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工作标准
附件3:
创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工作标准
(一)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领导责任制,统筹安排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宪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物权法》等与单位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及。
(三)单位建立的法律事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室配强法律工作人员。注重法制宣传能力建设,要为法律工作人员创造各种法制宣传学习培训的机会。
(四)普法经费按要求列入预算, 专款专用, 足额到位。适时购买、编印学法教材或普法知识手册,保障学法需要。
(五)建立健全单位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管理者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
(六)通过建立法律学习室、读书角等方式,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利用班前会、每周学习一次法律条文等形式,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
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七)建立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八)积极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等媒体,定期打出公益法律广告,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九)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依法管理。
(十)坚持做到普法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增加便民措施,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