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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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检索委托书 顺序号:____________ 查新号: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查新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地址:上海岳阳路319号31号楼209室 邮编:200031 联系人:洪宪华 电话:021-54922916 E-mail: [email protected]
传真:021-54922913 (本委托书可在网页Http://www.slas.ac.cn上获取)
查新检索委托书填写须知
1.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应逐项认真填写(手写或打印)查新检索委托书,
不要漏填。
2.委托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或是委托单位指定的联系人。
3.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申报书上的保持一致,如需检索国外文献,应填写外文
全称。
4.项目技术要点,可按创新点、关键技术、技术指标三部分逐条书写,或者
以300~500字的文摘形式写清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委托方应对填写的技术要点的真实性负责。
5.检索词应根据项目主题内容尽可能多地列出中英文对照的关键词或主题
词,以及不同用法的同义词。
6.检索年限,用户可根据掌握的项目国内外研究情况,提出需检索的年限,
但实际检索年限,还要受数据库收录年限的限制。
7.检索目的,可作多项选择。
8.拟定的项目水平仅是委托方提供给查新方的参考意见,查新结论中的水平
定论,应根据文献资料与项目技术要点对比分析后得出。
9.委托单位应向检索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技术背景材料(如开题报告、
项目总结报告、成果申报表、专利说明书、产品样本、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如果因委托方未能提供最足够的技术背景材料而导致检索误差的,由委托方负责;检索单位应对委托方项目的技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将其技术资料交他人使用,违者负法律责任。
10. 委托方填妥委托书后,须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然后与技术背景资料一起交
予检索单位,查新检索委托方才生效。
11. 查新检索在委托生效后三周以后完成,如需提前,视当时人力、时间,予
以加急处理,酌收加急费。
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二○○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