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关于技师考试的通知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传真电报
签发: 周东旺 核稿:左 冰 拟稿:荣 斌 电话:86161381
主送: 集团所属各单位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存档。
报文:
关于2011年度技师考评具体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计划总体安排,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拟于2011年7月4日~16日进行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汽车驾驶员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汽车驾驶员技师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为:
(1)集团公司系统内199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原职业为汽车驾驶员。
(2)申报人员应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水平。持B 类及以上驾照或现为C 照原为B 照以上,同时连续驾龄满15年
或安全行驶50万公里。
(3)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熟练掌握本职业(工种)相应技能等级标准需要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
(4)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现岗位仍为汽车驾驶员,且具备考评技师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2、其他工种
按照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关于明确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铁建劳[2007]47号)规定,除汽车驾驶员外的其他职业(工种)需具备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07年底前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并被本企业聘用;200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得的在职职工。
二、技师考评地点: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三、具体时间安排
1、汽车驾驶员技师考评时间:2011年7月4日-9日,4日上午报到,5-9日考试。
2、其他工种技师考评时间:2011年7月11日-16日,11日报到,12-16日考试。
四、考题范围:试题拟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股份公司核发的《职业技能培训于考核试题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试题库)进行
抽取。
五、填报有关资料
报考人员需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高技能人才评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以上资料需装入档案袋中,封面标明考生的基本信息(样式见附件4),于6月17日前报集团公司和考核站审核,审核合格后员工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原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到鉴定站进行鉴定考核。只需填写电子版材料,由我部统一打印。附件(1、2、3、4)
注:参考人员报到时请带小二寸红底照片5张,汽车驾驶员还需带驾驶证。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技能鉴定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技师考评材料的审核工作,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参考人员所在基层单位要支持考核鉴定工作,积极为他们提供参考机会。各参考人员也要珍惜考试机会,认真备考,要积极主动与项目领导沟通,提前安排好鉴定期间的各项工作。
3、参考人员一定要严格考场纪律,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二年内不得参加鉴定考评工作。
4、报考技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在《高技能人才评价审批表》中提供的技术总结或专业论文应不少于2000字,必须紧密结合本职业(工
种)工作实际,不得抄袭,如发现将终身取消考评资格。
5、培训中心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考评工种及人员分布情况,分工种制定具体考评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费用
技师培训费每人360元,考评费每人440元,技师考评的培训费、鉴定费全部由单位支付。
八、集团公司负责考评人员联系方式
培训中心:郑 彪(0431-86165547 [1**********] )
培训中心乘车路线:从长春火车站前胜利大街坐116路车,到兴隆山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下车即是。
二O 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