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抓好农村环境保护
如何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抓好农村环境保护
自2009年我省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来,各地城乡环境改善成效显著,但随着农村生活方式的不断改变,以及城镇化和工业化对农村地区日益深刻的影响,明显加剧了农村生态和环境的总体恶化,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农村居民健康和生活品质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成为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瓶颈问题。
目前,农村环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水资源短缺、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低;二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状况差;三是种养殖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效率效益低;四是生态破坏严重,环境恶化。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以农村环境保护为突破口,乘势而上,冲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瓶颈制约。
一、优先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农村环境保护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放在优先和突出的位置。建立农村水源地数据信息库,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基础上,对超标水源地进行全面整治,完善水源保护工作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备用水源建设。
二、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惠民生。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率低一直是农村环境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影响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重症所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举措。根据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在城乡环境突
击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的处理模式:农村污水处理要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生态净化处理与简易卫生化粪池处理相配套的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逐步完善配套管网及雨污分流等配套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探索“村集-镇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清运集中处置模式和就地消纳处理的模式(适合土地资源相对丰富、距离县城填埋场较远、运输成本高、无环境敏感点的农村地区)。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立足资源化和循环利用,提高废物综合利用效率。
以零排放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规模化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种养一体化模式,实现营养物质的就地循环。按照生态学规律,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确定养殖规模,确保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废水等废弃物能被农田吸收利用,在系统内实现物质循环利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对粪便、废水等废弃物的加工利用,确保废弃物的零排放。建立无公害养殖产品认证体系,积极倡导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消费,有效解决养殖废弃物的出路,同时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使用强度,改善种植业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经济和生态效益。在管理上,要严格养殖场审批过程,控制养殖总量,合理布局。对环境承载能力小以及敏感地区,严格控制养殖场数量,监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预防流行性疾病和污染发生,对于长期超标排放的养殖场要坚决取缔。
四、统筹兼顾,加强生态建设。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生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
民群众生活品质,其目的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一致。生态建设指标中的水环境质量、城镇人均绿地面积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率等是创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要攻克这些难点、重点,关键还要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统筹兼顾,切实加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的建设。通过各级生态细胞的创建,实现从农户到村庄到镇乡再到全县的层层支撑的生态系统建设。通过各项生态指标任务的实现达到改善环境,提升品质的目的。可探索将生态指标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体系的方式。
五、政策扶持,资金保障
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为主,运行和管理费用由地方政府筹措。因此要建立和健全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引导机制,优化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和重新组合。通过投资政策、土地政策、科技政策和政绩考核机制,对地方政府和农民的行为进行引导,对环境友好的实践加以扶持和鼓励。“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以工带农”的模式,建立支持性和保障性投入,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投资,建立对农村环境维护费用的补偿机制。并加大对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区和重点功能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发挥市场的作用,建立财政、集体、农民和社会力量共同帮扶的资金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