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关于建立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立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区管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掌握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有效的预防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建立巴南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2:30分,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一般情况会议安排在区城乡建委四楼大会议室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一)区城乡建委建管科、安管站、质检站、执法队相关负责人;
(二)区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
(三)区管所有在建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四、例会内容
(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通报区管在建工程项目每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三)分析研究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管理经验;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度总结及工作部署。
五、会议说明
(一)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与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三)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属国有投资项目的,必须是招标的中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非国有投资项目的,必须是合同约定的总监和项目经理。
(四)参加会议情况将作为对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年内(至次年元月),项目总监、施工项目经理缺席会议(包括请假)三次及以上的,按区城乡建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总包单位记不良记录,取消企业评优评先工作,并进行相关处罚。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