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
【职责】
1. 储运部部长对仓储运输的安全负责,各车间负责人对所属储罐的安全负责。
2. 安全部职责
对仓库、罐区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严格执行。
【内容】
1. 仓库、罐区硬件管理
1.1.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并经市消防部门审核。
1.2. 储存易燃物品仓库、罐区的地面,应采用不易打火花的材料。
1.3. 储罐材质的选择必须考虑所储存料液的腐蚀性,更不得采用与料液发生直接
反应的材质。
1.4. 一般库区操作人员的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者用防火墙与库区隔开,当危险
化学品泄漏或发生时,能够不受危险侵害及并能逃生。
1.5.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罐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防雷设备。
1.6. 库房应符合物料的通风、降温、防潮要求。
2. 储存管理
2.1. 库房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垛,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
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灯距、柱距、顶距。每个库区必须规定储存限额。
2.2. 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如强氧化剂与
强还原剂等)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3. 能自燃的物品和化学性质不稳定、易分解燃烧、爆炸危险品应当布置在温度
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有温度监测。
2.4.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
燃物品,不准露天存放。
2.5. 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
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2.6.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保管员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物品名称、合格证、包装是否破损、生产日期。经检查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2.7.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区、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安全消防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2.8. 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2.9. 库房内一般不应当安装采暖设备,自燃品、易燃品、剧毒品等库房不准采暖;
如物品防冻必须采暖,可用暖气采暖。暖气片与可燃物品堆垛应当保持安全间距,以物品温度不升高为准。
2.10. 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
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3. 装运管理
3.1. 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3.2.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否则不准进入库房。
3.3. 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将物品用苫布盖严密。随车人不准在车
上吸烟。
3.4. 仓库、罐区内的各种在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期限及时维修和大修,严禁使用
超期受压容器和危险设备。
3.5. 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3.6. 库房货场装卸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4. 电源管理
4.1. 仓库、罐区内除照明外,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
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4.2. 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
的电器设备。
4.3. 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
质塑料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跺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门顶架线。
4.4. 库区需要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动力车间批准并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4.5. 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
必须立即修理。
4.6.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电器设备和电器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5. 火源管理
5.1. 仓库、罐区区域内禁止吸烟、用火,一切入库人员不准携带火种、易燃物品
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附近放烟花爆竹。
6. 消防设施
6.1. 仓库、罐区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
施,保证消防供水。
6.2. 仓库、罐区应当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
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6.3. 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即定人员管理、定位置、定时间更换,不许用于非消
防方面。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7. 组织领导
7.1. 仓库、罐区的主管部门领导必须重视仓库安全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消防
制度,落实消防组织,制定消防预案及应急措施。
7.2. 储运部应定期组织对仓库管理人员及装卸工人进行消防培训,做到人人会使
用消防器材。
7.3. 各车间应定期组织对所属罐区管理人员进行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
危险性质、注意事项、急救措施和防火防爆措施的培训。
【历史修订记录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