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验收监理管理制度
检验批验收监理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及对施工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完备,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龙湖时代天街工程项目检验批的验收环节。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龙湖时代天街项目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项目位置:西区4#商业楼等2项、西区5#商业楼等2项工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北至永大路、西至天水街、东至规划新源街、南至永兴路。东侧紧邻地铁大兴线生物医药基地站。
四、检验批要按照GB50300-2001>进行划分,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五、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单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六、制订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a)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ß)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a和ß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a不宜超过5%,ß不宜超过10%。
七、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八、检验批质量验收基本程序
九、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十、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十一、验收完毕应形成相应的文字资料。
十二、问题处理
1、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正常工序报验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验,拒不报验或验收不合格拒不整改就进行下道工序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此部分工作面并向总监报告;
2、项目总监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相应办法处理并按照施工合同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3、不能有效制止施工单位违规行为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
4、凡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事项,应同时报告甲方项目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