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洞庭.苍梧两郡源流及地望新探 上
从2002年至今,学术界围绕里耶秦简所见洞庭、苍梧展开了深入讨论。目前已考定确属秦郡,争议主要在两郡的辖境和治所。相关论文有周宏伟、陈伟、王焕林、赵炳清、周振鹤、徐少华等先生所发6篇及拙文《楚秦黔中郡与洞庭郡关系初探》(《湖北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前4篇题目已由《复旦学报》周振鹤先生论文引注;徐少华先生论文《从出土文献析楚秦洞庭、黔中、苍梧诸郡县的建置与地望》发表于《考古》2005年第11期。
秦洞庭、苍梧两郡源自《楚策》“洞庭、苍梧”。周宏伟先生由此论证传世文献记载过洞庭郡,认为楚国至迟在威王时已有洞庭郡[1]。周振鹤先生以为《楚策》里的洞庭、苍梧不一定非得解释为郡名不可,但从秦代有此两郡看,推断楚国也有以上两郡应该是合理的[2]。这一说法确有道理。楚南境这两地名首先应是地理上的重要参照物,与楚、秦郡源流有关。至于是否有同名楚郡,尚缺证据。本文暂且假定楚有此两郡,以便深入讨论以上诸郡的沿革演变。
尽管以上楚、秦郡之间有一定渊源关系,但其治理结构却不大一样。将里耶秦简与包山楚简结合看,洞庭郡属下迁陵县所见的县辖乡、乡辖里的结构明显与包山楚简中县辖里的结构有所不同[3](P21-22)。由此推断,即使楚设有这两郡,其辖境、治所以及郡县关系、乡里结构等方面必然与同名秦郡存在明显区别,不可一概而论。
至于洞庭、苍梧的相对位置,陈伟、周振鹤先生从简文推断,秦代洞庭郡在西,苍梧郡在东,以雪峰山为天然屏障,分处湘资和沅澧两个流域[4]。这一说法十分正确。战国秦汉沅湘流域大致以雪峰山为界,形成两大政区体系,但其上游和中下游因自然环境、民族、人口等不同,战国秦汉时期又分设有不同郡,多与秦洞庭、苍梧郡有关。
一、秦洞庭、苍梧两郡与长沙、黔中郡关系
传世文献中未见秦有洞庭、苍梧两郡,仅载长沙、黔中郡。对此,陈伟、周振鹤先生认为,既然简文所见两郡与传世文献中长沙、黔中郡大致相符,故可用洞庭郡取代黔中郡,以苍梧郡取代长沙郡。本文对其论据重作考辨,试图从地域角度来进一步探讨其中复杂的沿革演替关系。
(一)湘资流域:对楚秦长沙郡、临湘郡治的推想
关于楚长沙郡,史籍缺乏明确记载。包山楚简出土前,谭其骧先生《中国历史地图集》仅据文献中的同名汉郡推断,楚秦设长沙郡。在楚国疆域图中,是将战国“洞庭”定为先秦古泽,又据汉苍梧郡范围,将战国“苍梧(仓吾)”定为五岭以南的地区名,故推断楚长沙郡应辖整个湘资流域及周边地区。此后,包山楚简所见“长沙”又证长沙郡源自同名楚县。但里耶秦简的公布似乎推翻了以上结论,因秦简释文仅记洞庭、苍梧,未见长沙,故推断楚国也仅有洞庭、苍梧两郡,并未设长沙郡。《楚策》“洞庭、苍梧”间未见长沙正与这一说法相符。
楚秦洞庭郡显然与古“洞庭”泽及周边水域都有关,包山楚简中与江南(沅湘)有关的楚县如正昜、中昜、长沙、益昜、罗等多位于环“洞庭”泽的湘、资、沅、澧下游;鄂君启舟节铭文中也有湘、资、沅、澧等水名。由于战国中期的楚简和金文中均未见黔中、洞庭、沅陵等,故知以上楚郡出现较晚。结合考古发现推测,楚国很可能是在战国中晚期鄢郢被秦军攻占后,才在江南地(沅湘)分设洞庭、黔中等郡。因沅湘中上游分别为楚黔中(治元[沅]陵)、苍梧郡(五岭一带),故推测楚洞庭郡主要辖湘、资、沅、澧下游,由此就与沅湘不同地域的秦洞庭、秦长沙、楚秦苍梧等郡都有联系。
对此,学术界有不同观点,如周振鹤先生依据沅湘流域汉代至南宋的政区划分状况,推断楚秦洞庭、苍梧郡都应分处湘资与沅澧两个流域。虽然这一说法也很有道理,但在以上材料中,仅见湘资流域有益阳、长沙、罗、酃昜、偞(左从贝)、涉(右从邑)阳、耒、郴等楚县邑,沅澧流域有正昜、中昜、无昜等楚县邑,未见楚郡名。此外,从楚、秦郡对比中,发现早期(或过渡时期)政区划分因军事变动等原因,很可能与自然地理区划不大一致,而与军事、交通等因素紧密相关;秦统一六国后所设郡却多与自然区划相符。由此推断,战国晚期楚洞庭郡辖湘、资、沅、澧下游通道的可能性较大。
至于秦代是否设长沙郡,目前也有较大争议。在《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秦长沙郡也是辖整个湘资流域及周边地区,治临湘。里耶秦简公布后,陈伟先生认为,秦汉以后世人以“长沙郡”称其名(苍梧郡), 大概是采用汉人的习惯。周振鹤先生进一步认为,秦代无长沙郡。
我们认为,既然《史记》注解、《湘州记》、《水经注》等明确记载秦有长沙郡,裴解又列为三十六郡之一,轻易否定恐为不妥;但简文更是可信的史料。故将所有材料相结合,作出合理推测:公元前224年(一说前223年),秦灭楚,废楚洞庭、黔中郡,不久(前222-前221年)“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由楚长沙县取名,其范围仅限湘资中下游。(按:此时沅澧中下游分设洞庭郡,湘资上游原为楚苍梧郡,废后另设秦苍梧郡。)此处“黔中”或指江南(沅湘)仅剩的秦黔中郡,或指江北的古“黔中地”,均可说通。不过,此长沙郡并未延续很久,次年(如简文所见,前220年),可能因长沙古城已毁,沙乡人口稀少,故并入秦苍梧郡,使其北境与南郡相邻。里耶秦简和张家山汉简所记苍梧与洞庭、南郡之间也都未见长沙,正与这一说法相符。故知简文所见苍梧(郡)范围包括整个湘资流域及周边地区,与《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的楚秦长沙郡十分相似。
如上推测,战国中晚期,楚洞庭、苍梧两郡大致呈现南北对峙局面,其中楚苍梧郡辖境主要在湘资上游,也可能与沅水上游有关;而据简文分析,秦始皇统一六国(定三十六郡)后,秦苍梧郡范围却向北大为扩展,位于秦洞庭郡东南、南郡以南。秦设此郡是为控制从南郡经洞庭、苍梧郡通往五岭的邮路以及五岭一带的军事孔道、重要关塞等,以便“传送委输”和修筑灵渠,为此后平定南越即秦始皇33年(前214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这一重大军事行动作好准备。
在平定南越后,临湘的人口、经济很快得到恢复性增长,仍可作为一郡治;由于秦苍梧郡腹地在五岭一带,与湘水下游的临湘相隔悬远,因此范围如此广大的秦苍梧郡就势必不能再维持下去。
秦末,南海尉佗自立为南粤武王,以其党为守假,占据五岭以南的横浦、阳山、湟溪关,阻挡北来“盗兵”以自守。秦已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在此背景下,五岭一带的秦苍梧郡必然受到南越的侵扰。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地图就反映了汉初长沙国南部的军事防御情况。其中《驻军图》主区位于深水流域,即今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的沱江流域一带。据此推测,秦末苍梧郡的北境可能分设它郡。
据《史记》,汉之元年(前206年),项羽“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周振鹤先生认为,这是司马迁以后面的地名说前面的事情。(意指其中“长沙”乃西汉长沙国)我们认为,即使这样,此时距秦末仅一、两年,不管汉之元年是否有长沙郡,仅从西汉初设长沙国推测,秦末当已从苍梧郡分设长沙郡,它包括了位于湘水上游、“九疑”山附近的郴县,正好与《汉书·诸侯王表序》“亘九疑,为长沙”所反映的西汉初吴芮长沙国南界相符。
由上可见,《汉志》长沙国“秦郡”当指长沙郡(治临湘),与简文所见“苍梧”(郡)也有关。
那么,在秦苍梧郡北部未分出长沙郡之前,湘水下游的临湘究竟是否为苍梧郡治所?对此,学术界也有较大争议。赵炳清先生认为,临湘是秦洞庭郡治所[5];而陈伟、周振鹤先生均未直言这一问题(因简文未记长沙、临湘等地名);王焕林先生撇开此疑问,仅从简文出发考证出秦洞庭郡治所在临沅,秦苍梧郡治所在零陵[6]。我们认为后一观点较符合秦朝沅湘流域的交通状况。从交通区位看,沅水下游的临沅或索是联结洞庭郡与周边巴、南郡、苍梧等郡的中心站点(交通枢纽),这一优势使临沅或索成为洞庭郡治的可能性较大[7]。至于简文中的“苍梧”,我们认为湘资中上游的零陵、桂阳、耒阳、郴、桃阳等秦县邑因地处五岭关口或交通孔道位置,均有可能成为秦苍梧郡治所。
里耶秦简除未见长沙外,也未见临湘。这是从南郡经洞庭郡南下五岭的重要站点,但邮路里程表等简文却未记此县邑。分析其原因,虽然战国楚长沙县曾繁荣一时,为“楚之粟”地,但秦灭楚时,此地受战争破坏。先有王翦、蒙武帅60万大军击荆(即攻楚),随即项燕又反秦于淮南(一说江南),此后“荆王献青阳以西,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以上与沅湘有关的战争将长沙楚城(《汉官仪》称其为“旧邑”)毁坏,秦改设临湘,(按:沙乡即在此,一说“秦末为湘县”,疑脱“临”字。)此时临湘在沅湘地位大为降低。与此类似的秦县如江陵,白起率军袭郢后,秦设南郡,治江陵,设于楚郢都故城旁,却不见昔日繁华。可能正因如此,秦简未记临湘。秦末,此地人口、经济得到恢复性增长,才又分设长沙郡。西汉前期,长沙国(临湘)地位仍较低,直到中后期,随人口、经济持续增长,临湘才逐渐恢复战国长沙(楚县)在沅湘的中心地位。但从“临湘故城”遗址规模看,西汉临湘人口仍不多。(按:据黄纲正先生考察,汉“临湘故城”即长沙楚城,东西长约680米,南北宽约580米。)故西汉中期临湘仍不如南方“都会”江陵、番禺重要,以至《货殖列传》也未提及。
从交通区位看,战国秦汉时期长沙(临湘)是湘水下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从江汉楚国故地(南郡)向南延伸的两条干道都要经由这个站点,才能通往五岭以南。这使长沙(临湘)成为重要的军事、交通战略要地。正因如此,楚秦汉过渡时期,这里往往成为不同军事势力争夺的对象,以至城池经常被毁,其发展也受阻。
从政区划分看,战国秦汉长沙(临湘)所在的湘水下游往往成为周边各郡争夺的对象,但长沙(临湘)能否成为相关的楚洞庭、秦苍梧郡的治所,却要看不同时期长沙(临湘)在沅湘流域的地位和相关历史背景。故知战国晚期的长沙(楚县)可能为楚洞庭郡治,而秦临湘县成为苍梧郡治所的可能性不大。
结合简文和其它材料分析,秦朝从南郡→临沅→益阳→苍梧郡(五岭)的邮路虽主要经由湘水这条干道,但从湘资上游出发,也可经资水这条重要水道通往益阳,进而与简文里程表中的邮路相连。故知秦洞庭、苍梧两郡之联系也可不经由临湘。可见,临湘应非简文所见洞庭、苍梧两郡的治所。
(二)沅澧流域:秦洞庭郡虽源自楚洞庭郡,却由秦黔中郡分置
从传世文献看,战国中晚期楚秦先后设黔中郡。但从简文看,秦朝黔中郡已不存在,沅澧中下游为洞庭郡辖地;沅澧上游无秦县,应为蛮、越聚居地。
虽然简文中的“洞庭郡”源自同名楚郡,两郡既同名,范围也部分相同;但秦洞庭郡却是由黔中郡分置。上文已述,秦灭楚后(前222-前221年),分设长沙郡(湘资中下游)。秦洞庭郡也是此时分设(沅澧中下游),简文中的纪年([始皇]廿五年,即公元前222年)正好与此相符。由此,秦洞庭郡就包括了楚洞庭郡未含的酉水流域,(按:战国中晚期此地为楚黔中郡腹地,其中元[沅]陵当为楚黔中郡治所,一说为楚秦洞庭郡治所;此外沅、酉一带又与秦黔中郡有关)却不含湘水中下游。秦朝的这种政区划分正好与沅湘流域的自然区划相符。从这时一直到秦末(前208年),秦洞庭郡共设十四、五年,最后消失于世,其原因当与沅水中下游城邑(包括郡治)被毁有关。
虽然里耶秦简未见黔中,但从考古发现看,秦人顺楚人开辟的沅水通道已至溆浦马田坪古城一带,为西汉初改设武陵郡(治义陵)奠定了基础。汉高祖二年即公元前205年(一说二年当为五年之误,前202年),割黔中故治为武陵郡,既辖沅、酉一带的楚黔中郡属地,又辖沅水下游的洞庭郡属地。此后洞庭郡消失于世,分析其原因,可能由于战国中晚期至秦末,沅水中下游城邑(包括郡治)因地处交通要道之中,曾多次被战争毁坏;而沅水上游的义陵因地处武陵山区的蛮夷之地,非交通要道,从而避开了战国秦汉的诸多战争,使得溆水流域的这座中心城邑得以保存完整,故西汉初改设武陵郡时,虽辖洞庭郡属地,却将郡治移至义陵,并将郡名改为武陵。直到西汉末年,此地被武陵蛮攻占。东汉初,汉军又通过沅水通道攻至沅陵以南的武溪。估计在此过程中,义陵被这些战争毁坏,故东汉武陵郡治才迁回沅水下游的临沅。此时武陵郡已存在两百余年,洞庭旧名消失已久,故东汉仍称武陵郡。
从里耶简文看,沅澧上游除迁陵外,并无秦县;酉水流域的迁陵一带有“蛮”、“越人”存在,可能与当地蛮、越族有关。相关简文如下:
廿六年六月癸丑,迁陵拔讯榬、蛮、衿…… (J1⑿10正)
鞫之:越人以城邑反,蛮、衿害弗智(知)……(J1⑿10背)
可见,秦始皇26年(前221年),洞庭郡西境的边关“城邑”有人反叛。此处“越人”或指人名,或为本地濮越族(一说骆越);“蛮、衿”也似为人名,尽管如此,仍与当地蛮族有关。由此推测,秦朝版图上沅、澧上游之空白处应为蛮、越聚居地。据载,战国秦汉以后,沅、澧中上游及周边地区始见以地域命名的蛮族。《后汉书·南蛮传》中有武陵蛮、澧中蛮、溇中蛮、零阳蛮、长沙蛮等,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天门蛮、黔阳蛮、建平蛮等;唐末五代时又细分为武溪蛮、溪州蛮、酉水蛮、夔州蛮、信州蛮、彭水蛮、施州蛮、辰州蛮、石门蛮、高州蛮等,《宋史》称“南北江诸蛮”。反映出以上蛮族的族群在不断分化,与地域的联系也日益紧密。
从古至今,历代中央王朝对以上地区的管辖方式均不同于汉族地区。据《后汉书·南蛮传》,秦汉时朝廷对武陵蛮的政策是:“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谓賨布。”张家山汉简《蛮夷律》也可证,西汉初对南蛮有专门法律规定。《南蛮传》又称(武陵蛮)“虽时为寇盗,而不足为郡国患。”正与里耶秦简中“越人以城邑反”之史实相符。故推断,秦朝沅、澧上游应有管辖蛮、越族的边郡,并用特殊的赋税政策和法律来治理这些少数民族。此后,经西汉两百多年,至东汉初,武陵蛮发展壮大,与汉人之间的矛盾加深,其斗争涉及范围更广,北边的巴郡南郡蛮(如巫蛮、沔中蛮)、江夏蛮、板楯蛮均是如此。反映出以上蛮族的人口、经济、文化都有了较大发展,对以上山区的开发已不能满足其发展需要。
下面从简文出发,先确定秦洞庭、苍梧二郡的属县、治所及辖境,然后从历史地理角度,分别对楚秦汉时期的洞庭、苍梧郡进行比较。
二、秦洞庭郡
(一)洞庭郡的属县与治所
里耶秦简虽未明确记载“迁陵”与“洞庭郡”的关系,但从简文内容可知,迁陵隶属洞庭郡。相关简文如下:
(1)卅二年四月丙午朔甲寅,少内守是敢言之:廷下御史书举事可为恒程者,洞庭上帬直书到,言今书已到。敢言之。(J1⑧152正)
(2)御史问直络帬程书。(J1⑧153)
(3)卅二年四月丙午朔甲寅,迁陵守丞色敢告酉阳丞主、令史:下络帬直书已到,敢告主。(J1⑧158正)
这几条简文记述了“直(值)络帬(裙)程书”的传递过程。从其内容看,有关“络帬直”的文书在御史、洞庭郡、迁陵守丞、少内守之间传递。由此,李学勤先生认为,“这一过程表明了秦朝廷―洞庭郡―迁陵县三者的隶属关系。”[8]此说可信。
里耶简文中另有很多证据都可证实迁陵县隶属洞庭郡。如“追讨赀钱”文书,简文大意是:阳陵司空发现某人拖欠赀钱,而其人在洞庭郡当差,初不知在何县,后查知在迁陵,于是“洞庭假尉觽谓迁陵丞:阳陵卒署迁陵,其以律令从事”。如果迁陵县不属洞庭郡,洞庭假尉与迁陵丞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就不能理解,整件文书也读不通。这是很明白的事情。
又如J1⒃6正、背所载一件文书,先是“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礼谓县啬夫”,这是由洞庭郡下达到各县的政令文书;然后是“三月庚戌,迁陵守丞敦狐敢告尉:告贰春乡司空、仓主,听书从事。”这是迁陵县下达各乡的文书。文书传递过程是洞庭郡→迁陵县→贰春乡。如果迁陵县不是洞庭郡的属县,则以上文书也无法理解。
简文中另一可定属性的秦县是酉阳。上引简文中记有“迁陵守丞色敢告酉阳丞”,又有“酉阳守丞囗敢告迁陵丞”,说明迁陵、酉阳两县之关系非常密切。从其地望看,迁陵、酉阳两县所在地十分靠近,酉阳位于迁陵以东的酉水下游。由此推断,迁陵、酉阳当隶属于同一郡;而J1⑨983有“酉阳洞庭”,据此作合理推测,酉阳也应是洞庭郡属县。
据《汉志》记载,迁陵、酉阳并属武陵郡,同属武陵郡的还有:零阳、孱陵、临沅、索,这4县均为里耶秦简所见;不见简文的有:沅陵,镡成,无阳,辰阳,义陵,佷山,充县,其中有些县渊源甚早,相信随里耶秦简的陆续公布,会发现越来越多的秦县,可能与洞庭郡、武陵郡有关。
简文中的“益阳”县,《汉志》属长沙国,从简文“出弩臂四,输益阳。出弩臂三,输临沅”看,益阳也可能与临沅同属洞庭郡。
关于洞庭郡的治所,或以为即迁陵县,此则未必。相关简文如下:
(1)迁陵,以邮行,洞庭郡。(J1⒂176)
(2)迁陵,以邮行,洞庭。(J1⒃2)
(3)轵,以邮行,河内。(J1⒂169)
以上是3件“以邮行”封检。一般而言,“以邮行”两端都有两个地名。但睡简《语书》记有“别书江陵布,以邮行”,仅在“以邮行”前记“江陵”一处地名,其后当省“南郡”未书。对“以邮行”前后两地名之关系,目前有不同说法。《简报》认为,“以邮行”前的地名,如迁陵、轵,应为文书邮件的始发地点;其后的地名,如洞庭(郡)、河内,应为接收地点。我们认为,“以邮行”前的地名均为接收地点而非始发地点[9],故迁陵为接收地点,洞庭(郡)为始发地点。这就清楚地表明,迁陵不是洞庭郡的治所。
对简⒂169,《简报》说,是内史的轵县发往河内郡的物品由于某种原因转到了迁陵。这是作者看错了,误以“轵”为“轵道”。查《中国历史地图集》,秦内史有轵道,却无“轵”县;简文中的“轵”县应属河内郡,但非河内郡治所。以此例彼,也可反证,迁陵不是洞庭郡的治所。
秦洞庭郡治所可能与沅水流域的几处郡城有关。查《中国历史地图集》,秦朝黔中郡治沅陵;另知西汉武陵郡治义陵;《汉志》武陵郡以“索”为首县;东汉武陵郡治临沅;因目前公布简文很有限,从简文中还不能确知洞庭郡治所究竟属何县,仅从现有材料看,临沅、索、酉阳等秦县比迁陵更具可能性。对此,学术界有较大争议。赵炳清先生认为秦洞庭郡治在临湘,王焕林先生考订在临沅,徐少华、李海勇先生考订楚秦洞庭郡治均在沅陵(今沅陵以西20公里的窑头古城)。我们认为,战国晚期楚黔中郡治所当在元(沅)陵,而楚洞庭郡治应在沅水下游的“采菱城”或长沙(楚县)。由于战国秦朝沅湘下游洞庭平原楚人聚居的核心区有从沅澧向湘水下游转移的趋势,在此过程中,长沙发展成为沅湘流域最重要郡城[10]。又前文已述,当时楚国可能未设长沙郡。据此推断,战国中晚期,秦军毁坏沅水下游的“采菱城”等楚邑后,长沙才崛起成为楚洞庭郡治所。而秦洞庭郡治所应在沅水下游的临沅或索。
(二)洞庭郡范围的推定
1、洞庭郡的西界
从已公布里耶秦简牍释文看,洞庭郡的西界当与巴郡之东界相接。据谭其骧先生所考,秦置巴郡当因巴子故封,是江南至今涪陵以东,黔中江下流之地亦不得在(巴郡)界内[11]。也就是说,秦巴郡东界当即今乌江下游及峡江一线。又,前文已证迁陵、酉阳二县为洞庭郡属县,由此推测,洞庭郡的西界当位于湘西酉水流域以西,最远不会越过巴郡东界。
西汉初年的张家山汉简《津关令》记有朐忍、巫两县,由此可考定巴郡东界。相关简文如下:“……相国上南郡守书言,云梦附窦园一所朐忍界中,任、徒治园者出入扜关,故巫为传,今不得,请以园印为传,扜关听。”(简518)其中“故巫”指楚秦巫县,汉亦设巫县。《汉志》巫县属南郡,朐忍属巴郡。由简文可知,汉初巴郡东界最远不会越过朐忍与巫县之间的“扜关”。因汉初距秦不远,故推测秦朝巴郡东界也当在这两县之间。可见,秦洞庭郡西北界最远不会越过巫县以西的“扜关”。
2、洞庭郡的东北界
洞庭郡的东北界当与南郡之南界相接。对此,谭其骧先生认为秦南郡之南界当在今湘鄂省界之北。张家山汉简公布后,周振鹤先生认为,汉初南郡占有孱陵、索等县[12],可备一说。张家山汉简又出现《汉志》等书从未记载过的“醴阳”这一县名,相关地名有郦邑、建成里等。李学勤先生认为,郦邑在今陕西临潼东北;彭浩先生认为,醴阳令恢居住的郦邑建成里应属南郡[13];杨建先生在后一观点基础上,进一步考证汉简中的“属”当指“属吏、官属”之义,据此推之,醴阳可能为南郡属县[14]。按杨建一说,汉初南郡之南界当至澧水。因汉初距秦不远,故推测秦南郡之南界与汉初情形大致相同,则秦洞庭郡东北界最远不会越过澧水这一界限。
3、洞庭郡的东南界
如果以上推断不错,并能证实益阳也属洞庭郡,则秦洞庭郡已达洞庭湖南岸。考虑到湘水以东的攸县属苍梧郡(详下文),故推断秦洞庭、苍梧两郡很可能以资水为界。
楚秦洞庭郡的沿革演变相当复杂。周宏伟先生曾据传世文献中有关“洞庭”的记载,总结出以下“秦洞庭郡历史沿革图”:
楚洞庭郡(?-前278年)
→秦洞庭郡(前278-前209年)
→秦长沙郡(前209-前207年)
→东部与南郡组成临江国(前206-前202年)
→南郡
→长沙国(前201年-前157年)
→西部与黔中郡南部置为武陵郡(前205年),属汉国(朝)
上表主要从历史文献角度分析,本文着重从地域角度来考察,将秦洞庭郡与相关的楚秦黔中、楚洞庭、“江旁十五邑”之郡、秦长沙等郡联系起来考虑,发现可用以下图表复原出战国秦朝沅澧流域及相关地区的设郡状况。
秦黔中郡(前277年)范围包括楚巫郡、江南地和江北的古“黔中地”。
→次年(前276年),楚收复“江旁十五邑”(可能指江、汉沿线或沅湘流域的城邑),在此基础上设郡(楚洞庭、黔中等郡)。
→湘、资、沅、澧下游和古“洞庭”泽形成楚洞庭郡,以“采菱城”或长沙为郡治(前276-前224年)
→秦灭楚前后,秦军先后毁 楚“采菱城”、元陵、长沙等郡治,故知楚洞庭、黔中等郡先后被废(前224-前222年)。
→“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湘资中下游)(前222-前220年),不久并入秦苍梧郡。
→沅澧中下游(含酉水流域)设秦洞庭郡(前222-前208年)。
→沅水中上游(含酉水流域)设楚黔中郡,以元(沅)陵为郡治。(前276-前224年)
→从简文看,沅澧上游无秦县,应为蛮、越聚居地(前224-前202年),但秦人早已至溆浦马田坪古城一带,为西汉初割黔中故治为武陵郡(治义陵)奠定了基础。
战国晚期,黔水下游的涪陵、沅水上游的溆浦均可能设秦郡(秦黔中郡?)。
楚巫郡和江北的古“黔中地”被秦汉中郡、南郡划分。
从以上图表看,战国秦朝楚秦洞庭、黔中郡的辖境、治所均有较大变化,不可一概而论。
三、秦苍梧郡
(一)秦苍梧郡的确认
里耶J1⒃6正、背有如下一段文字:
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礼谓县啬夫、卒史嘉、叚(假)卒史榖、属尉,令曰: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赀、赎责(债),急事不可留,乃兴徭。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节,……言名史泰守府。嘉、榖、尉在所县上书,嘉、榖、尉令人日夜端行。它如律令。
三月庚戌,迁陵守丞敦狐敢告尉:告贰春乡司空、仓主,听书从事。尉别书都乡、司空,司空传仓,都乡别启陵、贰春,皆勿留脱。它如律令。釦手。庚戌水下囗刻,走袑行尉。
三月戊午,迁陵丞欧敢言之:写上,敢言之。釦手。己未旦,令史犯行。
囗月戊申夕,士五(伍)巫下里闻令以来。庆手 如手
类似的文书亦见J1⒃6正、背,文字大同小异。这篇文书中的“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节,传之必先悉行乘城卒”一句,《选释》断为:“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节传之。”认为“输甲兵当传者”与“多节传之”分别为主语和谓语,然后连读在一起。李学勤先生断为:“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节(即)传之”,意指洞庭为内史和巴郡、南郡、苍梧生产、传送军械。陈伟先生断为:“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节传之。”认为“洞庭兵输内史”即向关中地区输送洞庭郡所产兵械,要动用洞庭本郡劳力;“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是指巴、南郡、苍梧这三地转运军备,都有可能通过洞庭之境,需要相关各县征发人手,也是与传送制度有关。以上说法不一,但不管这句简文如何断句理解,都不影响对苍梧郡的判断。文中“苍梧”与“内史”、“巴”、“南郡”并列,后三者为郡或郡级建制,故“苍梧”无疑也是郡级建制,同“巴”一样,都省略了“郡”字。秦有苍梧郡由此确定。下面结合相关文献,略述其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