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稳健性研究
摘要:近年来公允价值计量的大量引入使会计稳健性再次陷入尴尬的局面。稳健性在我国有无继续存在的必要?本文在对会计稳健性的概念发展进行回顾的基础上,探讨了会计稳健性的债务契约解释和经理报酬契约解释、经济后果。认为会计稳健性在我国具有持续存在的必要。
关键词:会计稳健性 经济后果 会计信息 资源配置功能
一、引言
二、会计稳健性的相关界定
( 二 )会计稳健性实证视角界定 自1968年以后,会计研究方法逐渐由规范研究转向实证研究。会计稳健性的实证研究要求可量化的稳健性定义,于是新的会计稳健性的定义就应运而生。feltham 和 ohlson(1995)提出了资产负债表导向的会计稳健性,认为会计稳健性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其中,e[bπ+t]表示企业权益在π+t的账面期望值,e[vπ+t]表示同一时点权益的市场价值,公式的涵义就是当π 趋近于无穷大时,企业权益的市场价值大于账面价值,这就是稳健性的体现,即稳健性就是对企业权益资产(净资产)的持续低估。beaver & ryan (2005)也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给出了稳健性的定义:稳健性是指相对于市场价值,账面价值对净资产的低估。givoly 和 hayn(2000)则给出了利润表导向的会计稳健性的定义:会计稳健性是能够导致最小的累计报告盈余的会计原则选择标准。basu (1997)对于会计稳健性的定义对于实证研究意义重大,认为会计稳健性表现为会计人员倾向于对坏消息(经济损失)及时确认,而对于好消息(经济收益)则倾向于拥有充分证据时才予以确认,即会计人员对于好消息的确认要求更高的可验证性。ball 和 shivakumar (2005)认为如果企业确认损失比确认收益更为及时,那么就会使损失相比收益具有更快的反转速度,因而在经济损失和经济收益的持续性之间就会存在差异,因此从收益和损失的不同反转速度角度来定义稳健性。
( 一 )会计稳健性的债务契约解释 在股东(经理)-债权人的契约中,债权人面临着与股东非对称的收益,表现在:在公司经营良好的情况下,债权人也仅能得到本金和利息,而一旦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由于公司的有限责任性质,债权人可能连本金都无法收回。债权人的这种非对称的收益使债权人更为保守,非常关注企业的最低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会在签订债务契约时加入一些限制性条款,当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触犯条款时,债权人就会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这些限制性条款多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的。企业的债务比例越高,债权人就会要求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财务信息的稳健性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保护于债权人利益:(1)会计稳健性能够减少债务企业对股东的过度股利支付。由于债权人与股东(经理)之间存在代理问题,而债权人又无法观察到债务企业的经营活动,债务人可能会通过对股东过度支付股利将公司财富从债权人转移东股东手里,在公司处于财务困境时,这种情况更容易发生。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减轻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关于股利支付方面的冲突,往往在签订的债务契约中对股利政策制定一些限制措施,包括直接措施和间接措施。对会计信息稳健性的要求是间接措施,因为会计稳健性是通过影响累计报告收益、留存收益和资产的账面数字,从而间接限制了股利发放,降低了股东对自己过分分配的可能性。ahmed et al.(2002)对会计稳健性与借贷双方的代理冲突进行了实证研究,其实证结论表明稳健的会计信息能够抵消经理对资产和利润的高估,减少清算股利的发放。同时,他们也发现稳健性会计原则的运用能够降低贷款人的借款成本。(2)会计稳健性能够使债权人在发生不利情况时更快地保护自己的利益。由于债权人并不能直接监督、观察公司的运营,因此债权人只能通过企业是否触犯债务契约中的会计指标来实施间接监督。由于在稳健会计政策下,会计信息能够及时反映坏消息,同时对好消息要求更高的可验证性,因此盈余和净资产能够为债务提供更多的权益保证,同时稳健会计也会使企业经营恶化的情况及时表现在
会计指标上,从而更早地违反债务契约中的条款,提醒债权人及时介入企业的运营,采取可行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如限制经理股利分配、投资及融资活动。(3)会计稳健性能够抵消经理的高估倾向。christensen 和demeki (2004)认为当外界将会计信息解释为“好”消息和“坏消息”的时候,由于经理的报酬会随着公司收益的增加而增加,经理就总是有动机报告“好”消息。会计稳健性偏差的引入可以抵消经理的这种高估动机。chen 、henmer 和 zhang(2007)经过理论分析也表明将会计稳健性噪音引入到会计系统中,能够抵消经理乐观主义的盈余偏差。
四、会计稳健性的经济后果
( 三 )会计稳健性对会计信息资源配置功能的负面影响 会计稳健性也可能对会计信息的资源配置功能产生不利影响。稳健会计的结果就是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的持续低估以及对于亏损更为及时地确认。当财务报表延迟好消息确认的时候,账面的负债比率(负债/资产)被系统地高估,而净资产也被系统地低估。如果债权人不能够识别会计稳健性,高的负债比率以及低的净资产一定会降低债务企业的信贷等级,降低企业的融资能力。因此,会计稳健性是否能够真正降低债务契约成本,还要看债权人是否能够识别债务人的会计稳健性,即在签订债务契约时及以后调整债务人财务报告,以消除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会计稳健性在债务契约期间有利于债权人的监督,并提高了债权的预期价值,因而他们不会去消除债务人财务报告的稳健性倾向,而且在签订债务契约之前,将会计稳健性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消除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lee jimny,2010)。因而,实际上债权人更偏好用直接的账面信息订约,从而会计稳健性会提高债务融资成本。会计稳健性对于收益确认要求更高的可验证性,可能使有限任期的管理层放弃对长期来看能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项目的投资。原因是当收益可以被确认时,对此项目负责的经理可能已经离职了。即使经理能够等到收益确认,也会因为经理对于未来收益要求的贴现率高于公司的必要收益率,从而对股东来说有价值的投资项目对于经理毫无吸引力。
五、结论
综上所述,只要有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会计稳健性就会存在。但会计稳健性在实务中长期存在的事实并不仅仅从其需求角度得到解释,会计稳健性的经济后果更重要。由于会计稳健性对会计信息的资源配置功能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因而需要结合我国的国情,正确评价会计稳健性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投资一直高速增长,投资率也处于上升趋势。较高的投资率当然有积极合理的一面,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较低的投资率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同时过高的投资率也可能会带来“投资过热”的问题,降低经济发展的质量。在微观层面上,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往往处于所有者缺位状态,管理层在谋取控制权私利方面较少受到阻碍。因此,尽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倾向于弱化、甚至是消除会计稳健性,但是考虑到我国企业过度投资较为严重,同时公司治理水平较低,会计稳健性对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在引入公允价值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会计稳健性的积极的经济后果。为了避免会计稳健性对企业融资成本的负面影响,需要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系统的市场基础设施,为稳健会计政策的应用创造有利环境。包括存在大量的具有职业能力和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以可靠地保证财务报告质量;改革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治理机制,以创造对稳健会计信息的真正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队伍,促使参与市场信息从而对稳健性定价,以避免稳健性对融资企业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