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试验合同-11
委托试验合同书
工程名称:兴仁县西池新都汇综合项目一期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试验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该项工程的检测试验内容委托给乙方承担,为明确双方权益特签定本合同。
一、 乙方严格按国家、部委、省市的有关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验、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试验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二、 根据甲方施工要求,积极配合,做到随叫随到,对甲方要求的检测项目,及时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三、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省市的有关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进行送检。送检材料及样品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抽样,不得弄虚作假。
四、 送检样品必须按要求填写送样委托单。送样委托单填写内容必须与送检样品相一致。
五、 乙方在接受甲方样品时,根据甲方所委托的检测项目,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型号、生产厂家规格、等级等,并清点样品,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核对无误后经双方认可签字,接受完成。如不符合要求,甲方应重新取样,否则不以接收。乙方严格做好样品的保密和安全工作,对甲方的样品及相关技术信息负保密责任。
六、 甲方在领取样品的试验报告时,核对试验报告与样品委托单的各项指标、内容等是否一致,无误后需在发文薄上签字,方可领取报告。(试验报告为一式四份,甲方领取三份,乙方保存一份);如甲方对试验报告的各项数据、内容等有疑问,甲方在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解答或更正。超过十五日后乙方不予受理,由于乙方造成的返工,由乙方
负责。由于甲方造成的返工或补报告乙方将另收每份报告15元的成本费。
七、 收费标准:
1. 常规检测及见证检测按建筑面积计算元/每平方米,该工程建筑面积暂定 ㎡,总价 元( 整),最后按实际竣工面积结算。
2、试验费的支付方法:合同签订时预付,余款待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一次性付清。
八、试验内容:
①水泥、 ②砂、③碎石、④砼配合比、⑤砂浆配合比、⑥砼、砂浆力学性能、 ⑦砖、钢材、⑧砼抗渗
九、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十、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电 话: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