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培训--党代表任期制教案3
第三章 党代表调研
第十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调查研究的规定。
一、调查研究的意义
一般说,调查研究是对某一种情况、某一事件、某一经验或问题,经过在实践中对其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将调查了解到的全部情况和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这就是调研报告。调研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调研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调查,应该深入实际,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不凭主观想象,按事物的本来面目了解事物,详细地占有材料。研究,即在掌握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透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至于对策,调研报告中可以提出一些看法,但不是主要的。因为,对策的制定是一个深入的、复杂的、综合的研究过程,调研报告提出的对策是否被采纳,能否上升到理论高度,应该经过政策预评估。
党代表调查研究应当按照“联系实际、大胆探索、制度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实践。第一,视察和调研的
时间上,可以是经常性地进行,也可以在党代会年会召开之前进行,而且后者是必不可少的硬性要求。第二,视察和调研内容主要是就党代会决议、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议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来进行。第三、视察活动坚持简约、高效、务实的原则,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选题集中并专一。增强视察和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调查研究是落实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党代表更加主动地关心全局、关注热点问题,促进党代表大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作用的有效途径。
调查研究对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具有积极意义:(1)能够进一步增强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2)能够进一步扩大和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监督机制。(3)能够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
二、党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党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代表的宣传、示范、参谋、监督和桥梁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进一步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必须受同级
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一)党的领导的原则。党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必须坚持的党的领导,使党代表调研活动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
(二)依法办事的原则。党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必须以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种活动都必须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党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必须坚持从基层的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的现状出发,着眼于服务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以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根本标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事实求是地、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四)党代表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与视察调研内容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要深入实际,改进作风,务求实效,切实提高视察调研质量。
三、党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内容
党代表可根据需要,以参观、走访的形式,对所在地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视察。视察调研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代表大会精神来进行,围绕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工作来进行,围绕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进行。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是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参政议政、建言
献策的重要途径。视察调研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力求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问题的借鉴,推动工作的开展。视察调研结束后,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相关党组织,以供决策参考。一般来讲党代表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委在每一阶段提出的主要工作。
(二)党委专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对同级党委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委作决策依据。
(四)对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确定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
(五)对广大党员、群众的希望、要求、批评和建议进行了解和听取,并以一定的形式反映给党委。
四、党代表开展调研的活动方式及主题
党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根据需要可随时进行。调研、视察活动可由同级党委统一组织,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调研、视察,也可以分散调研、视察。党代表调研活动主要分系统、分片为单位进行,以集体活动为主。如巡视基层单位、听取党组织的工作通报,以及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可组织基层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代表进行专题巡视调研。党委可以根据当前工作需要确定专题,组织相关代表和人员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开展调研。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愿望、要求、批评和建议,
党代表以分散活动为主,基层党组织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一般来说调研的主题及方式主要分为:
(一)知情调研、视察。组织党代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各项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了解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二)督办调研、视察。结合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并向所在地方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
(三)应邀调研、视察。受某一部门的邀请而组织代表对该部门重大项目的立项、规划、实施等调研、视察、集思广益,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工作。
(四)专题调研、视察。针对本地区内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进行专题视察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建立党代表调查研究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调查研究是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对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具有积极意义。党代表调查研究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实现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化。明确了党代表视察的范围主要是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事项;党代表视察活动由同级党委统筹安排,也可以按照灵活、高效、务实的原则,由党委
组织以行业、地区、战线代表为单位,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当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党代表进行视察调研,视察结束后向组织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党代表视察调研范围确定、组织有序、要求具体。
二是围绕中心,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党代表应对党员、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视察。通过视察,党代表对所调研问题的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回去以后要在党员中认真宣传党委的发展思路,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凝聚党心、民心,集中党员、群众力量,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
三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党代表意见建议。
四是落实建议。党代表在参加视察活动和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后,积极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梳理分类,围绕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作职责范围,明确办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使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六、调研报告的撰写
党代表调研后应当写出书面材料,内容包括被调研、视察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等。主要有:(1)调研活动的主题。(2)调研活动的时间、组成人员、地点和对象。(3)调研活动的基本情况和活动方式。(4)意见、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