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学习资料
一、 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方针、原则 1.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在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检察会议上规定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006年通过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又进一步提出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三同时”原则
“三同时”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五同时”原则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和事故责任者没有被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5.“三个同步”原则
“三个同步”是指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制度 3. 应急预案 (四)事故管理
1.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按照伤害程度、伤亡事故可分为: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分重大死亡事故和特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轻伤: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未构成重伤的。 重伤:凡由下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2.工伤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原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残废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作业分级
按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分为两类,每类按劳动时间率和室内、外温差分为四级。 (1)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小于30℃的地区,高温作业按表1-1分级。
(2)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等于30℃的地区,高度作业按表1-2分级。
表1-2高温作业分级
2.低温作业分级 (1)低温作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 (2)低温作业时间率
1个劳动日在低温环境中净劳动时间占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率。 按工作地点的温度和低温作业时间率,将低温作业按表1-1分为4级,级别高者冷强度大。如表1-3所示。
3.高出作业的分级和种类 1)高出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
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一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工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考出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 1)冷水作业
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的作业。
2)在工作日内操作人员实际接触冷水作业的时间占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率。 3)冷水作业分级
按操作人员实际接触的冷水温度和冷水作业时间率将冷水作业(按表1)分为4级,级别越高表示冷强度越大。如表1-4所示:
表1-4 冷水作业分级
注:凡遇作业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小于5%的作业,应在本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一级。
(7)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1.安全色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如表1—5所示。
②为了不与道路两旁绿色行道树混淆,道路上的提示标志用蓝色。
为使安全色更加醒目,使用对比色为其反衬色。黑白互为对比色。并把红、蓝、绿色的对比色定为白色;黄色的对比色定为黑色。在运用对比色是,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白色即可以用于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以用作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另外,红色和白色、黄色和黑色的间隔条纹是两种较醒目的表示,其用途如表1—6所示。
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目的是引起人们对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不包括航空、海运及内河航运上的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二、防火
(一)火灾分类
下列名称是为了划分不同性质的火灾,并依据这种分类名称简化火灾的叙述。
1.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
灰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
乙醇、沥青、石蜡等。
3.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 D类火灾:指金属或在。如钾、钠、镁、钛、锂、锆、铝镁合金火灾等。
(二)火灾分析
1.火灾三要素
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质、 氧或氧化剂、点火源。 2. 点火源的种类 1)明火及高温表面 2)摩擦与撞击 3)电火花 4)静电
(三)防火须知
1.应清楚防火通道的方向路线,并保持防火门和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2.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清楚灭火器的位置。 3.不得在发热设备上或附近晾挂衣服。
4.工作场所勿堆积纸张、染有油污的破布或其他易燃废物。 5.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
6.使用适当的容器盛装易燃液体,不得使用开口铁罐或水桶盛装。
7.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楚着火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情状况及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性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火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管理使它们无法造成
起火条件。
(五)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
1.灭火措施
(1)所谓初期灭火(2)所谓正规灭火 2.疏散措施
如果发生火灾。就必须从危险区撤到安全区。平时就要充分估计到可能有大事故的发生,事先指定安全疏散区,对室内的疏散楼梯,尾部必须有防火门,以防止烟火侵入,对室外的疏散楼梯,必须设在火焰从窗户喷出而燃烧不到的地方,如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时,可设滑梯。在室内和走廊等处,可设置疏散方向指示牌,在无窗建筑物内或在夜间停电,应设置能够看清的感应指示灯。
(六)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1.泡沫灭火器 用来扑救汽油、煤油、柴油和木材等引起的火灾。其使用方法是: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使用者应在上风处操作。 2.干粉灭火器
是一种通用的灭火器材,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取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干粉灭火器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严防漏气,每半年检查一次。 3.1211灭火器
是一种压力式气体灭火器,灭火性能高,毒性低,腐蚀性小,不易变质,谬火花不留痕迹,用来扑救油类、电器、精密仪器、仪表、图书资料等火灾。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紧握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1211灭火器要防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每半年检查一次总重量,如果重量下降十分之一,就要灌装充气。 4.四氯化碳灭火器
主要用于扑救电器设备灭火。千万不能用于金属钾、钠、镁、铝粉、电石引起的火灾。使用
三、电气安全
(一)基本概念 1.电气事故
由电流、电磁场、雷电、静电和某些电路故障等直接或间接造成建筑设施、电气设备毁坏和人、动物伤亡,以及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后果的事件。 2.电击
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体而引起的病理、生理效应。 3.接地故障
由于导体与地连接或对地绝缘电阻变得小于规定值而引起的故障 4.过电流
(二)电工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学徒期满(含改变工种者)。 (三)电工安全技术理论考核 1.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1)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2)触电方式、触电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的案例解析。 (3)触电急救及现场救护知识。 (4)保护接零及保护接地。
(5)电气安全用具的分类、性能、使用及管理。 (6)漏电保护装置的类型、原理、选择及使用。 (7)我国安全电压的等级、选用及使用条件。 (8)电气绝缘、屏护、安全间距和安全标志。 (9)电气防火与灭火。 (10)防雷保护。
(11)静电的危害及防护。 (12)高频辐射的危害及防护。
(13)与电工作业有关的登高、机械、起重、搬运、挖掘、焊接、焊接、爆破等作业的安全技术。
(14)电气安全管理的有关措施与规定。 2.电气运行安全
(1)低压变、配电装置的控制电器、保护电器的运行安全技术。
(2)户内外线路、低压电缆线路及临时供电线路的安装、维护安全技术及有关安全规定。 (3)电气设备的过载、短路、欠压、失压、缺相等保护原理,常用电气设备保护方式的选择和保护装置的安装、调式技术。
(4)照明装置、家用电气、移动式电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装、使用、检修和维护的安全技术要求。
(5)本岗位电气设备的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及其安装、运行、维护、测试等项工作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6)本岗位电力系统的结构图、设备编号、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事故处理程序。 3.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
(1)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 (2)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一般规定。
(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一般规定和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4)爆炸危险场所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的基本要求。 (5)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的有关规定。 (四)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内容
1)触电急救
2)识别导线和电缆的规格、型号。 3)导线的选择和接地。 4)正确布线。
5)电气安全用具的正常使用。
6)电气器材及仪表的识别、安装和使用。 7)保护电器、、保护装置的选用与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