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赌博者多为财务人员"让谁警醒?
“挪用公款赌博者多为财务人员”让谁警醒?
林伟
2009年09月09日14:5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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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9月,陈晓燕就要退休了,如果不是迷恋上赌博,她现在应该坐在家里享清福呢。然而,8月10日,凤凰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决定逮捕陈晓燕。“是赌博使她走上了不归路。”办案检察官说。(2009年9月8日《检察日报》)
记得有这样一条古训“淫出命案,赌出贼”,如今在张陈晓燕身上得到了验证。
陈晓燕是湘运凤凰县公司的出纳,从2000年开始迷恋上打麻将。据她自己交代说:“只要一上牌桌,我就把什么都抛到了脑后,有时候一打就是几天几夜,累得连站起来去上厕所的力气都没有。”她从开始的一两元一炮到后来的几十元、上百元一炮,后来“标准”越来越大,把自己的积蓄输掉后,就开始拿单位的钱。
这正像陈毅元帅所说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待陈晓燕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但给我们发出的警示是深刻的,敲响的警钟是沉重的。
实践证明,在历年的财务人员违纪犯罪案件中,赌博是导致犯罪最多的因素。因为参加赌博的人,一旦陷入赌博的深渊,就象上了毒瘾,往往无法自拔。为了筹集到翻本的赌资会想尽一切办法、不顾一切后果,最后动用公款也就“顺理成章”了。而其一旦作案得手后又会投身赌场之后再犯罪,形成恶性循环。为此,办案检察官将其归纳为三个特点:一是这类人有直接接触公款的便利,为其提供了犯罪的可乘之机,其保管的公款大多成了自己的赌资;二是挪用数额较大,都在10万元以上。这位检察官举例,他们去年查办的一起挪用公款赌博案,犯罪嫌疑人一次挪用了15万元赌“红绿球”,结果欠下巨额高利贷,最后害怕放贷人上门收钱才“躲”到检察院,甚至在看守所故意闹事来延长羁押时间;三是赌博花样多,赌资巨大。从办理的案件来看,赌博的花样繁多,有传统的麻将,也有地下赌场的“红绿球”、扑克、牌九,还有网上流行的香港买马。赌资一般都很大,有的玩一把就是几万元。
由此可见,财务人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大都是直接与钱打交道的人,一旦思想走火,在贪图私利的动机支配下,走上职务犯罪道路是很容易的事。所以,从单位方面讲,如何才能杜绝挪用公款案发生?办案检察官提出了三点建议:健全单位财务制度,防止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教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完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查找原因。
我感到,办案检察官的建议,很切合实际,不仅是办案经验之谈,更是规范单位资金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教育,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关键所在,确实值得采纳。
可以说,惩办陈晓燕之流,固然令人解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陈晓燕之流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这才是根本。因此,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对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的监督机制,做到分工明确,对财务的复核、检查,应切实做到账账相符。同时对经管单位公款的财会部门重要岗位的人员,应定期轮岗交流,这样财会人员一旦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也能及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