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管理办法
电梯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电梯的使用管理,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曲靖应用技术学校电梯使用管理办法》。
总务科是学校电梯管理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有关电梯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与维修、维护工作。
一、负责组织学校《电梯检验合格证》的取证和换证的具体工作,受理电梯使用部门的申报,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进行电梯的维修和使用;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标明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安全使用的警示说明或者警示标识工作。
二、负责电梯维修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监督《电梯检验合格证》的使用,协同电梯安装单位、维保单位签订每年度《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三、组织学校范围内的电梯安全使用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负责学校电梯运行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制定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对电梯的使用和运行安全负责。
六、制定日常维修计划,做好电梯运行和管理记录,督促电梯日常维护;认真落实“电梯在行驶中,如发现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减慢、有异常的噪音、振动、冲击现象时,应立即在就近楼层停靠,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发现有轿厢行驶方向与到达楼层方向相反时,或者电梯在层门或轿门没有关闭,而仍能启动运行时,应立即停运,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七、监督维修保养单位做好电梯定期质量检查和相关保养、故障、事故等记录。
八、收集、保存电梯有关技术的档案资料,具体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图、产品合格证书、电气控制说明书、电路原理图和安装线路图、安装说明书等。资料收集齐全后登记、建账,立卷归档。
九、维修、保养电梯时,必须在一楼挂告示牌,严格执行维保安全的工作流程。
十、电梯运行期间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处理。
十一、做好电梯、电梯间和电梯机房的清洁工作,做到无污迹、无灰尘、无垃圾。
十二、认真落实“严禁载货电梯用于载运人员,违反规定造成的安全责任事
故,由使用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严禁使用电梯搬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超载运行,要按电梯额定载重运行”。
十三、负责拟定《学校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十四、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制定电梯安全使用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