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事业十二五卫生规划
***卫生局
关于***卫生事业十二五卫生规划
报 告
县计划局:
现将《***卫生事业十二五卫生规划
》随文报来,请审阅。
二0一0年七月六日
***卫生事业十二五卫生规划
(2011-2015)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概况
按照“十一五”期间预期目标,我县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了省哈俣、市要求的标准和预期发展目标:一是卫生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总投资2364万元、建筑面积16171平方米的18所卫生院建设任务全面完工,投资720万元、建设规模6068㎡的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投入使用;总投资1800万元、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的门诊楼已动工,县中医院顺利完成迁建,建筑面积10300平方米,总投资2031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总投资1820万元,购置设备投资1000余万元;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启动,参全率92%以上;三是疾病预防控制扎实有力,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疫情,计划免疫“十一苗”接种率95%以上,“降消”项目及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全面实施,住院分娩率达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实现了孕产妇0死亡。四是医疗质量得到提高,县人民医院创建成二级甲等医院,建立了***120急救中心,完成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79个;六是实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制度,有效降低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力振兴中医事业,努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等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
三、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主要目标
加快项目争取和建设步伐,以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全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养中、高级卫技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努力扩充高级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继续创建卫生村、镇,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深化卫生改革,建立并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保健保障制度,为构建和谐振汉阴作出贡献。力争达到以下指标:
1、健康指标:平均期望寿命75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2、疾病控制指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早期诊断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
3、医疗保障指标: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加大基金管理力度,努力使这项惠民工程成为亮点工程。
4、卫生服务指标:儿童计划免疫“十一苗”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100%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98%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覆盖率100%。
四、工作重点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一是加强基础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力争两年内建成总投资7000万元的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启动乡镇卫生院安居工程项目。二是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创建一批市、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争取项目资金规划建设县卫生监督所、合疗办办公楼,加强卫生检测实验室建设,提高卫生检测水平。进一步健全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监督队伍培训管理,不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抓好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及相应的经费补偿和报销政策的落实,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群众负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方案,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长效补偿机制,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医疗保障等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一致,惠及更多百姓。
2、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筹资机制,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2%以上。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开展农民部分重大疾病二次补偿工作,提高住院保障水平,平均住院费用补偿率保持在70%以上。全面推行普通门诊统筹,完善特殊慢病门诊统筹,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费用补偿总额预付和住院费用补偿按病种付费等工作。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严格规范基金封闭运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确保基金安全。
3、实施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定编定岗工作,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全员聘用制和聘用合同管理制。在医疗卫生院机构落实绩效工资制,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与其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水平直接挂钩。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基本药物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4、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并实施公立医院发展规划。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举办公立医院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医院内部领导体制与决策议事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药价格,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行全行业监管,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促进公立医院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探索建立电子病历,推进施行《电子病历基本规
范》,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三)全面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争取每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0-20人,充实医疗卫生人员队伍。认真落实在岗农村卫技人员学历教育制度,积极选送无学历在岗农村卫生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培训,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创新县级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长效机制和方法,扶持基层卫生院院长足发展。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落实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实现农村使用卫生厕所率达90以上,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巩固除“四害”成果,鼠密度控制在3%以内,继续加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每年创建成3-5个省级、10-20个市级卫生单位。
(五)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重点抓好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村卫生室中药房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创建,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师承教育制度,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五、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加强健康管理工作。全面免费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抓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管理)工作,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5%,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平均期寿命达到75岁。
(二)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处置重大疫情,加强重症救治,减轻危害。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 肺结核痰涂阳治愈率达到85%以上,DOTS 覆盖率100%;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工作,艾滋病病人随访率达100%。
(三)抓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生率。到2015年,预防保健人员达到1人/千人;以乡镇为单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接种合格率达90%以上。
(四)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切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高危孕产妇筛查率、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继续实施“降消项目”,进一步降低婴幼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力争孕产妇0死亡; 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加大落实孕期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0%,叶酸增补率达到70%。积极推进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提高婚检率,免费婚检率达60%以上。继续开展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和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五)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饮用水卫生以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能,积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行为。
(六)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探索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
(七)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医疗技术、大型贵重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机构整体层次。坚持“控制数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合理规划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优化我县医疗资源。
六、保障措施
(一)合理规划、统筹协调,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把卫生规划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重要卫生指标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规模,统筹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做到防治结合。加强卫生规划实施的监
督和评价,采取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施。
(二)深化改革,创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完善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保证公益性质。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医疗机构,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完善院(所、站) 长负责制,改进管理者选拔任用办法和管理方式,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
(三)加大投入,多方筹资,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落实补助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确保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积极争取国际合作支持项目,政府主要集中财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并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调整医疗技术劳务价格。
(四)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卫生事业的引导和管理,实现全行业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实行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血液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制和医患沟通、患者投诉反馈机制,严肃查收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
(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转变职能,强化公
共卫生管理责任。加强卫生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发展、管理、统筹、协调卫生事业的能力,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来抓。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卫生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