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小知识点
第一题:
1.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公司的特征是什么?
总的来说公司的特征如下:1、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法人组织;2、公司是以股东的投资为基础设立的;3、公司应依法成立,应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遵循法定的程序,履行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登记手续。 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3.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
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两条?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具体种类包括: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股权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公司法人独立原则
第六题:
1.公司股东资格取得的条件?
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条件。投资者的身份是随着公司的设立而转化为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设立失败或者被认定设立失败时均无股东资格取得之说。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由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出资者按出资协议缴纳出资外,还必须以公司股东会按程序作出有效增资决议为前提。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中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及投资者按协议认购缴纳出资。继受取得包括转让取得、继承取得、赠与取得和因公司合并而取得股东资格。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中,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25条);(2)股东应当承担出资责任,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不出资或者出资不实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28、29、30、32、36条);(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
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法》第33条);(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法》第74条)。
2.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内容.........即.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3、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5、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
3.股权的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