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红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
育红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绥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使学校每位教师都成为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合格教育工作者,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
一、职业道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胡廷艳
副组长:张先伟、黄珊
成员:徐俊、李长灿、何浩、邓明智、舒绍飞、夏兴燕、胡世元、陈远德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促进教师健康成长。
三、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遵纪守法(15分)
总体要求: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违背师德表现: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德的言论,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言行和违背职业道德并造成后果的,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传播宗教、参与邪教活动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3分。
(二)、爱岗敬业(15分)
总体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乐于奉献,辛勤工作,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
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思想型”教师。
违背师德表现: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上课之前不备课,课堂效果差,完不成教学任务,学生反映较大的,每次扣3分。
2、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或批改不认真,存在明显错误(错批错改、漏批漏改,一字批语,讽刺、挖苦等侮辱性批语),每次3分。
3、擅离工作岗位,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迟到、早退。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干私活,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次扣3分。
4、拒不服从学校和上级工作安排,每次扣3分。
5、没有及时完成常规工作或交办任务的,每次扣3分。
(三)关爱学生(15分)
总体要求: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教学,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耐心细致教育自主发展困难学生,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退学等现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待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尊重学生人格,讲究文明的教育用语,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
违背师德表现: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粗言对待学生,殴打、辱骂、挖苦、讽刺、歧视、侮辱学生,每次扣3分。
2、歧视、排斥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对辍学学生不家访,不劝学,动员
学困生、后进生辍学或转学,每次扣3分。
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每次扣3分。
4、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3分。
5、将学生逐出课堂或学校,每次扣3分,。
6、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或在危急关头处置不当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7、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四)教书育人(15分)
总体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品德和人格的健康发展。坚持正面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无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的行为,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易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的现象。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开拓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违背师德表现: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和训练,将教师应做的大量工作转嫁给学生,严重增加学生负担,导致大部分学生厌学,每次扣3分。
2、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每次扣3分。
3、对工作不负责,马虎应付,管理学生简单、粗暴,教育学生不讲究方法,引起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不满,每次扣3分。
4、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或其它活动、指派学生外出办事,每次扣3分。
5、在课程标准以外擅自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擅自增加或减少学科课程或教学时数,每次扣3分。
(五)为人师表(15分)
总体要求:修身正己,淡泊名利,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学生做表率。尊重同志,善待他人。谦虚谨慎,善于学习他人的优点。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团结,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尊重学生家长,无厚此薄彼,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注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以高尚的人格塑人格,以优良的品德育品德。
违背师德表现: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因不良行为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每次扣3分。
2、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每次扣3分。
3、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每次扣3分。
4、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每次扣5分。
5、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或与家长吵架,每次扣3分。
6、对学生家长态度冷漠,对家长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引起学生家长及群众不满,每次扣3分。
7、长期不家访或极少家访,对特殊的人或事不做针对性家访,不与家
长沟通,每次扣3分。
8、组织、动员、强迫自己的教育对象参加本人、他人或社会力量等举办的补习班或托管班,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六)廉洁自律(15分)
总体要求: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拜金主义和权钱交易。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知荣明耻,注重言传身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措施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贵重赠品等不良现象。
违背师德表现: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收受家长以任何理由赠送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每次扣5分。
2、参加家长举办的宴请活动、向家长索要财物、以各种手段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的,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送红包等,每次扣5分。
3、在教学工作中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每次扣5分。
4、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或打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行为,上课时间接、打电话或手机,酒后上课,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6、强制或引导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
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学习用具,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七)终身学习(10分)
总体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
违背师德表现: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不学习,不研究,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质量长期没有提高,每次扣2分。
2、坚持落后的教育观点,使用不科学的教学方法,不接受新理念、新课程、新方法,因循守旧,教育方式、手段落后,经教育、帮扶仍不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每次扣2分。
3、不参与继续教育学习,不进行业务知识学习,每次扣2分;
4、学期内不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每次扣2分。
5、不按要求参加国培等各种培训的,每次扣2分。
五、考核办法
(一)每年度考核一次,分学期进行阶段测评,每年十二月下旬进行年终总评。
(二)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1、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
2、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4、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8、有吸毒、聚众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9、组织或强制学生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或到社会民办教育机构承担讲课任务,屡教不改的,造成严重影响的。
10、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教学秩序,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经教育无效的。
11、有其他严重问题。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
晋级提薪、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职业道德考核未达到优秀的,不得评优评先,不得申评各类先进。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职称评聘、取消晋级提薪、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育红小学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