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文件或比选文件
XXXXXXXXXXXXXXX
比 选 文 件
工程
招标人(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一、 招标人资料
1、招标人名称: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二、招标项目信息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 期:
4、工程规模:
5、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报名自行踏勘现场。
7、工程付款方式为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
三、资格: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四、具体做法
1、本工程面积为 。其做法:
2、人工工日单价按2012年第9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万盛区价格调整;材料价格参照《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
[2010]158号相关规定计取费用。
4、本工程按装饰工程三类工程记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部分:(一式两份)
(1)投标函
2、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两份)
(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以上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六、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招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七、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时“资格审查文件”字样。
2、投标人应将投标函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函文件”字样。
3、投标人将“资格审查文件”袋和“投标函文件”袋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4、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八、比选办法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 年 月 日下午15:00,递交到 XXXXXXXXX 。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下午 。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时间: 。
5、投标地点:
6、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代理人参加的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
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7、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大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启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比选文件资格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6)开启投标函部分,公布投标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九、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人(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关于 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
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
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
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
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
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
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 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
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
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
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
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
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
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
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
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
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拨款分次进行拨款% 金额
拨款分 次进行 拨款 % 金额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
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主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
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主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
(3) 其他
甲方名称(章): 乙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邮政编码:400800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十、采购项目内容及图纸
十一、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XXXXXXXX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司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如我司中标,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施工现场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出现虚假资料我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