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的特征及社会功能探究
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的特征及社会功能探究
【摘 要】广西民间宗教信仰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社会基
础,对当代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的特征与功能进行分析与探究,不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民间宗教信仰研究的总体性认识,更有利于我们把握其发展的基本趋向。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的特征有:自发性、多元性、民族性、世俗性和功利性等,其社会功能也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方面:即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在乡村社会中能够促进社会整合、协调控制、心理调节、社会交往等,但也存在保守性强,有反科学倾向,易导致宿命论思想,还有可能演变成为邪教等消极影响。
【关键词】广西 民间 宗教信仰 特征 社会功能
一、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的特征
(一)自发性
广西民间宗教信仰是在民众中自发产生、自然传承的民俗事像,其自发性体现在无组织性、非官方性。
1、无组织性,即群体性,是指民间宗教信仰在产生和流传过程中具有群体
性特征,大多是群体自发形成[1]。迄今为止,民间宗教信仰都是集体传承创造的结果,当然也不排除个人因素在传承中所起到的促进作用。
2、非官方性,即民间性,是指民间宗教信仰是在民众之间产生发展而非官
方推动的,而是深植于民众之间,带有松懈性质。[1]在封建时代,官方为了维护政权、解决集体事件、处理乡村事务等方面屡次利用过民间宗教信仰,但其本意只是为了阶级统治,而并非为了民间信仰的发展。
(二)多元性
广西的民间宗教信仰,是多神崇拜,有着明显的兼容性,体现了其多元性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民间宗教信仰客体的多元性。民间宗教信仰的内容、仪式不仅因民族、地区不同而相异,还在同一方言区内,不同市县、乡镇与村屯,其奉行的神灵、信仰仪式、时间节律等都有差别。[2]例如,在乡村当地既建有祠堂,同时观音庙中也烟
火缭绕;乡民的家中既有祖先的牌位,同时也可以供奉财神、观世音菩萨。加之,不同广西地区的乡村原先所固有的一些原始信仰与宗教的相互杂糅,就会形成民间宗教信仰客体的多元性。
2、民间宗教信仰主体的多元性。
随着广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民众生活习惯的改变,广西的民间宗教信仰的群众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2]民间宗教信仰者的数量要远远超过正式宗教信仰的数量;年轻的民间宗教信仰者人数逐年下降;民间宗教信仰者中大多数以妇女为主;复杂的祭祀活动正逐步被简单的、文明的祭祀活动取代;年龄结构向着中老年、多元化方向发展等。
(三)民族性
民间宗教信仰的民族性是指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是民族的信仰,带有民族文化特色,与民族问题相依相联,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3]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其民族的多样性也造就了民间宗教信仰的多样性,特别是广西大多数的少数民族都生活在边远山区。因此,广西的民间宗教无不具有更强烈的民族性。例如,壮族地区大多崇尚师公教;回族信仰伊斯兰教;京族主要信仰道教中的“正一派”等。
(四)世俗性和功利性
广西民间宗教的世俗化和功利化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深入到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这股世俗化和功利化潮流在促进广西民间宗教信仰发展,带来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热的同时,也带来了宗教信仰的冷淡与衰退,导致了民间宗教信仰形式的保留和自身精神价值的丧失。[4]在某种程度上,民间宗教的功利性与世俗性密切相关,也即是说,正因为广西民间宗教信仰具有一定的世俗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功利性。人们往往只希望能够通过随时可行却又不失某种庄严神圣意味的意识来满足自己或者家人的要求。在广西乡村民居的神龛中所供奉的偶像杂乱纷呈,既有道教神祗,又有佛教神祗,还有社会神、领袖神和财神。这种多多益善,无限包容的现象,其意义明显是想借助众多功能不同的神明的存在,以便更多地满足个人精神心理上需求的渴望。不少广西乡村的神佛信仰中,功利性原本很强的神仍保留着固有特色,原本不带功利性色彩或者说功利性并不那么明显的
神被赋予了明显的功利色彩。比如,在桂林地区的一些乡村,财神的功利性更强了,很多村民在除夕之夜请财神,悬挂财神画像并摆设供品,举行祭祀,每逢初
一、十五都要烧纸钱供奉财神等等的传统,希望能够招财进宝[10]。
二、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的社会功能
(一)有助于调适人们的心理状态, 使人们精神稳定
民间宗教信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功能是能够对人的心理状态进行调适,从而使人们保持一种稳定的精神状态。当人们受到自然力量的压迫时,或感到自身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某种权利受到侵犯而又难以实际地解决时,人们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被剥夺的不平衡感,导致心灵受到创伤,且留下心灵隐患,而民间宗教信仰能够为人们提供希望和慰藉,使人们能够消除心理上的焦虑、恐惧以及罪恶感,甚至可以补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苦难、不幸和失意等产生的不满、压抑和空虚。[5]广西民间宗教信仰在群众的精神世界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它能够调适群众的心理状态,从而使他们保持精神稳定。广西人居住的地方,尤其是桂西北一带,恶山险水横亘,毒虫野兽出没,气候湿热,可耕作的土地稀少贫瘠,这样的自然环境给世代居住的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当先民们对电闪雷鸣、毒蛇猛兽、旱涝灾害等自然界的威慑前无能为力时,便想象着有一个神秘而巨大的力量在背后控制着这一切,这就是神灵的力量,于是,广西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人在生活中处处都谨防着鬼,如鸡鬼、牛鬼、芭蕉鬼、竹子鬼、谷鬼等等。[11]为了能够在充满鬼神的世界中把握自己的命运,人为的创造了名目繁多的禁忌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通过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巫术手段和祈祷来讨好或降伏鬼神。人们认为只要遵守禁忌,施行解凶求吉的巫术,就会得到神明的怜悯与帮助,就能够驱逐恶鬼、镇慑凶神、安抚祖先灵魂,从而使自己及家族、庄稼、禽畜等平平安安、逢凶化吉。如壮族的一些地区至今还保持祭祀树神、石神、土地神、社神、雷神、水神等自然神的习俗。[9]在这些由一定具体的程式、咒语以及象征物所构成的原始宗教活动中,人们心理上的紧张得到了克服,精神上得到了慰藉。
(二)有助于人们和谐相处, 维护社会安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民间宗教信仰为多神,各地庙宇所供奉的神有所不同,如桂西北地区供奉莫一大王,龙胜的一些地方过去供奉二圣猴王,象州各地则建有甘
王庙。此外,各地还建有三界庙、盘古庙、观音庵、关帝庙、土地庙、神农庙等等众多庙宇。但一般说来,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都会有共同的庙宇,有的是一个村或几个村共有,有的则是一个氏族共有。[5]在共同的神灵崇拜和祭祀活动中,分散的乡民、氏族的力量被整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文化共同体。共同的活动使得这个文化共同体内各成员的关系变得更密切,增进了家庭间村寨间的团结,维护了社会安定。广西汉族人家中有祖先牌位、各氏族都有祠堂,瑶族则有石牌制度,侗族也有款团制度,壮族没有全民族通用的社会制度,但在各地区、各民族内都有各自的乡规民约,这些社会规范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靠了民间宗教信仰的力量。[8]如宜山县( 今宜州市) 洛东乡坡榄村韦氏祠堂就有条规规定不得勾贼劫抢,盗窃分赃,又如龙胜龙脊十三寨中各时期制定和修定成文的乡规民约禁令牌就立在龙脊大庙两侧,十三寨寨老处理大事时规定在廖家寨旁的场地或龙脊大庙举行。类似的乡规民约处于祠堂、庙宇中的现象十分普遍,各地的祠堂、庙宇通常是氏族、村寨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象征,所以把乡规民约刻在祠堂、庙宇里,把祠堂、庙宇作为处理乡族事务的场所,这就使得乡规民约更具有神圣的威慑力,起到维系社会秩序的作用。[10]壮族的一些地区还会利用民间宗教信仰来进行民事裁决、平息民间纠纷。如过去环江县龙水乡壮族凡遇到偷盗事件的争执,便到雷王庙去进行神判。神判前,由争执的双方各找一人代替赌咒,找不到别人代替的,则由自己赌咒,如果被指为偷盗犯的人因找不到别人代为赌咒,便要引起对方和社会更为怀疑。人们通常相信咒的灵验,所以洁身自爱、互相监督,神判也就在一定条件下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与平衡。
(三)参与民众教化、反思灵魂、自我完善
很多广西群众的家庭,非常注重从小对儿童传授宗教伦理、宗教道德、教义教规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从小就具备了用宗教约束自身行为的能力,而等他们长大后也就习惯经常按照宗教所约束的内容来审视自己的言行,当发现自己的行为有悖于宗教规定的范畴的时候,他们会立即改正,并按照宗教规定的要求去做。[5]广西百姓由于宗教信仰会经常对灵魂进行反思,思考自己在灵魂方面有哪些缺憾,灵魂是否被蒙上了灰尘,当他们发现自己在灵魂方面的缺点的时候,会立刻进行擦拭,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又恢复到好的状态。广西民间宗教信仰还对百姓的教化起到一定的作用,其信仰中所宣扬的伦理道德,与其他宗教道德一样,主要是利用百姓对鬼
神的敬畏,规劝民众遵循,潜移默化地教化目不识丁的老百姓。民间宗教信仰的教化作用,在宣传忠孝的伦理道德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8]不管是壮族人、瑶族人还是汉族人、回族人等,都对祭祖活动很重视,祭祖本身就是孝道的体现。在祭祖的过程中,族长往往要向晚辈讲述本家族的历史,宣读祖训,介绍本族富有建树、功成名就的人物,要求族人认宗明祖、知规识礼、奋发进取、团结互助。一次祭祖活动,实际上就是一次以孝道为主的传统伦理道德教育。[2]龙胜龙脊的壮族过去在二月举行春社节,人们不下地劳动,老人在村中宽平的地方唱古缘歌,讲解农作物的耕作时间和方法,这对农村生产知识的传承教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青少年通过参加各种宗教活动,不仅可以懂得各种宗教仪式的步骤和内容,而且可以学习到生产技能,了解到民族的历史、风俗, 认识美与丑、善与恶。
(四)传承民族文化、促进社会的发展
有学者这样论述民间宗教的文化价值:真正形象地、彻底地表明了儒、道、释三家殊途同归的历史走向,造成了三家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全面合流的,是下层民众出于现实的宗教抚慰需求而逐渐确立起来的民间宗教信仰。[6]站在这个角度上,民间宗教信仰不是被正统宗教所指斥的邪门歪道,也不是被上流社会所蔑视的低俗迷信,而是在不断吸收、改造其他观念形态过程中愈加宏富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民族文化就借着宗教信仰的神秘力量得以代代流传。广西民间文艺与宗教信仰很多时候是密不可分的,如壮族的师公调和师公舞就是古代乐神的歌舞曲。广西的民间宗教性活动中往往还包含了数学、物理、化学、医学等学科的内容。[7]占卜和算命活动中常会用到数学知识。师公在从事神判、驱鬼等巫事活动中,大量运用物理化学的知识。[8]例如,师公事先在白纸上用白矾水写字,在巫事活动中再喷水显出字迹以表明是神意的显示。在杀鬼仪式中,可先在刀上擦姜黄,口喷碱水,其刀刃上现出红色,以示斩杀了鬼怪。另外还有上刀山、下火海、竹棍神棍、放客过油等巫术,都是对物理、化学、知识的绝妙运用。在医学方面,桂西的德保、靖西一带乡镇,五月初五这一天有数百种草药参与集市,形成独具风格的药市,人们在这一天会上街买各种草药,治病健体,驱瘟辟邪。[11]广西民间宗教信仰推崇精神充实的状态,要求人们精神方面不空虚,不虚妄,要充实,要快乐,百姓们势必要求不断完善自己的精神世界,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的发展。
(五)消极作用
一种文化的诞生,总是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民间宗教信仰文化也是如此。一方面,民间宗教的产生体现了人类自我意识的最初确定,体现了人类在原始时代渴望掌握和认识自然界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人类的认识能力在当时只能通过幻想以神灵的形式来体现。[6]因此,原始宗教又体现出人类智力对自然的无可奈何,它对于自然的认识又是一种歪曲的、消极的反映。广西民间宗教信仰的消极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认识上的愚昧无知、有反科学倾向。由于民间宗教总是强调信仰上的虔诚,因此容易把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引入歧途,妨碍人们对于时代和社会变化的适应。[3]广西民间宗教信仰往往包含有某些消极的传统思想,如男尊女卑、卜卦问神等,这些思想会形成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阻碍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另外,在我国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巫术型的祭拜模式仍然有广阔的生存空间,一部分演变成一种民俗活动,而另一部分则表现出反科学倾向,如解放前龙胜龙脊乡壮族妇女难产时,就请师公来念催生三道符,师公将符边念边画三次,然后将这符条烧灰放入清水中,给产妇服食,还将其余一部分用来刮胸刮背,有许多难产的妇女往往因此而死去。[9]
第二,广西民间宗教信仰中杂揉着不少封建迷信的消极因素,容易使人精神消极, 事事求神灵,固步自封,安于天命,缺乏进取精神。当人们遇到烦恼时,宗教可以通过对彼岸世界的追求使人们的精神得到慰藉,以消除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和恐惧。[7]但是,广西民间宗教往往强调“命定”、“前世”,容易使人迷信自己的命运,产生宿命的思想,不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是听任命运的摆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
第三,有可能演变成邪教。邪教是指具有特定的政治目的和突出的意识形态色彩的教派,往往体现为否定现有的社会秩序,追求所谓“理想净土”并具有武装化、暴力化的特点。当社会稳定时,宗教的保守性比较突出。但是当社会不安定、自然灾害频繁时,民间宗教信仰易发展为政治结社的性质,如宋明清末社会动荡时期所产生的一些教派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4]当政治结社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有可能表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以及反社会的行为等。另外,民间宗教信仰往往呈现出一定
的包容性,各种教派以及宗教思想鱼龙混杂,村民们也难以进行分辨,因此非常容易被邪教分子所利用,从而公开对抗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危害性极大。
综上所述,广西的民间宗教信仰对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忽视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一般来说,在社会稳定时期,民间宗教信仰的正功能总是大于其负功能,可也要警惕社会失衡时期宗教负功能的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广西乡村民间宗教信仰的现状,并适当地对其进行一定的引导。对于一般的民俗活动应关注而不干预,而对于民间宗教结社并违反了社会规范的行为则要进行一定的威慑,比如制定相关的法律,颁布、印发劝导性文件,对于严重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应当加强农村社会的各种交流途径,对民间宗教潜在的负面影响进行一定程度的疏导。
参考文献:
[1]吕大吉. 宗教学纲要[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7.
[2]徐敏. 乡村民间宗教的研究综述[J].问题探讨,2009,(08).
[3]赵晓峰. 改革开放后的农村民间宗教研究:回顾与前瞻[J].学习与实践.2009
[4] 陈国清. 当代中国农村民间宗教转型的原因及趋势[J].时代人物,2008,(04).
[5]孙尚扬. 宗教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44,136.
[6]王晓朝, 李磊. 宗教学导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26.
[7]中国各民族宗教与神话大辞典[M].学苑出版社.1993.752
[8]彭兆荣. 文化特例.[M].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
[9]壮族简史编写图. 壮族简史[M].南宁. 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
[10]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三册)[C].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
[11]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册.[C].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