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壤污染原因及法律责任概述
环境法概论结课论文 -中国土壤污染现状及其防治
姓 名 张金玺
学 号 2010014030
所在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年级专业 金融101
中国土壤污染现状及其防治
摘要 目前,技术是治理土地污染的关键,但技术的复杂性会使它们在实践中无法得到广泛使用。而且受污染土地的整治是困难和昂贵的。与此相比,采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土地污染的防治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因此运用法律手段防治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共识。
关键字 土壤污染 土地资源 水土流失及盐渍化 土壤污染源 法律责任
一、引言
土壤是植物的根立足点,支称其地下部并供给植物或作物所需的营养份、水分及氧气。土壤在整个生态之中,土壤首先提供作物生产之介质,其次,土壤可以提供地下水资源及其净化功能,再者,土壤提供工程施工介质,最后,土壤提供土壤中各种生物及微生物生存空间以及土壤中各种养份及有机废弃物转变场所。所以,土壤资源及水资源为21世纪人类最大之资源,宜加强重视与保育。 土壤之物理及化学性质,会支配植物根能深入土壤之深度,以及土壤保持水分及供应养分之有效深度。然而,引面对日益严重的各种环境污染,土壤污染无疑造成土壤理化性质的变化,使得适宜植物生长和生物居住的空间受到威胁,所以土壤污染问题不得不让人深思,本文将从我国土壤污染及防治现状及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简述我国的土壤污染。
二、我国土壤污染及防治现状
1、我国土地资源概况
土地资源作为人类活动和物质生产的基础,它的功能是其他物质资源不可替代的。要合理利用该资源,就必须了解它的特点。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我国内陆土地总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144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约为1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约40亩)的1/3;山地多,平地少。我国地形错综复杂,地貌类型多。 我国海拔小于500米、海拔在500~4000米、海拔大于4000米的土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7.1%、51.7%、20.2%(未包括1%的水域);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以耕地为例,我国大约有20亿亩的耕地,其中90%以上分布在东南部的湿润、半湿润地区。在全部耕地中,中低产耕地大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3;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在大约5亿亩的宜农后备土地资源中,可开发为耕地的面积仅约为1.2亿亩。
2、我国主要的土壤污染及成因分析
首先,土壤污染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进而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土壤污染会导
致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 农作物的污染、减产。并且土壤污染导致生物品质不断下降、危害人体健康,我国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许多地方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和接近临界值,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作)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人体和动物体中,危害人畜健康,引发癌症和其他疾病等。
其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目前,我国沙漠化的土地面积已达到174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国土面积的18.13%,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多亿元;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8%,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达200多万平方公里;盐碱化土地面积约9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9.38%;土地荒漠化的速度也远远超过治理的速度,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仍以每年2469平方公里的速度增长;由于水土流失、贫瘠化、次生盐碱化和土壤酸化等原因,已造成40%以上耕地土地地力减退。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失控,结构失衡,浪费土地的现象严重。耕地肥力下降及数量急剧减少。 最后,我国土地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生活、农业和交通等各方面。在工业方面,特别是近年来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由于其分布广、资金技术缺乏,大量污染物质随“三废”排入河流、农田,直接引起土壤理化性质的改变。工业所排放的废气、烟尘等所引发的酸雨,也直接或间接的污染了大片土地。目前,我国每年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均在200亿吨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超过65亿吨,占地5万多平方千米。生活方面,堆存的大量城市生活垃圾,不但占用了大量土地,也对水体和土壤等产生了污染,甚至发生了十分严重的污染事件。另外,我国长期以来大部分的城市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道或灌溉系统,且在一些水源不足的地区甚至直接引用污水灌溉农田,不少污灌区已发现重金属在表面土积累。农业方面,大量的不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直接或间接地污染土壤,进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并最终随食物链进入人体。此外,矿产的开采,尾矿的不合理堆积,也会直接或间接地破坏大量的土地。
三、我国对土地污染的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土壤污染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心。虽然目前,技术是治理土地污染的关键,但技术的复杂性会使它们在实践中无法得到广泛使用。而且受污染土地的整治是困难和昂贵的。与此相比,采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土地污染的防治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因此运用法律手段防治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共识。
在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从不同侧面、不同途径、不同种类对土地污染的防治问题作了一些规定,对防治土地污染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相关法律条款都是原则性、概括性规定,并未形成系统的、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同时上述法律法规在执法上缺乏必要的力度,使土地污染的防治和治理工作更是难以执行。。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迫在眉睫。
四、结语
面对土地污染的严峻形,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要积极的寻找适合我们国家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治理之道,尽量做到不因环境污染制约经济进步,也不以环境污染为经济发展的代价。我们必须结合我国的经济现状和技术水平,将土地利用治理的技术和完善的环境法律结构现结合,努力做到“谁受益,受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始终把提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作为使用土地的第一出发点,不产生新污染,治理已有污染土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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