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代理合同(智慧行收费)
课程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市智慧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结成合作伙伴,共同促进双方业务的发展,实现共赢。双方经友好磋商,就共同合作课程达成以下一致: 一、 合作方式:
乙方代理甲方独立主办的公开课。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课程主办, 对课程质量负责。
2、负责提供相关课程宣传资料电子版。
3、负责协助乙方课程的推广招生及为乙方推广课程提供指导。
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课程的市场推广、招生。
2、维护甲方课程价格体系的稳定。
四、 甲乙双方合作收益分配条款:
1、 乙方代理甲方的课程,乙方所招学员需直接在甲方报名、缴费学习课程。
2、 乙方每招一名学员按照实际消费额的30%获得佣金,学员发票由甲方负担;若学员继
续在甲方报读课程,乙方将按照实际消费额的20%获得佣金,学员发票由甲方负担。
五、 双方约定条款:
1. 双方一致约定:为了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维护产品的价格体系,乙方送来的
学员学费,由甲方统一收取。在学员上课之后,甲方按照约定的佣金比例返给乙方。
2. 关于乙方公司员工以代理价学习甲方课程的约定:每次课程,如果乙方送来的学员
中,有一名或一名以上乙方客户(而非全部是乙方公司内部员工),乙方内部员工就可以以代理价学习。如果乙方送来的学员名单均是乙方公司内部员工,不得享受代理价学习。
3. 乙方输送过来的学员不应是甲方的老学员(否则甲方价格体系就会自动崩溃)。
4. 如乙方违反价格政策,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5. 双方设立项目合作人,以便于协调,甲方负责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 电话:
六、 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应对从对方获取之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予以严
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2. 不得擅自在本方案之外,自行使用或许可别人使用对方的商业或技术信息。违反本条
款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3. 对双方的利益分成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之后,也要严守保密协议。
七、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协议期限为一年。
2.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连续六个月之内,如果乙方输送实际客户人数为0人,本协议将自动
终止。
3.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广州市智慧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13年 2 月 19 日 2013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