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专员奖励制度
销售专员奖罚制度
一、 任务要求
1. 每天收集5份潜在客户资料。(做好每日工作计划并执行)
2. 将已建立合作客户建档并进行定期回访。
二、 奖惩制度
1. 每月业绩第一名给予现金奖励。
2. 做好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执行的员工,给予现金奖励。
3. 当月业绩最后一名给予口头警告,下月如果仍为最后一名,扣罚工资10%,如果下月完成业绩第一名,工资按120%奖励。
4. 客户资料收集以周为单位检查,也可随时抽查,如发现未完成者,每次扣款10元,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5.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所有罚款作为公司集体活动经费,活动经费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
三、 提成制度
1. 加盟店:每开发一家加盟店,正式建立合作后,给予开发此客户专员现金奖励 200 元
2. 乡级服务中心:每开发一家加乡级服务中心,正式建立合作后,给予开发此客户专员现金奖励 400 元
3. 县级服务中心:每开发一家加县级服务中心,正式建立合作后,给予开发此客户专员现金奖励500 元
4. 市级服务中心:每开发一家加市级服务中心,正式建立合作后,给予开发此客户专员现金奖励1000 元
5. 省级服务中心:每开发一家加省级服务中心,正式建立合作后,给予开发此客户专员现金奖励3000元
6. 连续两月未成功开发客户,扣罚工资10%,连续两月开发客户超过(包含)三家,给予现金奖励。
7. 连续三月成功开发客户超过(包含)三家,给予底薪上涨10%奖励。当月没有业绩,扣罚工资10%,连续三月开发客户低于(包含)一家,给予辞退。
8. 所有以上渠道一旦建立,此后所有进货,渠道专员都有提成奖励。提成:所有分销商月累计在3万元下为进货量的1%,3万元以上为2%。
9. 所有代买店及零售,渠道专员享受销售专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