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分析会制度1
教学质量分析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监控教学质量,突出教学管理重点,落实“质量第一”的教学观念,建立起教学质量保证的长效机制,促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教学质量分析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全员参与的方式,以科学方法有效诊断教学问题,推动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不断淘汰落后的教学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教师素质,培植学院的质量文化。
第二条 教学质量分析会的主要任务
1.查找前一阶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
3.制订教学质量改进的基本措施。
第三条 教学质量分析会实行例会制度。系(部)教学质量分析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分别在第十一周(期中教学检查后)和放假前一周进行;学院教学质量分析会每学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寒暑假第一周进行。
第四条 系(部)教学质量分析会的基本程序
1.由各教研室主任分析本专业或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于系(部)教学质量分析会前三天向系(部)主任提交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2.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各专业带头人共同分析确定本系(部)的教学质量问题和形成原因,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3.写出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按规定日期提交教务处。
第五条 学院教学质量分析会的基本程序
1.由教务处对各系(部)存在的教学质量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填写学院教学质量分析表;
2.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分析确定学院当前存在的主要教学质量问题和形成原因,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写出《学院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3.学院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学院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决定改进教学质量的重大措施,向相关部门进行部署落实。
第六条 教学质量分析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对事实不清、情况复杂的教学问题,会议组织者可指定专人在会前进行专项调查。
第七条 教学质量分析报告要简明扼要,对问题、原因和措施均以编号方式阐述,并用A4纸打印。
第八条 教学质量分析会的各种资料、文件均要妥善存档。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