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词汇和语法的关系
第22讲 词汇和语法的关系
词汇和语法之间有密切关系。
《孟子滕文公》:“舍皆取诸宫中而用之”中的“舍”,有人解释为疑问代词“什么”,王力先生认为是不对的,因为上古没有“疑问代词后面跟范围副词”这种句式,这是从语法上证明语义。很多古汉语字典把“适”解释为“往也”,这也是不对的,应该解释为“之也”。因为上古“往”是一个纯粹的内动词,“往”的目的地是不说出或不能说出的,如果需要说出目的地,则常常不用“往”而用其他动词如“之”“如”“就”等。如:庄辛去之赵。驱而之薛。屈完如師。而“适”后的目的地是必须说出的。如“适彼乐土。”所以,“适”和 “往”是不同的。
这说明,语法和语义有密切的关系,不能抛开语法孤立地考察词义。
洪成玉《古汉语词义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词具有两重性,既具有词汇属性,也具有语法属性。离开对词的语法属性的分析,就很难对一个词的意义做出正确的判断。”并举例:丘迟《与陈伯之书》:“将军勇冠三军,才为世出。”一些注本把“才为世出”解释为“才能是世界上杰出的”,这是错误的。因为古汉语中“出”是动词,单用时不做形容词,也尚未产生“杰出”的意义。“为”如理解为“是”,后面就要求名词或名词性词语,而这里却不是,所以,上句应理解为“才能为适应时代而生。”“为”是介词,“出”是动词。
这些例子说明了词汇和语法的关系:第一,一个词有某种词义,就必然会有相应的语法属性。因此,也就决定了它能进入某一种语法结构,和不能进入另一种语法结构。
第二,有时一个词的某种语法属性会使它区别于一些近义词,如“往”是内动词,“适”是外动词。
以上说明同一时代平面上词汇和语法的密切关系。从语言的历史发展看,词汇和语法也是相互影响的。
一 、由语法关系而造成的词义变化
在语言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语法对词义变化的影响最明显地表现在下面一种事实上:有的词义的发展变化,是它长期处于某种语法位置造成的。 “是”字的变化即属此类。这样的例子还有:
1、 为
古汉语“为”的基本用法是动词。但有时它可以放在疑问句的句尾。
《论语颜渊》: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
《论语季氏》: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
《庄子逍遥游》: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谷梁传定公十年》: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
对这种“为”字,有两种观点:疑问语气词(杨树达《词诠》) 动词,(王力《古代汉语》) 王力说:这样的句子,实际上是动词“为”的宾语“何”放在作状语的介词结构前面去了,意思是“用……做什么”。
实际上,这两种解释都对,这是对“为”从动词受语法的影响变为语气词的过程的不同阶段的描述。着眼于起点,理解为“动词”,着眼于演变的终点,理解为“语气词”。
“何以文为”的“为”,尚处于演变的起点,应视为动词,因为疑问句句尾的语气词可以去掉,句子依然成立。而此句的“为”不能去掉。
“何以伐为?”“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与“何以文为”不同,“何以文为”中“何以……为”中间的成分是名词性的,而“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中“何以……为”中间的成分是动词性的,句尾的“为”去掉句子仍可以成立,所以把“为”解释为“动词”或“语气词”都可以。正是因为这种句子的存在,使人们逐渐忘却“为”原本的身份,同时这类句子都是疑问句,处于句尾的“为”就被看做语气词了。
到“何为来为”中,“为”就只能看做语气词了,这种用法的存在,是人们将“为”纯粹作为疑问语气词来用的表现。
“为”由动词演变为语气词,是由它在句中所处的语法地位造成的。这是语法对词义的影响。
2、 斯
古汉语中,“斯”是指示代词又是连词,二者之间有关系。
指示代词“斯”很常见,作宾语、定语、主语。《论语》: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作主语时处于后一个分句之首,来复指前一个分句所说的事。 有时候,这样的前后两个分句也可以表示一种事理相承的关系,表示在“某种情况下,这就怎样”。《论语八佾》:攻乎异端,斯害也已。黄侃疏:言人者不学六籍正典,而杂学乎诸子百家,此则为害之深。
根据黄侃的疏,“斯”解释为指示代词“此”,但后面增加了一个词“则”,用来表达两分句之间的关系。由于“斯”是复指性质,所以去掉它不影响本句语法语义,因此它指示代词的功能意义逐渐淡化,同时,它所处的这个语法位置,使人容易把它与表承接的连词联系起来,因而逐渐当做连词用。
此外,语法对词义变化的影响,还表现在:一个词如果转类(词类活用),则其词义也发生变化,如果发展为经常用法,则其词义也由临时意义发展为固定的词义。
如前面提到的“闻”。
二 词汇变化对语法的影响
汉语词汇从古至今有一种从“综合”到“分析”的趋势,这种趋势影响语法的变化。
所谓从“综合”到“分析”,指的是同一语义,在上古汉语中用
一个词来表达,后来变化为或两个词构成词组,或分成两个词来表达。具体分三种情形:
(一) 上古汉语一些单音动词,到白话中要用一个词组来表
达。这一现象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已经指出:白话里有许多动词常常带一定的止词,合起来才抵的文言的一个动词。
白话 文言
走路 行
睡觉 眠
点头 颔
这并不是仅仅是单音词复音化的表现。因为如果仅仅出于复音化的需要,“走”可以说“行走”,而且,有的古单音词如果用现代汉语说,就必须用动宾结构,如“颔”。
这是因为在古汉语词汇系统中,“颔”是动词,但只限于“头”的动作,它表示的是“动作”和“动作的主体”两个意义综合在一起的。而在现代汉语中,表相对应的动作的词“点”是和主体“头”“手指”分开的。
这种词汇的变化,使类似的语义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中必须用不同的句式来表达,这是词汇影响了语法。
在古汉语中,这种综合型动词可以放在主语后面,构成“主语+谓语”。
《汉书》:汉王方踞床洗。
在现代,这样的语义必须改用“主语+动词+宾语”句式,“————洗脚”
在古汉语中,这种综合型动词也可以带指人的宾语,表示动作施及的人。
《史记》:父曰:履我。(动宾结构) 现代: 给我穿鞋(介词结构+动宾结构)
《韩非子》:王怒曰:劓之。(动宾结构) 割掉他的鼻子(动+名词性偏正短)
有的“动词→动+宾”的变化,不能拿“综合→分析”的趋势解释。如:
行→走路
除了复音化趋势的影响,还有别的原因如下:
现代汉语“走”有两个意义:行走;离开。
当单用时,往往表示离开。如“我走了”,“你走不走”“你何时走”
这个意义相当于“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中的“行”。 而“行不由径”的“行”,则必须说成“走路”,以此与表示离开的“走”相区别。
(二) 古汉语中常常把动作和动作的结果综合在一起,用一
个词表达,即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从表面看,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只表达了动作产生的结果,而没有表达动作本身。但是,在古人的思想中,是清楚地觉得它也包含了动作本身。
《礼记》:马不齐髦。鄭注:齐,翦(剪)也。
但是,因为没有明确地表现动词,所以造成“结果相同而动作不同”的句子的外在形式相同:
《左传》:高其閈闳。 堆高、砌高那里巷的门。 《墨子》:高其爵,厚其禄。 提高他的爵位。 《荀子》:大其苑囿高其台。 垫高那台。
到现代汉语中,转换为动补结构表达相应的语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