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新窑乡中心小学校园安全
管 理 制 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校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及值日教师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值班领导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若放学要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3、上课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三、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4、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四、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各办公室、专用教室的电源,每天离开时必须切断,若不履职履责,出现意外,由当天值日的老师负责。
五、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