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规范(五年制师范专科)
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规范(五年制师范专科)
一、专业设置(准入规范)
二、人才规格
(一)培养目标
五年制师范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是初中起点、在校学习五年的师范专科学校,它的学前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能够在各类幼儿园和托幼机构胜任教师岗位的实践型教师。
(二)人才规格
五年制师范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必须达到一下基本要求:
1.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热爱儿童;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人格;
3.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儿童观;
4.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文雅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和礼仪风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交往合作能力;
5.掌握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掌握学前儿童教育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6.具有幼儿教师必备的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并能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具体包括:
(1)学前教育的专业技能:观察和沟通的能力;规划和设计组织和实施各类教育活动的能力。
(2)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学前教育专业体育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三、专业建设规范
(一)课程与教学规范
1.课程设置
五年制师范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教育实践活动课程三大部分。
(1)课程内容
a)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五年制师范专科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主题,是实现五年制师范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它包括通识课程、学前专业课程、艺体技能课程三大块,约 课时,占教学活动总量的 %左右。
▲通识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对大专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基本文化素质教育的课程;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体育与健康等方面教育的基本内容。通识课程是专业课程学习的基础,它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文化基础课、信息技术基础课、体育与健康等课程。通识课程约 课时,占教学活动总量的 %左右。
▲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教育思想、教育知识及教育理论教育,建构专业知识体系的课程;是培养学生科学教育理想和师德杜洋,掌握教育专业的基本知识技能的主要课程。学前专业课程包括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两大块。专业理论课主要包括学前儿童卫生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儿童教育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游戏、儿童文学等,约 课时,占教学活动总量的 %左右;
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幼儿园班级管理技巧、现代教育技术、教师口语、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幼儿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指导(含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等课程,约 课时,占教学活动总量的 %左右。
▲艺体技能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必须的教育技能课;是培养学生艺术表达、体育技能的主要途径。主要包括:乐理与歌唱、钢琴、舞蹈、绘画和操节与队列等课程。约 课程,占教学活动总量的 %左右。
b)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对必修课程的拓展、延伸和补充;它可以主动地适应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发展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可以进一步培养学生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能力
选修课一般开设文化知识、专业理论、教育技能、艺术、体育以及当地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课程。选修课程和内容应体现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反映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点以及当地经济状况。五年制师范专科学前教育专业选修课约 课时,占教学活动总量的 %左右,
c)教育实践活动课程
教育实践活动课程是师范院校思想政治、文化知识、教育理论的综合实践课,是幼儿教师职前教育的必要环节、对于学生了解幼儿教育、熟悉幼儿、巩固专业思想、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具有特殊作用。
教育实践活动课程包括参观幼儿园、教育调查、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与教育专业课、文化课的教学进度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贯穿于五年制教学活动的始终。教育实践活动课程时间约 周,占教学活动总量的 %左右
(2)课程设置的顺序和时间分配
课程设置要合理安排各门学科的先后顺序、恰当地分配各学科的教学时数,是课程计划中的重要问题。
各门学科的安排要保持一定的顺序,以保证教学有系统地循序渐进,使先学的学科能为后学学科打下基础。
各门学科的学时分配,是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和各门学科的教学任务、教材的分量和难易程度,以及教学法上得要求来确定的。它应包括看每门学科的总时数和每学年、每周的授课时数,应在保证主要学科的前提下,恰当分配各门学科的学时。
(3)五年制师范学科学前教育专业课时计划参考表
表一:必修课程
2.教学规范
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它是培养人才的基本途径。学校应以教学为主,妥善安排教学和其它各项教育活动,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师与学生的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内容与要求
教学内容是学校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合格人才的主要保证。教学内容体现在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它规定了教师教什么和学生学什么。
a)课程计划
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任务,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知道的有关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课程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学校教学和教育工作的统一要求,是学校组织教学和
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院校应依据这些基本要求,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对幼儿园教师的需求出发,确定本学校的课程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课程计划。
根据师范学前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实行课堂教学为主,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原则,使师范院校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活动成为必修课、选修课、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的整体。
各校在制定本学校的课程计划时,应根据师范院校五年制学前专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体现出教学内容的层次性、应用性和师范性。
b)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变得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教学指导文件,它规定学科的教材规范、教材体系、教学进度和教学法上的基本要求;是便携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是衡量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各院校应全面透彻地贯彻教学大纲的内容和体系按大纲进行教学,保证学生牢固地掌握大纲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大纲所要求的水准。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可以限于大纲的规定,但全面实现教学大纲是各科教学的基本任务。
c)教科书
教科书,简称课本。它是教学大纲的具体化,是教师的教学用书,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工具。学校应根据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教学大纲,选好教学用书。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的教学用书应体现出基础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教科书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依据,它为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和检验学生的知识提供基本材料。学校的教学活动既不要脱离教科书的基本内容另搞一套,也不要照本宣科,应根据教学的需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对教科书进行教学法上的教工;应及时给学生补充教育教学上的新成果、新技术;应指导学生学好、用好教科书,并能在此基础上进行课外阅读。
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是一个有机的教学整体。教学应是深入钻研、熟悉掌握、认真执行,以保证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过程。
(2)组织与实施
根据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将教育的目标、内容转化成具体的教学活动,是由一系列教学环节组成的。它需要教学的各个管理部门科学的组织和安排,需要教师认真严肃地执行。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
a)备课和上课
备课是上课的准备环节,要上好课,必须要先备好课。
好的备课应做到:钻研大纲和教科书、阅读教学参考;了解学生的知识背景、兴趣爱好、学习方法和习惯;根据学生情况和教材特点,确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围绕教学重点、剪辑好教材、组织好教学过程,以保证有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好的备课应该落实到三种计划上,即教师的备课应具体转化成三种文本形式;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教案)。
课时计划可以有详有略,但必须有。对老教师和新教师应有不同要求。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师应按照课时计划上课,但又不需要为课时计划所束缚。在教学原则的知道下,应灵活地使用好课时计划;运用教育机智处理好课堂教学。师生互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强对课堂教学教效益的研究,有效地利用课堂教学的每一分钟,减少教学浪费。
b)作业布置和成绩检查与评定
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是教学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组织好学生作业,对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与习惯,发展学生的智力与创造才能,有着重大意义。
作业的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应有助于学生巩固与加深理解所学得知识,并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有助于学生思维的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概括问题能力。
作业分量应适当,难易要适度。
作业应有检查,也可住址自查;教师应认真地对作业进行批改,把批改作业作为检查教学效果、发现教学问题的主要手段。
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是教学工作的又一个主要环节,它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着主要意义。
对学业成绩的检查应考查与考试相结合;口头考查与书面考查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单元考查相结合;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何种形式检查,应根据学科特点、内容和检查的具体要求,灵活运用。
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无论是百分之还是等级制,都应制定正确的评分标准;成绩的评定还应坚持理论与实际一致的精神,不仅要考虑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还要考虑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不仅要考虑学生站位知识的广度还应考虑学生掌握知识的深度;不仅要考虑学生范错误的数量,还应考虑犯错误的性质。
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检查中的命题权限应有明确的规定,应建立学科试题库,规范的完善考核过程。
c)手段与方法
教学方法是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手段,它对实现教学目的有主要意义。教学过程中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这是教学方法的基本特点,也是选择教学方法的基本原则。
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自己具体的特点及使用范围,有的适合教授新知,有的适合训练技巧;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时应考虑学生的认识规律和学习特点;应根据每一种教学方法的具体特点,为不同的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适宜的方法。
d)教育实践活动
以教育实习为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教师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师范院校的教育实践活动是师范教育的一种专业训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和训练一个合格教师的主要手段。
根据师范院校教育实践活动专业性、实践性、综合性强的特点,教育实践活动应与课程内容相结合,与学生学业成绩检查相结合;应将不同的教育实践形式结合起来。师范院校应建立教育见实习的管理系统机构,根据教育见实习的计划同有关实习见习单位建立联系、共同搞好见实习工作;应制定和健全教育见实习的计划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检查和指导,从实践上给足,从质量上创优,将教育实践活动列入教师工作和学生的学业成绩的考核;应加强教育实践活动专业指导队伍的建设,提高指导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指导能力;应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逐步形成教育实践基地网络,确保经常性的教育实践:分散的结合课程内容进行见习活动、教育调查等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