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节能管理措施
2016年节能管理措施
一、用水管理
1、利用每天工作落实及每周专业检查落实现场“跑、冒、滴、漏”缺陷的处理。
2、化水过滤器控制0.05Mpa 时反洗,减少化水用水量。违反规定罚款50元/次。
3、停运设备及时关闭冷却水。未及时关闭的,每次罚款50元。
4、严格做到人走关水,避免长流水,违反规定罚款20元/次。
5、运行车间化水班组负责根据水质化验情况书面通知跟班主任对循环水进行排污、补水和锅炉班组定期排污,违反规定罚款20元/次。
6、除氧器不得出现溢流现象,违反规定罚款20元/次。
7、凉水塔水池不得出现溢流现象,违反规定罚款50元/次。
8、外来施工单位用水必须到生产技术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临时水管道,未经允许私自接水管道罚款50元/次。
9、考核管网失水量。
10、通过技术改造,回收汽动泵、中央空调疏水。
二、用电管理
1、车间夏季开关灯时间:18:30-5:30;冬季17:30-6:30;春秋18:00-6:00。车间可根据天气情况,零活调整开关灯时间,天亮后开灯的,每次罚款50元。
2、办公室用电设备下班后及时关闭。未及时关闭的,每次罚款50元。
3、宿舍内无人时用电设备必须关闭。未及时关闭的,每次罚款50
元。
4、根据生产情况,尽量投运汽动给水泵及汽动供暖泵。
5、控制室、配电室内温度低于28℃时关闭中央空调机组,严禁室温低于26℃或冬季开空调,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
6、停用设备必须断电。未及时断电的,每次罚款50元。
7、6#炉停运时,停运75KW 空压机组。未及时停运,每次罚款50元。
8、抽凝机组射水泵改造,提高效率、降低电耗。
三、其他
1、氮氧化物上传参数控制在100mg/m³以内,低于50mg/m³半小时罚款50元。
2、及时监督车间完善现场保温。
3、每月组织一次排查整改锅炉漏风缺陷。
4、每月进行一次凝汽器真空严密性实验,每次停机检修时,都进行凝汽器灌水查漏。凝汽器端差升至10℃时,组织清洗。
5、每次锅炉检修,清理过热器及烟道积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