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09-24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提高运输设备生产效益,最大限度降低机电运输设备的事故率,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1、及时保养、合理维护机电运输设备。定期对运输设备主传动部分进行检修,减小运输设备的传动摩擦,及时清理托辊两端杂物,发现托辊不转或两端缠有杂物的,一处罚款10元。
2、胶带运输机要及时安装维护滤煤装置,防止滚筒加渣损伤皮带。皮带头尾应安装滤煤设施,少一处罚款50元,因滚筒加渣损坏皮带或滚筒的,根据损伤情况罚款50——200元。
3、运输设备机头、机尾及传动部位要固定牢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动力传动齿轮间隙要调节合适(3-5mm ),及时加油,否则,罚款100元。
4、禁止在非运物胶带运输机上运送物料,发现一次罚款50元。损坏皮带设备者,按照损坏设备2倍罚款。
5、溜子设备靠背轮的连接必须用呢绒棒,禁止用铁销子连接,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设有回煤坑,出现漂链、断链、断刮板等故障,要及时维修和更换。
7、严禁运输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各运输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空运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如有发现,根据设备功率计算出耗电费用,给予3-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