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架脚手架质量保证措施
1、 架体结构中采用扣件式脚手杆件搭设的部分,应对扣件拧紧质量按50%的比例进行抽检,合格率应达到100% 。
2、对所有螺纹连接处进行全数检查。
3、进行架体提升试验,检查升降动力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4、对电动系统进行用电安全性能测试。
5、对防坠装置制动可靠性进行检验。
6、脚手架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投入使用的手续。
7、在完成下列项目检查后方能发布升降令,检查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1)附着支撑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2)所有螺纹连接处螺母已拧紧;
3)应撤去的施工活荷载已撤离完毕;
4)所有障碍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约束已解除;
5)动力系统能正常运行;
6)所有碗扣式脚手架的碗扣联结点碗扣已拧紧;
7)所有相关人员已到位,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
8)所有防坠装置功能正常;
9)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实;
10)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8、架体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检查项目后方能办理交付使用的手续,检查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1)附着支撑结构已固定完毕;
2)所有螺纹连接处已拧紧;
3)所有安全围护措施已落实;
4)所有碗扣联结点及脚手扣件未松动;
5)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9、在使用过程中,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10、脚手架只能作为操作架,不得作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11、使用过程中,禁止进行下列违章作业:
1)利用脚手架吊运物料;
2)在脚手架上推车;
3)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线缆;
4)任意拆除脚手架杆部件和附着支撑结构;
5)任意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塔吊起吊构件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7)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违章作业。
12、使用过程中,应以一个月为周期,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整改。
13、脚手架在空中暂时停用时,应以一个月为周期,不合格部位立即整改。
14、脚手架在空中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后或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后复工时,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5、每浇捣一次工程结构混凝土或完成一层外装饰,即应及时清理架体上、设备上、构配件上的混凝土残渣、尘土等建筑垃圾。
16、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其中升降动力设备的链条、钢丝绳等应每升降一次就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17、螺纹连接件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
18、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脚手杆件及配件、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必要时应送生产厂家检修。
19、焊接件严重变形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20、穿墙螺栓与螺母在使用1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其余螺纹连接件在使用2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21、动力设备一般部件损坏后允许进行更换维修,但主要部件损坏后应予以报废。
22、防坠装置的部件有明显变形时应予以报废,其弹簧件使用1个单体工程后应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