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条例1
保安工作条例
为加强规范保安工作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特修正保安工作条例如下:
一、工作纪律方面:
1、保安归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工作接受全厂员工的监督。每周召开保安会议,迟到的扣10元/次,无故不参加的扣20元/次。
2、生产区保安工作实行两班轮流制(12小时/班),每班1人,三人轮流上班:例如周一A 班(7:00—19:00);B 班(19:00--7:00);C 班(休息)。周二C 班(7:00—19:00);A 班(19:00—7:00);B 班(休息);以此类推。周日休息的保安,下周一上大门口班。大门保安实行日班工作制,时间为7:30—18:00。
3、保安工作基本要求:态度端正,言行文明,处事公正,保障有力。上班期间不得看电视、嬉闹、睡觉、吃零食、看书、闲聊、擅自离岗及从事文体活动(公司安排的除外)等,值班室不得留置闲人,根据需要负责对公司办公室开水的供应。违者扣10元/次;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予以开除并要求赔偿1000元。
4、上班按规定穿着保安服装。按规定考勤打卡,迟到早退按公司管理规章处理,工作期间中途出厂、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自行找人代班,替班可不写请假条,但必须经上级主管同意),并按天数比例扣除工资。
5、保安人员应注意就餐时间的合理安排,保安人员不得在下班人员进出厂的高峰时段就餐。另外里外保安要配合工作,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要求大门口必须保证有人值守。违反的扣10元/次。生产区白班保安根据天气情况在7:30前对公司外路面洒水、除尘。未按规定进行洒水的扣5元/次。
6、负责值班室内及附近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要求每天清洁(生产区值班室白班保安负责)。负责员工上下班考勤秩序的监督,胸卡佩带、厂服穿着的监督。妥善保管好员工托管的物资。工作监督敷衍了事,执行效果不符合要求的扣币10元/次,员工托管的物资出现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二、报刊邮件收发方面
7、负责报刊杂志、邮件汇款及书信包裹的接收登记和发放(公司征订的报刊杂志必须2小时内送达办公室,其他包裹、信件、邮件需妥善保管,及时通知领取或送达,并做好签收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未按规定办理签收、及时送达或出现丢失的扣10元/次并照价赔偿,异常情况未报告的扣10元/次。
三、外来人员接待方面:
8、外来人员的进出管理:外来人员来厂,要有礼貌地询问其单位、姓名、访问目的后借机行事。首次来访客人要进行正确指引或引领。一般情况下 ,属应聘报名的应先经办公室确认事实后再正确指引或引领到文秘室登记。属联系业务、工作往来或上级检查的,与相关人员联系并经同意后方可放入。属私事找人的先与被找人确认是否上班,再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受访人,限在大门口访谈(特殊情况除外)。
外来车辆入厂必须办理登记(报名或特殊来客除外)并告知车辆入厂后的有关注意事项、行车方位(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的可不用登记)或停车地点。未询问清楚导致不该入厂人员放入的或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扣10元/次。外来车辆进出生产区除要求登记外要检查是否安装防火罩,未登记或导致无防火罩车辆放入生产区的扣10元/次。车辆出厂必须检查携带的物资数量是否票实相符,或有无携带公司财物出厂,未按规定检查的扣10元/次,因未检查而导致公司物资丢失的另外处理。车辆入厂后发生的违规行为必须当面与司机确认并上报处理。
四、物资员工出入方面:
9、所有物资出厂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出厂证,检查票实相符后方可放行并作标注,次日早上8:30时前将出厂证交办公室主任。物资出厂无出厂证或不检查即予放行的扣10元/次,出厂证失落或未交的扣5元/次。认真检查发现异常并截留证实属出厂人故意行为的每次奖励5元。
10、 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出厂必须提供有效的人员出厂证或请假条(有该员工
上级主管签名,并注明私事、公事),方可放行并标明出入时间,次日早上8:30时前将出厂证、请假条交办公室主任。未提供有效出厂证即予放行的扣10元/次,人员出厂证、请假条失落或未交的扣5元/次。
五、消防安全方面:
11、 消防、治安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厂区的安全,负责检查各部门下班后的门窗、用电器、火源的关闭情况,负责公共区域灯、用电器及防火门的关闭。切实做好防盗、防雨、防火、防破坏工作,负责停车区车辆的监督整理,发现异常现象及时纠正,并将该情况仔细及时汇报。负责外来人员无理取闹的阻拦、处理及停车区的安全监督(特别是上、下班前后)。
12、 生产区保安每两小时至少一次检查监控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
报告,因检查失误或未按规定检查造成异常未发现或进一步扩大的扣币50元/次。
13、 监督员工在公司禁烟区违规情况,发现有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屡教不改者
上报处理。未认真监督严格把关,发现违规情况未予制止的扣10元/次。保安自身违反公司禁烟规定的按公司规定双倍处罚。
14、 生产区大门晚上22:30后应保持关闭。另外生产线员工晚22:30后出入生
产区的必须认真登记其出入时间,未按规定关闭大门或未认真登记的扣10元/次。
15、 保安人员在白天其他员工正常休息的情况下要开展不定时的厂区安全巡逻,
晚上23时后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安全巡逻,并予以记录。未按规定开展巡逻或巡逻未记录的扣10元/次。
16、 保安人员兼任公司的义务消防队员;每周一次在厂区内开展消防演练。未按
规定开展消防演练的扣10元/次/人。
六、本规定从2008年 月 日起执行。
浙江仙居君业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