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人员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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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客人登记须知
一、 持有效证件者
1. 向前台服务人员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由服务人员对证件扫描。
2. 向服务人员说明自己的一般信息,告知前台服务人员来自哪个单位、姓名、人数等。
3. 向服务人员说明被访问人的姓名或部门、何事造访、是否有预约。
4. 配合进行电脑摄像、拍照等。
5. 前台人员电话联系被访部门或被访人,经同意后方可通行。若电话不通,请访客自行联系,访客联系上被访
人员,由前台人员接听确认后,方可通行。
二、 无有效证件或不出示有效证件者
1. 访客需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姓名、性别、单位、证件号码(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
需访问单位、联系人、房间号、登记日期及需携带物品(例如: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2. 向服务员说明自己的一般信息,告知前台服务人员来自哪个单位、姓名、人数等。
3. 向服务人员说明被访人或部门的一般信息,告知前台人员被访问人的姓名或部门、何事造访、是否有预约。
4. 配合进行电脑摄像、拍照。
5. 前台人员电话联系被访单位或被访人,告知来访人员未带有效证件,按要求未带有效证件者需被访人员到前
台接领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