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一人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市场化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促使市场主体逐渐向多元化发展。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司,一人公司的合法性一直被人诟病。然而,现代一人公司已经逐渐突破了传统公司理念的限制,为此,我国于2006年正式通过《公司法》,确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本文旨在对一人公司进行概述,对其法律问题进行简要的阐释。
【关键词】一人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一、一人公司内涵解读
一人公司,顾名思义,其公司资产所有权属于一个股东所有,并且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这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形态,其特殊性就在于其股东仅有一人,并且由一个股东独享公司的全部资产。
一人公司的特点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唯一的股东
在06年《公司法》颁布施行以前,一人公司由于其股东的唯一性而不被承认其合法性,与传统形式的公司相比,公司资产或股份由一人所有,是一人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区别,也是一人公司所有法律问题的根源。
(二)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有一人出资设立的,但两者具有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在企业存续期间,不仅要以出资额承担责任,更要以其所有财产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公司作为特殊的公司形式,在于满足个人投资者创业的欲望,并能够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降低创业风险。
(三)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
传统公司一般由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但一人公司是由个人独资设立的,因此一人股东在实际操作中要扮演三重角色,其经营权和所有权是不分离的。一人股东享有公司的所有权利,并承担公司的所有义务,作为唯一的股东对公司利益享有决策权。
二、我国一人公司的现状透视
(一)公司资产不明晰
我国新的《公司法》明确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地位,因此一人股东独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