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维规程和维护管理制度
目录
规程-公共分册.............................................................................. 1
规程-固定网络设备分册-传输设备篇 . ......................................................... 15
规程-固定网络设备分册-时钟同步网分册 . ..................................................... 32
应急预案部分.............................................................................. 35
1、传输部分 . .......................................................................... 35
2、时钟部分: . ........................................................................ 37
工程验收部分.............................................................................. 38
规程-公共分册
总则:
为加强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管理及客户网络服务,确保通信网络运行质量、降低运行维护成本、提高网络设备资源使用效率、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优质的服务,依据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技术业务规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运行维护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网络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
1. 保证网络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机房环境条件符合标准。
2.
3.
4.
5. 迅速、准确排除各种网络设备故障,缩短故障历时。 在保证网络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控制、使用运行维护成本。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调整网络设备配置,提高网络设备的利用率。 建立业务响应机制,制订并落实等级维护和服务保障制度,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要。
网络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的基本要求:熟练掌握网络设备情况,严格执
行规程等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运行维护职责界面:
1、运行维护组织体系:
山东联通运行维护组织体系的设置应适应经营工作要求,转变网络运维观念,满足“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发展需要。
山东联通各级维护机构应按照“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开展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生产工作。
2、各级网络运维部门应按照全程全网的要求,遵循“区域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开展运维工作。
3、传输专业与其它专业的运行维护责任界面:
1.
(1) 传输与交换、移动、数据、互联网、IP 承载网之间的运行维护责任界面。 传输专业负责传输侧的DDF/ODF(含外侧端子)至传输设备的维护,交
换、移动、数据、互联网、IP 承载网专业负责本专业侧的DDF/ODF(含外侧端子)至本专业设备的维护。
(2) 各专业负责详细记录本专业机房内DDF/ODF使用情况,确保标识清楚准
确。
(3) 对涉及交换、移动、数据、互联网、IP 承载网机房与传输机房之间联络
电/光缆的工程验收、资源管理、需求申报等由交换、移动、数据、IP 专业负责。
(4) 对于交换、移动、数据、互联网、IP 承载网机房与传输机房之间联络电
/光缆的业务开通及故障处理,由交换、移动、数据、互联网、IP 承载网专业发起,传输专业配合。
2. 传输与无线市话专业之间的运行维护责任界面。无线市话网使用内置
传输时,以ODF 为界,ODF 及ODF 内侧端子至无线市话网设备归无线市话专业维护,ODF 外侧端子至传输设备归传输专业维护;无线市话网使用外置传输时,以传输机房的DDF 为界,DDF 及DDF 外侧端子(至无线市话侧,含端子)至传输设备归传输专业维护,DDF 外侧端子至无线市话网设备归无线市话专业维护。
网络设备运维基本制度:
1、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机房管理制度必须包括: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维护作业计划制度、保卫及防火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按照指导实际的原则,值班
和交接班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机房内防火防汛等应急处理流程
应张贴上墙。
2) 设备机房实行封闭式管理。本机房工作人员进出所管理的机房时,需佩戴出入证。
3) 外部人员出入机房必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制度。凡外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
同。
4) 外部人员进入机房,须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在机房现场不得随意操作维护终端及运行设备,不得随意翻阅机房资料及拍照、
录像。
5) 机房维护人员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
确保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 机房内严禁堆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出入机房及机房楼
层间的光(电)缆槽道和竖井要按防火要求封堵隔离。严禁在机
房内大面积使用化学溶剂。
7) 要加强油机房和储油间的安全管理,油机房和储油间应分开设置,储油量不得大于8小时的油机工作用油量。
8) 机房施工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在机房开工前必须履行申报手续,并严格履行登记审批制度。施工人员必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的施工单,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专人随工陪同。随工人员必须全程陪同并承担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
2. 施工单位在机房开工前,必须出示有关施工内容文档或设计文本,同时需就施工内容与随工人员进行说明,使随工人员了解有关工程情况,工程进度以及需要配合的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及时反馈有关施工进度,对计划调整的部分,需及时说明,并通知随工人员,必要时重新履行申报手续。
3. 施工单位在机房施工前应布置防护设施,防止影响在用通信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只能在与施工工作相关的范围内进行操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区域,不得擅自动用机房设施。
4. 对涉及在运行设备的施工工作,必须有机房维护人员在场,并应做好防护措施。
2、值班制度:
(1) 集中监控中心应实行7X24小时值班制。
(2)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完成相关作业计划、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值班日志和各种规定的记录文档,按规定进行交接班,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 未经上岗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和独立操作。
(4) 保持生产现场整洁,不应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5) 遵守故障处理规定,发现异常时应准确、迅速处理,并立即上报,不应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故障处理工作、拖延故障处理时间;严禁任意关闭告警信号和删除告警。
(6) 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7) 当有两人以上同时值班时,应指定一人为值班长,负责值班期间的全面工作。
(8) 不得人为切断和私人占用业务电话或用户电话。
3、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应认真、准时,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 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填好值班日志。
(3) 交接班人员应将交接内容逐项检查核实并确认无误,双方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 交班期间处理值班事宜的原则。交班前未处理完的故障/事故,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协助共同处理,直至故障/事故消除或处理告一段落后再继续交班;交班过程中发生故障/事故,应以接班人员为主、交班人员协助共同处理,直至故障/事故消除或处理告一段落后再继续交班。
(5) 因漏交或错交而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因漏接或错接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承担责任,交接双方均未发现的问题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交接班内容:
(1) 上级指示、通知及有关单位联系事项。
(2) 网络设备、环境设备的运行情况。
(3) 业务处理、故障、调单、机线设备变动和未完成的工作。
(4) 工具、仪表、资料是否齐全定位。
(5) 尚待处理的问题。
4、备品备件的存放及管理制度:
各级公司运维部门必须切实重视和加强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管理工作,遵循“合理配置、集中管理、保证维护、降低成本、分级存放、责任到人、灵活调度、快速反应”的原则,有效控制备品备件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器具实行省、市两级管理,省级中心、地市级中心、维护现场三级存放体系,推行科学化管理。备品备件根据重要程度、影响业务的范围、价格、设备保护、响应时限要求、维修周期等因素,实行分类管理。全网的备品备件可分为A 、B 、C 三类。
5、重要通信保障和通信应急预案制度
重要通信保障(以下简称“重保”)指运维部门在某个特定时间段内,基于现有网络条件,针对党、政、军等重要单位所采取的以保证网络运行质量和提高网络服务质量为目标的通信保障服务,如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国际、国内大型会议,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全国各地视察,外国元首、政要来访,重大国务活动、大型社会活动以及国内专用局等重要单位的电视电话会议等通信保障服务。
1. 重保方案应包括重保内容、故障处理原则、流程、应急预案、重保工
作小组等。
2. 开展对重保电路资料的整理、核查,完成电路标识、预检预修以及仪表、 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
3. 重保期间禁止一切与重保电路和设施有关的工程施工、割接、数据修改等工作;严格控制机房外来人员的进入,加强通信机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线路的巡查。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适用于特大通信事故及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通信保障、通信恢复工作等。对各类通信系统保障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及演练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各单位要对应急预案及时更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修订或重新制定应急预案:
1. 应急预案审核不通过的。
2. 上级预案完成制定、更新的。
3. 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后,应急预案存在不足或未制定预案的。
4. 经过演练确认应急响应措施或程序存在缺陷的。
5. 被保障对象发生变化的。
6. 其它情况(如机构、职能、人员、联络方式、电话号码、流程等)发生变化,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案审核制度,预案审核周期为6个月。对于审核不通过的预案,各单位应立即组织更新,更新后重新进行审核。
6、数据备份制度
1. 数据备份工作包括系统数据备份、网管系统数据库备份、用户数据备份和计费数据备份,数据备份工作是确保通信网络安全可靠运行,防范故障的必要措施。
2.
3. 数据备份对象包括所有通信网络设备、网管及运维支撑系统。 数据备份必须保存在离线的存储介质,如光盘、磁带、硬盘等,禁止保
存在运行设备的硬盘上。
4. 数据备份过程中如发生操作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5. 数据备份工作完成后,应在存储体上贴好标签,放置在规定位置,并填写相关记录。
6. 数据备份存储体必须保存在设备现场,由专人管理,保持整齐干净,不得随意取放。系统数据和用户数据还应采用设备现场和异地双重备份。
7.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数据备份执行情况。
7、巡检制度
巡检工作包括全网巡检和省内巡检。全省巡检由省公司运行维护部组织,各市分公司配合实施,本地网内的巡检由各市分公司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市级分公司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省公司运行维护部每年组织市分公司之间进行设备和网络组巡至少一次,考核网络维护技术指标、运行状态和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对组巡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及时加以解决,并通报相关部门。
8、保密管理制度
(1) 凡外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在机房现场不得随意翻阅机房资料及拍照、录像。未经上级批准,外来人员不得接触与保密数据有关的文件、资料、磁带、磁盘、光盘等。
(2) 实施为用户保密的制度,严禁完整下载和截取用户的私人信息,严禁违反规定监听、监测用户个人通信内容。因工作需要进行监听时,监听时间不应超过三秒钟,监听人员不得随意泄露监听内容。
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网络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1条 各级运维部门是网络设备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谁使用、谁保全、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
第2条 网络设备的更新、改造、调拨、报废等均应遵照集团公司、省级分公司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办法办理。资产管理责任人在资产变动手续不齐全时,不得进行设备变动。
第3条 设备变动后,资产管理责任人应及时变更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及更新固定资产数据库,做到账、卡、实物三相符。
第4条 省际资产调拨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5条 省内资产调拨由省公司运维部组织开展,各市分公司运维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资产利旧和调拨需求。省公司运维部通过办公网下发正式调拨文件后,通过网络化流程进行调拨。
2、网络设备入网、工程随工和验收
第1条 运维部门应参加网络设备的选型、工程设计会审、工程随工、验收工作的全过程。
第2条 随工运维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应始终坚持工程设计预定的质量标准,分阶段监督施工任务的实施,并配合工程施工工作;
2. 有权制止违背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和不安全的操作,并可对不合格设备行使入网否决权;
3. 对工程中出现的与设计不符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部分,应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取得结论后再行实施;
4.
5. 了解工程施工内容,掌握施工进展情况; 对在网运行设备扩容工程,随工人员应详细了解工程施工内容,密切跟踪施工进度,有权制止影响网络安全运行的操作。
第3条 随工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必须经过运维主管部门的审批方可实施:
6.
7.
8. 施工设计方案中涉及与现网连接的部分; 施工单位对在网运行设备数据进行修改操作; 施工过程中进行有可能影响网络运行安全的操作。
第4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局(站)的运维管理、生产规章制度,在承载业务的机房和设备施工时,必须服从随工人员和机房值班人员的要求,确保通信安全。
第5条 设备初验合格并经运维部门签字确认后,交付试运行。试运行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运行期间,运维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处理日常运维事务,对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建设部门负责解决。设备终验合格后,正式移交运维部门维护。
3、未验收加载业务的网络管理
原则上各类网络、设备未经过验收不得加载业务运行,特殊情况下,为更快的支撑市场部门业务发展,传输、交换、基础数据、互联网、增值业务等专业的部分新建或扩容的网络、设备,在未验收时在经过运维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临时加载业务。电源、光缆等其它专业必须经过验收才能加载业务。
未验收计划加载业务的网络、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确因业务迫切需要,无法等待工程初验后再加载业务;
2. 网络、设备已经完成单点测试和集成测试的所有项目,竣工资料完备,且全部达到工程设计的预定质量标准;
3.网络、设备已经加电运行并连入现有运营网络连续运行7天以上,且无任何故障告警,所有性能指标均满足要求。
1、 经审批同意加载业务的未验收的网络、设备,在网络设备维护部门配合下,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施工单位进行业务割接。未
验收的网络、设备加载业务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协调工程施工单位
立即向网络设备维护部门移交相关设备的管理权限和工程文档。
2、 重要通信保障涉及未验收加载业务的网络、设备,工程管理部门应安排施工单位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现场支持,并准备充足的备
品备件。
4、通用配套设备的维护管理
1、 通用配套设备包括监控设备、机架、电源、配线架、地线等。配套设备的选型、工程随工、验收工作应与相应工程实施一同进行。
2、 配套设备应有专人维护,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要求,日常维护应遵照相应运行维护规定要求执行。
5、网络运维成本管理制度
1、 运维成本实行中国联通集团网络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省级网络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公司(以下简称地市级分公司)三级管理体系。
2、 运维成本的定义:运维成本是直接或间接用于运维生产的各种支出,不带来固定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包括网络维护成本和网络运行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范畴。
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1、帐号、密码、操作权限的管理
第1条 各网络设备维护单位应实行帐号的分权、分域管理,并遵循最小授权和权限分割原则设置不同的用户权限。
第2条 网络设备的帐号权限实行分级管理,至少分为系统管理员、操作管理员、一般用户三级。
第3条 系统管理员负责创建其它用户帐号,负责授予、控制和修改其它级别用户的操作权限、使用时限,负责网络设备安全事件分析等,至少每半年对系统中的帐号及对应权限与《网络设备授权表/权限复核表》(附表16)核对一次,及时删除不再需要的帐号,及时清理可疑帐号,锁定两个月以上不用的帐号。禁止与系统无关的人员在系统上拥有帐号,确保帐号授权准确无误。不允许直接使用系统管理员帐号进行网络设备的业务数据配置操作。
第4条 操作管理员具有一般用户的所有操作权限,同时还具有数据配置、网元维护、告警确认和屏蔽等维护操作权限。各维护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网络设备的操作管理员,负责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5条 一般用户具有网元告警查询、性能监视等最基本维护操作权限,不具备数据配置和修改的权限。各维护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操作网络设备的一般用户,负责网络设备的日常监控等工作。
第6条 帐号、权限的建立与使用要求。
第7条 从网络设备试运行开始,维护单位应为每位操作人员分配独立的帐号,授予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操作权限,并填写《网络设备授权表/权限复核表》(附表16)。如网络设备可设置的最大用户数小于维护人员
数量,则应对帐号实行分组管理,并在申请和记录时注明该帐号为多人共享帐号。共享同一帐号的多名维护人员应手工记录重要操作,以区分不同操作人员的职责。监控权限帐号原则上可以多名维护人员共享。
第8条 代维公司人员、临时员工的帐号管理应纳入帐号、权限的统一管理范围。
第9条 通过网管系统登陆网络设备时,二次登陆的用户权限应与维护人员的操作权限相对应。
第10条 帐号、权限的申请与变更管理。
第11条 当系统管理员调动、离职、岗位调整时,经维护部门领导批准后确认新任系统管理员。新任系统管理员须及时修改原系统管理员的帐号密码,并填写《网络设备帐号、权限申请/变更表》(附表17)。
第12条 网络设备维护人员调动、离职、岗位调整时,新任维护人员应向网络设备所属维护单位提交《网络设备帐号、权限申请/变更表》(附表17),系统管理员依据维护单位领导批准,及时增加、删除、修改维护人员的帐号或权限并填写《网络设备帐号密码更新确认表》(附表18)。
第13条 在发生系统维修、在线工程扩容、远程登陆等情况时,申请人须向网络设备所属维护单位提交《网络设备帐号、权限申请/变更表》(附表17),系统管理员依据维护单位领导批准分配并及时删除或收回临时帐号。临时账号的使用期限应尽可能短,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如需要延长应再次提交申请。
第14条 网络设备建设工程初验后,应及时收回设备厂家人员的帐号权限,删除系统的测试帐号,对需要保留的帐号应重新进行密码设置。
第15条 帐号密码的管理。
1. 帐号密码(或称“口令”)组成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标点及特殊字符四种字符中至少三种的组合,长度一般要求在8位以上。禁止使用姓名、电话号码、生日等容易猜测的字符串作为密码,也不应使用单个单词作为密码。
2. 密码须至少每3个月修改一次。密码修改后维护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网络设备帐号密码更新确认表》(附表18),领导定期审核。
3. 系统管理员的密码修改后须将密码密封到信封中,交维护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员保管。
4. 系统管理员负责设置各级帐号的初始密码。帐号持有人在得到新的帐号权限后,必须立即修改密码。
5. 对于多人共享帐号,当共享同一组帐号的多名网络设备维护人员中有人调职或离职时,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变更该组帐号密码。
第16条 系统管理员应对网络设备帐号进行超时设置,在会话空闲10分钟后应自动退出。对于不具备设置自动超时保护功能的设备及系统,登录人员在离开登录设备及系统时,应人工锁定操作终端。
网管系统应采取异地备份、冗余配置等有效的安全策略,确保网管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
网络设备应配备主、备用网管系统,一般情况下由主用网管进行系统监控,主用系统出现故障时由主用网管授权备用网管完成,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因地制宜采取联机备份及恢复方案。
网络设备的帐号权限实行分级管理,至少分为系统管理员、操作管理员、一般用户三级。
帐号密码(或称“口令”)组成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标点及特殊字符四种字符中至少三种的组合,长度一般要求在8位以上。密码须至少每
3个月修改一次。系统管理员负责设置各级帐号的初始密码。帐号持有人在得到新的帐号权限后,必须立即修改密码。
系统管理员应对网络设备帐号进行超时设置,在会话空闲10分钟后应自动退出。对于不具备设置自动超时保护功能的设备及系统,登录人员在离开登录设备及系统时,应人工锁定操作终端。
规程-固定网络设备分册-传输设备篇
通则:第1条 本篇适用于中国联通所属传输网的各类传输设备、网管设备、通道和电路的运行维护 ,国际电路全程的维护按有关的国际电路标准或规定执行。为本企业以外的单位代为维护的传输设备、网管设备、通道和电路,应结合本规程按代维协议的规定进行维护。
第2条 传输网分为一级干线 、二级干线(含长长中继)和本地网,各省会(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直辖市)之间,由集团公司指定的长途通信网为一级干线,省内不同本地网之间的长途干线以及相邻省本地网之间的不属于一级干线的长途干线统称二级干线,同一个本地网内的传输系统统称为本地传输网。
第3条 传输网主要设备包括:基本传输设备、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第4条 传输设备的调拨、停用、报废、拆除、转让等应严格按相应的管理权限执行,一级干线设备应经省公司申报集团公司批准,二级干线及本地传输网设备应申报省公司批准。
第5条 各类设备在工程初验合格后,开始执行本规程相关条款。
1、传输网管系统分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两个层面,操作系统是传输网管系统的基础,为网管应用系统提供运行环境;应用系统运行在操作系统之上,为用户提供具体的网络管理手段。
2、传输网网管应用系统设置四个管理等级,高级别的操作管理员可拥有低级别的功能和控制权限,分级如下:系统管理员级:业务配置员级: 设备维护员级:系统监视员级
1. 系统管理员级:负责传输网管系统的全面管理。进行网管数据备份和恢复,各级用户口令设置,增减、修改或删除用户及进行日志管理和安全管理。
2. 业务配置员级:负责传输系统的业务开放工作。可进行告警等级的修改或设置,可进行交叉连接数据的修改等。
3. 设备维护员级:负责通道和电路的维护。可进行激光器关闭、端口环回、告警设置、保护倒换操作等日常网络维护操作。
4. 系统监视员级:负责监视系统告警,只有观察浏览网管和确认告警的权限。 3、 传输网管操作系统设置两个管理等级,分级如下:系统管理员级:系统维护员级:
a) 系统管理员级:负责网管操作系统的全面维护管理,负责操作系统用户的管理等。
b) 系统维护员级:负责数据的日常备份,负责操作系统的基本维护(如正常情况下的系统重启、进程检查、数据导出、磁盘空间维护等)。
4、 网管系统分为两级:网络级网管和网元级网管。
5、 维护工作的分类:
✓ 日常维护:指定期对机房、设备、网管及配套设施进行的巡视巡检、清洁、数据备份等日常操作。维护人员通过日常维护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为网络稳定运行提供基本保障。
✓ 日常测试:指定期对设备及网络进行的周期性测试。维护人员通过日常测试能够及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通过阶段性性能数据分析,及时发现网络隐患
并解决,提高网络运行质量。
✓ 重点整治:指对网络存在的重大隐患(如大范围运行指标劣化等)进行专题解决,或对网络进行优化调整等操作。通过重点整治,可以解决重大网络隐患,保证网络运行质量。
✓ 网络组巡:针对网络存在的典型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检查现场网络运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交流维护经验,提高维护质量。
6、 网络系统割接定义
网络系统割接是指: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网络优化、节点扩容等原因,传输专业对已承载业务的网络系统中的电源、电路/链路、端口、板卡、设备、IP 地址等网络资源进行有计划的维护操作,如更改、更换、改造、搬迁、调整、升级和维修以及设备软、硬件版本升级、补丁植入等操作。割接操作期间将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业务中断或对正常网络运行造成影响。
割接与“故障处理”和“一般在线网络操作”的区分:
✓ 割接与故障处理的区分: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网络系统性能突然急剧下降,造成网络系统服务质量已无法保证的情况下,运维人员应作为故障处理对待,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进行相应操作以尽快排除故障。此时不须执行割接(或紧急割接)申请流程。
✓ 割接与一般在线网络操作的区分:割接属于特殊的在线网络操作,割接项目对操作的计划性、步骤性、实时性有更高的要求。若网络操作属运维单位的日常生产操作,不影响业务运行及各用户正常使用,不须执行割接申请流程,须执行网络运维工作的其他相关规定。
✓ 由于故障隐患等原因,需要对传输网实施不影响业务或引起系统瞬断的操作,称为在线操作。
网络割接按照分级管理的方式,根据割接影响范围、涉及设备等划分类
别,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割接,具体划分如下:
1. 第一类割接:传输一级干线设备的割接。
2. 第二类割接:传输二级干线设备的割接。
3. 第三类割接:涉及其他运营商的网间业务(由于网间线路、电路调整,影响网间业务的)割接。
4. 第四类割接:除上述三类以外,本地网内其它割接。
总部负责全网性割接的管理。包括直接组织实施割接工作,受理各省级分公司提出的割接申请,对申请进行审核批复,协助各省级运维部门实施割接工作。
省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本省割接工作的管理,组织制定省内全网性调整的割接方案,审核并上报集团总部审批第一类割接,在得到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第二类割接,监督、协调各分公司网络割接操作;汇总第一、二、三类网络割接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分析;负责对各分公司的网络割接操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市分公司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向省公司上报第一类、第二类割接申请,在得到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和组织实施第三类网络系统割接,向省公司网运部报备割接方案,审批和组织实施第四类网络系统割接;汇总本地网割接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协助、配合省公司组织的网络系统割接。
割接申请审批流程:
1. 第一类割接由市分公司、省公司相关部室向省公司运行维护部申请,涉及传输一级干线设备的割接由省网管中心进行核实,省公司运行维护部报集团总部审批;并根据批复结果通知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 第二类割接由分公司、省公司相关部室向省公司运维部申请,省网管中心协助审核网络割接方案,省公司集团客户响应中心核查影响省公司本部负责的
重点客户的情况,并与重点客户部门沟通进行割接时间确认,按照批复时间通知重点客户部门。割接申请单位在割接完成后向省公司运行维护部反馈割接完成情况。
3. 第三类割接由市分公司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向省公司进行报备,割接完成后由市公司向省公司运行维护部反馈割接情况。
4. 第四类割接由市分公司组织实施。
为保持网络的相对稳定,各单位(含第三方租用单位)在割接(系统升级)申报时,应尽可能采用不中断业务割接方式。
割接申请部门须准备详细的割接申报资料,并填写《网络系统割接申请单》。第一类割接分公司或发起割接的相关部室需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通过上报省公司运行维护部;第二类割接分公司或发起割接的相关部室需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上报省公司运行维护部,省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方案并批复。 割接申请方案应包括以下文档:
1. 割接申请应包括:计划割接时间、业务影响范围、割接人员组织、技术方案、实施步骤、测试方案、倒回预案等;总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档。
2. 割接实施部门应提前将割接影响的用户范围、时间和业务类型等信息及时通知市场、客户服务、互联互通等相关部门,做好宣传以及与相关单位、大客户的解释工作,避免客户投诉。
3. 割接申报单位必须在接到割接批复后方可实施割接,割接实施时必须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参加割接的所有部门应密切配合,割接开始、完成及出现异常情况时,均应向割接现场总指挥报告,再逐级上报。割接操作应根据各业务的特点,选择在业务空闲时间进行,并预留充足的回退时间。
4. 割接实施部门须详细地记录割接过程,割接完成后应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在割接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写出割接报告,逐级上报割接审批单位。割接报告
必须包括割接实施时间、割接过程、割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割接前后系统性能情况变化比较、经验教训总结等。
5. 割接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如在割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而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应按照应急方案及时恢复网络系统,并立即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二次割接必须重新报批。
6. 封网、重要通信保障期间,原则上停止一切割接工作;有特殊需求时,分公司需上报省公司运行维护部审批。
7、为了便于对传输网故障的定级和管理,传输网分为一级干线、二级干线和本地网三个层次,将故障按故障严重程度分为五级:一级(S1)、二级(S2)、三级(S3)、四级(S4)和五级(S5),具体划分如下:
S1级故障(特别重大故障)
S2级故障(重大故障)
S3级故障(较大故障)
S4级故障(一般故障)
5、S5级故障(其它故障)
6、故障处理原则:
1) 先抢通业务后处理故障
2) 在处理低速率电路故障时,不应影响和中断高速率电路。处理支路故障时,
不应影响和中断线路传输系统。对于DWDM 设备,在处理某一波道故障时,不应影响和中断其它波道的业务。
3) 对于临时调通的电路,应详细记录临时路由调整情况,并在故障修复后根
据网络情况及时恢复。业务恢复申请应在故障修复后24小时内提出; 4) 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性质、段落、时间、影响范围、处理过程、结果、处
理人等信息。处理完毕,应向申告方反馈结果。
7、当发生特别重大故障或重大故障时,业务抢通顺序:
先重要专线,后一般电路;
先重要客户电路,后普通电路;
先高层网业务,后普通网业务;
先国际和际中业务,后国内业务;
先抢通系统性全阻,后支路(通道);
先高速率电路,后低速率电路;
先干线,后省内(地方)。
8、故障处理及业务抢通时限:
网络故障处理时限是指故障修复完毕的时间,业务抢通时限是指业务恢复的时间;
S1级故障,故障处理时限≤4小时,业务抢通时限≤60分钟;
S2级故障,故障处理时限≤4小时,业务抢通时限≤60分钟;
S3级故障,故障处理时限≤6小时,业务抢通时限≤120分钟;
S4级故障,故障处理时限≤6小时,业务抢通时限≤120分钟;
S5级故障,故障处理时限≤24小时;
9、一级干线传输网络系统故障处理时限要求:
在具备空余资源情况下,倒通电路时限≤60分钟。
局内设备故障处理时限≤60分钟(含定位时间,仅限长途有人机房,在备件具备的情况下)。
局外中继站设备故障修复时限:东部:≤3小时,西部(含内蒙):≤5小时;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除外。
10、故障历时是指从故障发生时起,到故障恢复时止的总时长(以分钟为单位)。在核对电路故障历时时,传输系统、通道及电路故障历时的统计以网管设备记录为主要依据,用户申告和其它专业机房的测试记录作为参考 。
对于省际数字专线电路的故障处理,在故障定位前,由故障发起省或集团指定省公司牵头处理;对于跨地市数字专线电路的故障处理,在故障定位前,由故障发起地市或省公司指定地市牵头处理。
11、 由于故障隐患等原因,需要对传输网实施不影响业务或引起系统瞬断的操作,为消除潜在风险,此类操作需经审批统筹安排至适当时间实施,以上操作统称为在线操作。
12、 干线传输网络质量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性能、网络可用率、网络故障、设备坏盘率等。
13、 本地网传输设备质量统计的主要项目为光端机和复用设备的故障次数、故障历时等。
14、 下述传输系统、通道和电路可不列入质量统计考核评定:
1. 用于保护的部分备用传输系统或通道;
2. 试运行的传输系统或通道;
3. 集团公司通知不列入考核的其它电路等。
15、 光缆数字传输系统或设备故障影响业务的统计以“155M 分”为单位。155M 速率电路以实际开通数量计,其它速率电路均以等效155M 电路的数量计,155M 以下速率电路等效不足一个155M 的按一个等效155M 计算,无论转接或落地均按一条计算。
16、 在SDH 传输网的维护工作中,误码性能是最重要的维护指标。列入SDH 传输日常维护的还有同步与定时、光接口特性等项目。抖动、漂移、电接口特性等项未列入日常维护测试的范围,但在查找故障和确有必要时仍需测试。
17、 27500km 国际假设参考通道(HRP )全程总维护指标是导出各种维护指标的基础。
18、 利用监测复用段开销字节B2等监视复用段传输性能,测试周期有15分钟、2小时和1天三档。正常运行中的SDH 复用段经常处于无误块和无不可用事件发生的状态。
19、 SDH 传输网的同步与定时功能,由网管生产部门负责维护,监视所辖网络的指针活动。SDH 传输系统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承载数字同步网的定时信息,即SDH 传输系统属于数字同步网定时参考链的一部分。第二类,SDH 传输系统不承载数字同步网的定时信息,即不属于定时参考链。
1. 第一类SDH 传输系统,应按数字同步网维护规程的要求进行维护。在两个数字同步节点时钟之间的SDH 设备时钟(SEC )不多于20个的定时参考链中,任何网元的AU 指针调整事件数应不大于5次/天(暂定)。如有超过该统计值的情况应即时通报数字同步网的维护主管单位。
2. 第二类SDH 传输系统可通过网管的性能管理功能,监视管理单元指针调整事件计数(AU-PJE )来了解系统同步状况。任何一个复用器(TM 、ADM )的指针调整次数(正或负调整次数之和)一般不应超过表11中所列数值。对于超过该数值的系统,视为同步状态不良,网管生产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观测,限时查明原因予以改善。
表11:指针调整次数维护告警限值(暂定)
20、 SDH 网管系统的告警共分为五个级别,并以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厂商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其告警显示不很一致,维护现场必须设置对照表,对照表可参照表12,表明两者间的对应关系,方便维护工作。
表12:告警的等级
21、 光接口的维护依靠网管系统监测功能,通过检查核算实际余量M 来实现。利用网管对光接口的监测功能,测试光发送功率P1(dBm ),光接收机灵敏度P2(dBm ),计算光路实际余量M 。M =(P1-P2)- bSR (dB )。式中bSR 为光口所支持的SR 点之间最大衰减。
22、 中断光路后,可在S 点或R 点的活接头处串接光可变衰减器,逐渐加大光衰减值,直至光接收端设备告警。此时光衰减器的衰减值即为光接口的实际余量M 。
23、 与传输系统开通时的余量相比,随着使用时间延长光接口的实际余量会逐渐下降,本规程暂定当实际余量达到和不足3dB 时应视为提醒告警;达到并不足1dB 时应视为紧急告警,并列入维修计划。
24、 WDM 传输系统的维护测试工作主要依靠网管系统和在线监测口进行,而维护管理工作的最终效果应体现在WDM 承载的业务(目前主要是SDH 和IP )质量 。
25、 WDM 传输系统的维护对象包括各类光节点、光传送实体和网管系统自身。光节点有光终端站、光分插复用站、光再生站和光放站。光传送实体有光传送段、光复用段和光通路(Och )。
26、 在WDM 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中,纠错前/后误码性能和光信噪比(OSNR )都是重要的指标。列入WDM 传输日常维护项目的还有光监控通路、系统和波道的光功率、中心波长等 。
27、 17、维护人员通过网管及仪表对各光节点光通路参数进行测试,包括各光通路的光信号功率、光波长和光信噪比(OSNR )等。
28、 18、在线路长度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单次光缆割接前后每个光放段线路衰耗增加应小于0.5dB 。
29、 19、在对使用拉曼放大器的光传送段进行操作时,应注意在线路断开连接前关闭拉曼放大器的发光,以避免输出光功率过高,损坏系统。
30、 20、在WDM 系统各光节点的放大盘、分波、合波盘上,应设有主光通路在线监测接口,允许仪表在不中断业务的情况下,对光终端站和光转接站的主光通路进行监测。
31、
32、
33、 21、对于10G 以上速率的接口必须使用专用擦纤器进行端口清洁。 22、各种WDM 系统波长偏移指标见表17。 表17:各种WDM 系统波长偏移指标
23、MSTP 设备全程采用GFP-F 封装协议
24、应采用通过互通测试的设备厂家MSTP 设备,设备应支持LCAS 的国际标准。
25、以太网透传功能的差错性能包括丢包率、吞吐率、时延等,以太网二层交换功能的差错性能包括丢包率、吞吐率、时延、拥塞控制、支持VLAN 数量等
26、以太网专线测试包括通过性测试和24小时测试:
27、通过性测试,帧长分别设置为64、128、256、512、1024、1280和1518字节,每帧长测试时间为30分钟;
28、24小时测试,帧长设置为1518字节。
29、测试指标及标准:
吞吐量(Throughput )=100%
丢包率(Frame Loss)
30、ASON 传输网由传送平面、控制平面、管理平面三部分组成。
31、管理平面的信道日常维护工作,可以通过重点检查网元与网管之间的IP 路由状态、网元与网管之间的OSI 路由状态,来判断管理平面网管与网元的通信状态是否正常。
32、应对规划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可用性和版本号与现网设备相匹配。
33、OLP 装置作为干线传输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纳入网管系统统一监控,按照干线传输设备维护要求由省线路维护中心进行维护。
规程-固定网络设备分册-时钟同步网分册
第1条 同步定时链路传送定时信号的方式可分为三种:PDH 专线、PDH 业务码流及SDH 线路码流(即STM-N )。
第2条 选择定时路径的原则和规定如下:
1. 当SDH 系统不支持SSM (同步状态信息)功能时,尽量不采用该系统传递定时;对于支持SSM 功能的SDH 或时钟系统,一定要启动该功能;由于链路越长造成的定时损伤越大,所以定时路径应尽量选取短路由,不宜串接过多,一般两个SSU (同步定时供给系统)或LPR (区域时钟基准)之间的SDH 传输系统不应多于20个。
2. 利用SDH 传定时信号时,一方面SDH 需要同步网提供定时并组织自己的环内定时,另一方面SDH 又要为同步网节点传送定时。因此利用SDH 传送定时信号,必须将SDH 环内定时组织方案与同步网网路组织方案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无缝隙、可实现的整体方案。二者发生矛盾时,原则上SDH 的定时组网方案服从于同步网网路组织方案的需要。
3. 对于能够同时提供2Mbit/s、2MHZ 时钟输入/输出物理接口的SDH 系统,优先采用2Mbit/s类型,特别是具有SSM 功能的2Mbit/s时钟信号。2Mbit/s的帧结构应满足ITU-T 建议G.704中的规定,即使用2048Kbit/s复帧结构中编号为奇数的TS0时隙的第4到8比特表示SSM 信息(详见附录4)。
4. SDH设备时钟输出端口抖动、漂移应满足ITU-T G.823对相应网络接口的抖动、漂移限制。G.823对SEC 输出要求抖动小于0.5UI ,对于E1及2MHZ 接口为244ns 。
5. 传输专业提供的定时链路应满足传输通道质量标准。以PDH2Mbit/s
作为定时链路时,其测试和维护指标见表1。
表1:2M bit/s数字通道的投入业务限值(1天)
注:1.ES 、SES 两者均小于或等于各自的S1时,通道可接受。
2. 两者之一或同时大于等于各自的S2时,通道暂不接受并查明原因、清除故障。
3. 两者之一或同时大于等于各自的S1,但两者均小于各自的S2时,则延长测试,根据延长测试结果处理。
第3条 同步设备的故障可分为定时链路故障、同步时钟设备故障及监控系统故障,前两项按故障严重程度分为五级:一级(S1)、二级(S2)、三级(S3)、四级(S4)和五级(S5),具体划分如下:
第4条 S1级故障(特别重大故障)
第5条 同步时钟系统瘫痪,所有输出中断;
第6条 S2级故障(重大故障)
a) 同步节点的定时性能严重降质;
b) 双钟卡故障。
3、S3级故障(较大故障)
a) 时钟系统的主用定时输入信号严重降质或中断;
第7条 同步节点部分输出信号中断或严重降质
第8条 S4级故障(一般故障)
第9条 同步节点全部定时链路中断或降质
第10条 5、S5级故障(其它故障)
第11条 其它故障为除上述四类故障之外的故障
第12条 1. 同步网设备和链路故障的排障时限如下,排障超时限则必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
S1、S2级故障,故障处理时限≤24小时,监控系统故障≤24小时; S3、S4级故障,故障处理时限≤48小时,监控链路故障≤4小时;
第13条 2. 监控系统的故障主要分为三种:硬件故障、软件故障和网管数据链路通信中断故障。
1. 硬件故障:立即进行恢复操作,若不能恢复,4小时之内通知硬件提供商要求维修。
2. 软件故障:立即进行恢复操作,若不能恢复,4小时之内通知软件提供商要求技术支持。
3. 网管数据链路故障:及时向相应的维护单位申告并督促解决。
应急预案部分
1、传输部分
一. 目前山东联通一级干线长途骨干传输网DWDM 系统均属于链型网络,部分一干系统已实现了OLP 光纤自动倒换功能,故障的处理主要依靠系统的冗余容量、备用波道和备品备件实现,网络没有自动保护能力,业务的自动保护要依靠上层的SDH 网或业务网自身实现。
二. 传输专业主要考虑以下六种类型的仪器仪表:光谱分析仪,多波长计,50GHz 数字信号分析仪(示波器),10Gb/s传输分析仪,2.5Gb/s传输分析仪,155Mb/s传输分析仪。
三. 仪器仪表的配置应本着节约运行维护成本、提高仪器仪表综合利用率的原则。避免因按地域、网络级别、专业条块等划分,造成仪器仪表的重复购置和积压。仪器仪表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地市中心、维护现场三级存放的管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地市中心、维护现场物理存放地点可合设。
四. 省内干线恢复时的指挥关系:通道恢复由端局的业务领导局指挥;故障段恢复由故障段业务领导局指挥。当需要中断低等级的长途电路时,故障段的被领导局负责通知被中断业务的两端局。
五. 长途光缆干线应急调度原则
1、加强全程全网观念,密切协作配合,服从业务领导指挥,准确无误进行调度。
2、确保备用系统设备完好,保证应急调度迅速可靠实施。
3、调度中优先考虑使用最大业务颗粒恢复原则。
4、当机线遇有重大通信阻断时,应注意以下流程:
(1)各部门在应急调度的同时还应及时逐级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所有重大故障都要上报到省网管中心值班室,值班电话0531-86052924。
(2)确认为光缆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相关线务局抢修光缆,迅速判断故障段落,尽快恢复通信。涉及代维单位时,应立即通知代维单位,并配合代维单位迅速判断故障地点,进行光缆抢修工作。线路代维管理人员必须到达故障现场,指挥协调抢修工作。
(3)干线阻断的相关局应每小时查询一次抢修情况,在交接班时应查询清楚,做好交接班记录。
(4)处理过程和初步结论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六.业务电路恢复次序
1、应优先抢通故障现场与应急指挥部间的专线,以确保应急指挥系统的畅通。
2、中央首长专线电路及党、政、军专线和党政专网电路。
3、中央至各省的指挥系统电路及重要专线电路。
4、其他电路的抢通顺序:数据网中继电路、N0.7直连信令电路及移动信令电路、准直连信令电路、国际网中继电路、长途交换网、时钟同步网、移动业务网中继、重要客户专线等相关电路。
5、电路方向优先级别:济南至其他省会城市之间;济、青、烟三地间;济南至各地市之间。
七.干线光缆发生阻断时,光缆抢通原则
1、如果干线光缆在同方向的一级干线或二级干线上具备备用纤芯,应首先利用备用纤芯倒通故障点所在的线路中继段,快速恢复业务; 其次利用本地网光缆倒通,具体实施方案由可参考《山东联通一级干线光纤应急调度预案》。
2、不具备保护的干线光缆阻断时,由传输局组织光缆抢修。
3、当发生故障的光缆属于代维光缆时,应立即通知光缆代维单位,并配合代维单位判断故障地点,实施光缆抢修。
八、干线DWDM 系统阻断时倒通原则
(1)利用备用纤芯倒通阻断的DWDM 系统。
(2)利用备用以及空闲冗余波道倒通DWDM 系统的某个波道。
九、干线SDH 系统阻断时倒通原则
具备自动保护功能的SDH 系统(环网或1+1系统),当主用路由阻断时,业务将自动倒换到备用路由,系统在保护倒换以后不会对承载的业务造成影响;不具备自动保护功能的SDH 系统(单链系统)中断影响业务时,系统恢复原则如下:
(1)利用备用纤芯或备用波道临时代通系统。
(2)利用其它光缆干线DWDM 系统的空闲波道代通。
十.传输网按网络和设备的所属范围分为三层:
一级干线:集团一级干线长途传输网省内段。
二级干线:省内二级干线长途传输网(含ASON 网络)。
本地网:本地传输网。
2、时钟部分:
一. 我们国家的数字同步网采用了多基准钟(即北京、武汉、西安、上海、广州为全网的基准源PRC ),分区主从同步方式,济南作为山东省省会城市,在集团骨干网工程中配置了2套区域基准时钟(LPR)、BITS 设备5套。
二.山东联通数字同步网节点BITS 分集团骨干网、省内同步网和本地同步网三类。
三、同步网通路组织情况
同步网网络组织都采用了GPS 信号为主用,地面SDH 定时链路为辅。在特殊情况下或GPS 信号不可用时,自动倒换主、备用信号,构成以PRC 和LPR 为
源头的主从同步网。
工程验收部分
一. 机房环境
机房环境、电源、空调、防尘防火防盗等条件必须满足设备安装和运行要求。温度15-25℃, 湿度40-70%,电源为-48V 。机房具备上走线槽道,符合三线分设要求。机房照明条件良好。机房密封,防尘条件良好。原则上具备24小时值班,不具备值班条件时,须具备设备监控条件。机房具备防火条件,消防设施配置齐全,消防器材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二. 工程安装随工
工程设备点收应施工方、厂家、维护部门随工人员三方人员到场, 以施工方点收为主,但维护部门人员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核实。对改动部分必须与合同相关方签字、标记,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省企业发展部)处理。对随工程设备同期发送的维护材料、维护手册要逐一进行核实、签收。
三. 工程初始验收
工程初验应按照本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安装工艺质量进行检查,对设备和系统性能进行测试,对竣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对已安装设备进行移交,对备盘备件进行清点移交,对剩余施工材料进行移交。
工程初验时,应根据订货合同等与设备提供商对设备说明书、附带的维护工具器件、备盘备件等进行清点移交,备盘备件等要验证其可用性。移交清单参照表8进行。对于设备专用而又不易采购的器件,如专用尾纤等,要适当采购一部分做备用。
工程初验时,维护部门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信号线、电源线的标签准确、规范、齐全,能反映信号的来源和去
向。
2、机放布局、设备安装、走线等符合《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标准化机房”及“三线分设”标准》相关要求。
3、机架、机架门、子架盖板等要接地,走线架也应接地。
4、设备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倒换时间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业务配置是否正确、合理。
6、时钟设置是否合理。
7、网管和本地监控软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四. 工程终验项目:1、工程遗留问题解决情况2、性能指标重点抽测3、
试运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