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要点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要点
一、 适用范围
凡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参照本要点检查绿色建筑实施情况。
二、 制定依据 (一)政策文件
1、《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穗府令第9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 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
4、《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发展的通告》(穗府[2012]1号)
5、《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要点的通知》(穗墙建[2014]4号)
6、《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墙建[2014]42号)
(二)标准规范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 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 ) 3、《居住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规程》( DBJ/T13-80-2006)
4、《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1) 5、《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 三、检查要点
(一)检查绿色建筑主要资料是否齐备,主要资料包括: 1、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表 2、绿色建筑设计的施工图纸(含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
3、经监理审核的绿色施工方案 4、监理公司的绿色建筑监理细则
5、绿色建筑相关的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的施工落实情况
根据附件2、3的绿色建筑施工质量检查表提供的检查方法,对照绿色建筑设计图纸和相关证明文件一一检查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的施工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1、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表和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中内容要求一致;
2、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应整理归档,与建筑节能档案合并成册;
3、施工单位应根据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方案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施工工法和技术措施、质量控制与验收方案、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方案以及降低施工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减少噪音污染的措施等内容,并报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绿色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的内容应与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内容相符,满足指导工程实际施工的要求。
4、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及时收集和整理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记录和影像资料等。认真做好施工日志;监理单位应做好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监理旁站记录。施工日志和监理旁站记录有关绿色建筑工程内容应相互对应。
5、绿色建筑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明确绿色建筑的检测项目、数量、工况和检测方法、判定结果等信息。
四、其他说明
在施工过程中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规定的技术措施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按市建委相关规定申报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附件:1. 绿色建筑工程材料与设备的复验项目和现场检测项目 2.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表(公共建筑)
3.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表(居住建筑)
附件1
绿色建筑工程材料与设备的复验项目和现场检测项目
附件2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表(公共建筑)
项目名称: 节能设计备案表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说明:1、设计参评的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项目在空格中填写“√”,设计不参评填写“○”,
已填写“√”为通用控制项。
2、评价结论填写满足要求或不满足要求。
3、国标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附件3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表(居住建筑)
项目名称: 节能设计备案表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说明:1、设计参评的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项目在空格中填写“√”,设计不参评填写“○”,
已填写“√”为通用控制项。
2、评价结论填写满足要求或不满足要求。
3、国标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