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郡县制
一、秦朝郡县制
作用:
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这套从中央到地方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入国家政体之中。
影响:
积极从长远: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
特点:议会权力之上,君主统而不治。
作用:
1、君主立宪制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度,有利于促进资产阶级民主,避免独裁统治。
2、促进了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3、代表了一种历史发展的趋势。
三、美国宪法的评价
积极:1787年宪法是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它强调加强国家权力,又在权力结构中突出“分权与制衡”原则,以免权力过于集中,体现了一定的民主精神。
消极:允许奴隶制度的存在,不承认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和白人男子相等的权力。
四、《南京条约》
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2、赔款2100万银元;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4、中国海关收取应上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由双方商定。
影响:
1、鸦片战争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屈辱和沉重的灾难;2、从此,中国的大门被迫打开,外患接踵而至,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断遭到破坏;3、中国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五、《天津条约》
内容:
1、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北京;2、增开沿海沿江十处通商口岸;3、赔偿英法巨额白银;4、允许外国人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和传教;5、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六、《北京条约》
内容:
1、承认《天津条约》有效;2、增开天津为商埠;3、割九龙司地方已去给英国;4、对英、法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七、《马关条约》
内容: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2、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白银;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4、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危害:
1、马关条约是中国的领土和主权进一步遭受严重损失。
2、巨额赔款,大大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3、新通商口岸的开辟,使列强侵略势力深入中国内地。
4、允许外国在华投资设厂,拓展了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5、在《马关条约》的刺激下,列强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影响: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八、《辛丑条约》
内容:
1、请政府赔偿各国白银共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亿两;
2、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街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国驻兵保护;
3、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斗争的官员,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
5、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危害:
1、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使中国税收受到列强控制;
2、“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成为列强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
3、清朝腹地京津至山海关广大地区,至于列强武装控制之下;
4、承办义和团的官员,该社外务部,列强通过外交途径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影响:
1、《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又一个不平等条约;
2、列强除了穷凶极恶的对中国敲诈勒索外,还迫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3、清廷堕落为“洋人的朝廷”;
4、《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境地。
九、辛亥革命的影响
1、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下诏瑞为;2、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3、它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的权力。4、从此,明主共和观念逐渐深入人心。5、辛亥革命推翻“洋人的朝廷”,客观上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