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同义词
文 史 哲
2003年第1期(总第274期) JOU RNAL O F L IT ERA TU R E , H ISTOR Y AND PH I LO SO PH Y N o 11, 2003(Serial N o 1274)
再 论 同 义 词
葛 本 仪
(山东大学文学院, 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一、现在对同义词的界定是不恰当的, 应该把意义相同和相近的词分开, 位; 二、词的意义内容, 即词的词汇意义及其概念对应性, 论根据; 三、同义词有完全同义词、不完全同义词、, 特点; 四、古今词和词素也可形成同义关系, , 。
关键词:同义词; 词义类聚; 中图分类号:H 032:0511-4721(2003) 01-0108-04
本文所以提出, 2001年4月出版的《现代汉语词汇学》一书中, 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 , 因而对某些方面的论述还不够全面和细致。为此, 在这里再作进一步的阐释和补充。
一、问题的提出
多少年来, 我国语言学界都共同认可着一种说法, 那就是“同义词就是意义相同和相近的一组词”, 我本人也很长时间沿用着这个定义, 但是在运用的过程中, 总感到有些问题解决得很不透彻。首先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定义名不副实, 讲的同义词, 但基本论述的却是近义词, 而近义词的特点则是意义并不相同, 而且都不能相互代用, 这怎么能说是同义词呢; 其次的问题是, 这样处理使人们在研究、讨论和学习同义词的时候, 对真正的同义词却总是一笔带过, 不但没有去认识它、学习它、研究它和分辨它, 相反却有意无意地抹煞了它的存在, 当然更谈不上去肯定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了。勿须多说, 仅以上两点就足以说明现在学术界对同义词的界定是不合适的。我认为, 同义词是语言词汇中永远存在的一种词义类聚现象, 是活跃在现实人们的言语中不可抹煞的词语存在事实, 因此我们必须去正视它, 承认它, 研究它, 正确地确定它存在的价值, 并给予它在语言词汇中应有的地位。
二、同义词及其界定的标准
同义词就是意义相同的词。所谓意义相同主要就表现在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的完全相同上, 其中词的词汇意义及其概念对应性又是决定性的因素。
我在《词义及其概念对应性与词义类聚》一文中曾经指出:“词义包括着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和色彩意义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它们都是词义不可缺少的部分, 而且对词义类聚的划分来说, 也都具有各自的不可代替的作用。但这三者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应该说, 在词义类聚的划分中, 词的语法意义是必要性的条件, 词汇
收稿日期:2002-09-20
作者简介:葛本仪(1933-) , 女, 山东潍坊市人, 山东大学文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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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是决定性的条件, 色彩意义虽然既不是必要条件, 也不是决定条件, 但因为它是词义的内容之一, 当然也有其一定的作用, 所以也是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这样说是因为, 只有词的语法意义相同, 才可以在同一个意义范畴中进行比较, 虽然语法意义相同的词并不能都形成为同义词, 但是同义词却必须以语法意义的相同为前提条件; 因为词汇意义是词义存在的基础, 是主体内容, 所以是决定条件, 起着决定的作用; 色彩意义虽然是附着于词汇意义而存在的, 但它却有独自的性质和特点, 所以在词义类聚的形成和词义辨析中也有不可代替的作用。由此可见, 词义的三个内容虽然都不可缺少, 但三者之中, 词汇意义永远都是处于主要的地位, 它是词义的核心, 是其他两种词义产生的基础, 所以在这里我们必须先从词的词汇意义谈起。
由于词汇意义是词义的核心, 是词义存在的基础和实体, 所以尽管词义的三个内容都可以和概念相对应(请参见本人的《现代汉语词汇学》一书) , 但是在确定词义类聚的类别问题上, 词汇意义和它与概念的对应关系却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主要就表现在词汇意义及其所具有的概念对应性上。也就是说, 词义及其概念对应性是划分词义类聚, 同时也是确定同义词的根本依据。
在这里必须说明一点, 即为什么不直接提“概念”却要提出“概念对应性”的问题。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谈。第一, 因为“概念对应性”是词义所具有的性质之一, , 所以我们谈“词义的概念对应性”, 。“概念”虽然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但两者毕竟不完全相同, “概念”具有更多更完备的内容。第二, 从语言研究方面来看, 、文化知识和生活背景等情况各不相同, , 如科学家对它所从事的行业术语的掌握; 如刚会说话的小孩子等。所以人们掌握的词义内容, 在与概念对应上, 就有了之分。事实上, 人们都是以其对词义的掌握程度来划分词义类聚的, , 都是以自己对词义的认识为根据, 以“概念对应性”这一必具的性质, 很自然地与自己掌握的“完全概念”或各种“不完全概念”相对应, 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对同义词或反义词等有自己的理解。但是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 那就是不论这些理解的差别如何, 这些差异都是表现在词义包含内容的多少上, 从总体上说, 他们都不能超出完全概念的范围, 否则就不是同一个词义类聚之内的问题了。以上两点就是我所以提出“概念对应性”而不直接提及“概念”的原因。
上面简单阐明了划分词义类聚的理论根据, 很明显这对确定同义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确, 除词汇意义及其概念对应性作为根本依据之外, 词义的其他内容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同义词的类型及其性质分析
通过以上所述, 我们以此标准就可以确定出属于同义词类聚范围的内容。此外, 由于语言中存在着单义词、多义词以及一词多类等不同的词义表现形式, 所以在分析词义的时候, 为了准确起见, 还应该把一个词的意义和词的一个意义区分开来, 也就是说, 应该以词的一个意义(即一个义项) 为分析单位来进行。
观察同义类聚的情况, 可以将其所属内容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 完全同义词。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和色彩意义都完全相同的词就是同义词类聚中的完全同义词。如:“眉毛”和“眼眉”, “包心菜”和“卷心菜”等, 其情况可分析如下。
眉毛
词汇意义
概念对应性
语法意义
色彩意义
词汇意义
概念对应性
生在眼眶上缘的毛生在眼眶上方, 黑色, 短形的毛名词中性色彩 包心菜结球甘蓝甘蓝类的菜, 叶子一层层地包 起来, 像球状。眼眉生在眼眶上缘的毛生在眼眶上方, 黑色, 短形的毛名词中性色彩 卷心菜结球甘蓝甘蓝类的菜, 叶子一层层地包 起来, 像球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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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意义
色彩意义名词形象色彩名词形象色彩
通过以上两组同义词的分析, 可以看到完全同义词在词义的各个方面都是一样的, 这就是这类同义词的本质特点, 这种词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等义词。完全同义词是语言中永远存在着的一种词汇现象, 从历史发展情况看, 这类同义词的成员, 永远都是处在一种不断消失不断产生的循环往复之中。这类词主要是由于不同的造词结果形成的, 此外词汇系统自身的发展演变和调整也能形成这种同义现象。由于完全同义词的作用都是一样的, 所以它们不可能长久地并存和发展下去, 一般说来, 其发展趋势往往都是一个保留了下来, 另一个则被淘汰下去。如“向日葵”和“向阳花”这组词, 就目前的使用情况看, 前者被使用的频率, 已明显地比后者多了起来; 也有的则走上了分化的道路, 有的通过词义的演变而使自身的意义发生了变化, 也有的则通过发展成为多义词而使两者区别开来。
(二) 不完全同义词。词的词汇意义及其概念对应性相同, 语法意义相同, 色彩意义有别的一组同义词就称为不完全同义词。如“会晤”和“见面”, “土豆”和“马铃薯”就是这种情况。
会晤
词汇意义
概念对应性
语法意义
色彩意义
词汇意义
概念对应性
语法意义
色彩意义彼此对面相见彼此会面动词多年生草本植物, 卵圆形, 地下 块茎肥大, 供食用名词口语色彩口语色彩 马铃薯地下长成的卵圆形块茎食物多年生草本植物, 卵圆形, 地下 块茎肥大, 供食用名词科学语体色彩
通过以上两组词的分析可以看出, 不完全同义词也是根据其词汇意义、概念对应性以及语法意义的完全相同而形成的, 所以可以肯定地说, 无论哪一类的同义词, 在它的形成中, 词的词汇意义及其概念对应性以及语法意义的相同都是其形成的决定因素; 而色彩意义的不同则使同义词中产生了不完全同义词这一类别。色彩意义不同的同义词不仅在语言词汇中大量存在着, 而且在语言运用中也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三) 义项交叉同义词。这是由多义词义项之间, 或者多义词的某个义项和单义词的意义之间相互交叉而形成的一种同义词。如“短”是一个多义词, 它有三个义项, 11两端之间的距离小, 与“长”相对; 是形容词。21缺少, 欠; 是动词。31缺点; 是名词。“短”的三个义项都是词义, 所以无论在静态或动态存在中, 它们都可以和其他词的义项构成同义词。如动词的“短”就可以和“缺少”和“欠”等构成同义词; 名词的“短”就可以和“缺点”“短处”等构成同义词。随着新词的产生和多义词的增多, 这类义项交叉同义词将会越来越得到发展。
(四) 言语同义词。言语同义词就是在言语交际中, 由于语境的帮助而形成的同义词。如在正常情况下, 表属概念的词和表种概念的词是不能构成同义词的, 因为分别表示属、种概念的词, 其词义的内容自然是不一样的, 所以它们之间不具备形成同义词的条件。但是在具体语境中, 由于交际条件的帮助, 表示属概念的词往往会具有了具体事务对应性, 从而变成了指称种概念的意义, 并和它临时所指的表示种概念的词形成了言语同义词。例如一个人指着一束菊花说, “这花真好看。”很明显, 这里的花就是指的菊花, 所以在这一语境中, “花”和“菊花”就可以形成了言语同义词。言语同义词只能是在言语交际中产生, 依附语境而存在, 因此它的生命是短暂的, 具有很强的临时性。
以上同义词的四种类型, 都属于同义类聚之中。但是如果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 就能够发现不同的类型也都各有区别于他种类型的性质特点。首先从完全同义和不完全同义的角度来看, 除第(二) 类是不完全同义
(三) 、(四) 类都是完全同义词, 即都是等义词。词外, (一) 、但是在这三类当中,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变化情况又
不相同。对第(一) 类来说, 它的存在本身就决定了同义词的成员是不能共同长期并存的, 因此它们都会有一方被保留一方被淘汰, 或者彼此间产生分化的过程。对第(三) 类来说, 虽为完全同义, 却可以长期共存, 甚至110
随着语言的发展而更加丰富。对第(四) 类来说, 情况就更不同了, 因为这类同义词都是在言语中产生, 所以一旦离开了语境即不复存在, 不过作为这种词义临时形成类聚的现象, 却永远存在于言语运用之中。其次从语
(二) 、(三) 类都是语言成分, 是一种静言的静态和动态存在形式的角度来分析,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 、
态的存在形式, 无论它们被运用与否, 这些成分都客观地存在于语言系统之中。第(四) 类则有所不同, 它是言语成分, 是一种动态的存在形式, 尽管这类同义词的某些成分被长期运用后, 也有可能被约定为语言成分, 但这却需要有一个发展和转化的过程。
四、色彩意义与同义词
这里特别提出色彩意义的问题, 是因为在同义词的研究中, 对色彩意义的认识上, 彼此间还存在着不一致的地方。例如对同义词来说, 色彩意义是属于共时范畴还是属于历时范畴? 古今词以及古今词素能不能形成同义关系? 对这些问题在此也想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色彩意义属于共时范畴, 这是无可置疑的, 这从前面的叙述和词例中已可了解。但同时色彩意义也是属于历时范畴的, 这就是说, 意义相同而时代不同的两个词或者两个词素, , 我们完全可以把它们划归为同义范围, 。, 都有重要的语用价值。上文已经谈到, 。因为在语言词汇中不仅存在着现代的新词, 而且在任何时代中, 启用古语词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 , 古今的词或者词素都可以建立同义的关系, , 如:“妻子、夫人、贱内、内子、拙荆”, 以及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的“我”和“余”同义词素则更为多见, 如:“眼”和“目”, “内”和“里”, “观”和“看”等等。这些同义词和同义词素, , 特别在时代色彩、语体色彩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正因为其色彩意义的不同, 就确定了这些同义词组和同义词素组的存在价值。所以在这方面, 色彩意义发挥了它不可代替的作用。古今词或词素能够形成同义关系的事实, 也足以说明了色彩意义同时也是属于历时范畴的。
当然, 在肯定色彩意义的同时, 仍然应该强调词的色彩意义永远是依附于词汇意义而起作用的, 如果词汇意义不同, 即是色彩意义不同也是毫无意义的, 这就是“总理”和“宰相”不能形成为同义词的原因。
通过以上四个部分的论述,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从理论到实际都可以证明, 词义的三个内容以及词汇意义的概念对应性是确定同义词和划分词义类聚的根本依据; 第二、同义词和近义词是不相同的,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 近义词在词汇意义及其概念对应性方面只是相近而不是相同。因此, 在词汇研究中, 不应该以近义词的内容来代替同义词的研究, 同义词本身就有着自己所独具的性质和丰富的内容, 应该在词义研究中给予它以应有的地位, 这对词汇研究特别是词义的研究不仅是应该的, 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A Re -exam i nation on Synony m
GE Ben 2yi
(S chool of L iteratu re , S hand ong U niversity , J inan )
Abstract :F irst , the current definiti on of synonym is inapp rop riate . W o rds w ith common o r clo se m eanings should be separat 2ed and the synonym should has a deserved po siti on ; secondly , the content w o rd’sm eaning should be the standard and theo ret 2ical foundati on to define synonym ; th irdly , there are types of synonym w ith different natures and characteristics ; finally , p re 2sent and past w o rds and mo rphem e can constitute thesaurus and the m eaning of co lo r is necessary in such case . Key words :Synonym ; aggregati on of common m eaning ; Concep tual co rrespondency
[责任编辑 寇养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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