失误也是导致火灾蔓延的源头。
4. 防范措施
加强安全意识,对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完善粮库防火措施。首先要合理布局,在总体规划时,粮库应建在城、镇(村、
屯) 的边缘;并位于长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且不宜与易燃、易爆工厂、仓库邻近布置。其次要留出充足的防火间距,配备完善的防火措施同时严格控制火种和电源。
再次要建立严格的巡查制度。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于安全生产问题要监督检查、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和督促企业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