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总结: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比较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中级)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知识点:总结: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比较
● 详细描述:
表3-5 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比较
注册资本审批期限组织形式
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合营(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3个月45日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董事会具有法人资格
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一般不得低于取得法人资格合营企业注册的合作企业资本的25%,外国合作者
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投资比例或者合作条件,由商务部确定
组织机构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权式企业,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外国合营者在合营期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投资回收
经营期限
董事会性质董事会人数会议频率会议召开条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不超过3年√√√√√
例题:
董事任期
可以不约定;只有某些特殊行业必须约定合营期限最高权力机构不得少于3人每年至少召开1次2/3以上的董事出席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4年
论是否取得法人资格)为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必须在合同中订明
董事会的特别决议
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
变更组织形式资产抵押委托第三人经营管理
√√√
1.下列有关合营企业董事会和合作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董事会均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B.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董事会均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C.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董事的任期均不得超过3年
D.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董事会对一般事项作出决议时,均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正确答案:A,B
解析:(1)选项C:合营企业董事任期4年;合作企业董事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2)选项D:合营企业董事会按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决议一般事项;合作企业董事会对一般事项实行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的决议规则。
2.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而合作企业外方投资比例没有限制
B.合营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而合作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C.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合作企业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
D.合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而合作企业在经营期间内外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正确答案:B,C,D解析:
选项A:在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不受25%的限制,但并非没有限制。
3.中外合作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当按照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解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