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吸烟区安全管理规定11.15
1 目 的
为杜绝员工因违纪吸烟而间接导致工厂安全事故,防止火灾火险事故的发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结合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第三事业部沙头车间全体同仁及相关供应商(入厂施工人员)
3 权 责
3.1 总务课
3.1.1 规划厂内吸烟区的设置以及制订其辅助设施、安全管制措施等;
3.1.2 对吸烟区进行日常监督管制,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制止或提报处罚;
3.1.3 二楼宿舍保安负责监督管理吸烟人员违纪行为及吸烟时间;
3.2 各烟民
3.2.1 遵守吸烟区的管理规定,配合总务部门对厂内吸烟区域的管制;
4.吸烟区开放时间
11:00——11:30 17:00——17:30 01:00——01:30
5 管制要求
5.1 除厂内指定吸烟区外,其余场所禁止吸烟。
5.2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室,烟头集中丢放烟灰桶内。
5.3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配合安全管制,在警戒线以内吸烟,严禁跨跃警戒线外吸烟;
5.4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吸烟区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等;
5.5 吸烟人员应自觉维护吸烟区之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及嬉戏;
5.6 非吸烟人员严禁在吸烟区逗留、闲聊;
5.7 吸烟完毕后,必须将烟头熄灭丢入烟灰桶内。
5.8 吸烟完毕后,应立即离开吸烟区,无故不得在吸烟区内滞留、闲聊;
5.9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图书、报纸等)或食品进入吸烟区内;
5.10 严禁将烟头以外的其他物品丢入烟灰桶内;
5.11 任何人员不得破坏吸烟区的各项标志及设施;
5.12 清洁工对吸烟区进行卫生清洁时,暂停吸烟。
5.13 个人香烟及火源必须存放在烟柜内,严禁带入车间内;
5.14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监督举报吸烟人员违规行为;
6 罚 责
6.1 员工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吸烟区记小过处分一次;
6.2 在吸烟区随处乱扔烟头、吐痰等记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者记小过一次;
6.3 在吸烟区内嬉戏、吵闹,记警告处分一次;
6.4 在警戒线以外吸烟,记警告一次,罚款20元;
6.5 在吸烟区内不配合安全管制或者破坏内部设施设备等,记小过处分一次;
6.6 其他入厂施工人员(供应商)违反本规定,直接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6.7 其他未明事项,由总务部门按实际状进行处分或罚款;
7 其他事项
7.1 本规定由沙头车间副总批准后即生效。
核 准: 审 核: 承办:白鑫 201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