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与郡县
国学讨论课材料
封建与郡县
封建制:即分封制。古代的帝王将自己开拓的疆土,分封给自己的同姓和有功的臣民,让他们在分封的疆土上建立诸侯国,以屏天子,也称“封土建国”,并按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的等级世袭爵位的一种政治制度。
周朝封建制度,形成由天子到诸侯到大夫再到家臣,四级委托代理关系,天子通过巡狩和朝觐,实现对诸侯的控制并获取收益,类似于当今联邦制国家和股份制公司(托拉斯)。周天子权力的弱化是因为由分封产生的土地经济权的地方诸侯所有制。周天子的权力来自于礼、分、名,而不是财富和军事。
郡县制:把帝国分为若干军和弦,由中央政府任命有一定任期的郡守和县令来治理。郡县制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制度结构和国家形态:严格意义上中央政府的出现、国家治理结构的等级化、选举社会对世袭社会的替代。郡县制是官僚制国家诞生的标志,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转折。
郡县之县代表了全新的地方行政组织结构,郡县制确定了中国的基本国家结构形式,其核心就是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其特征有(1)不是采邑,完全是国君的直属地;(2)长官不世袭,可随时或定期撤换(3)其幅员或范围一般经过人为划定,而不是纯粹的天然形成的(4)县以下还有乡里等更基层的组织。
郡县之县的长官:食禄而不食邑、领民而不领土、流动而不世袭。
传统中的封建郡县之争
郡县派:王夫之、柳宗元、苏轼、杨慎
“汉„„有叛人而无叛吏,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有叛将而无叛州”(柳宗元) 封建派:朱熹、叶适、罗泌
“自天子以外无尺寸之权,一尊京师而威服天下„„不旋踵而败亡”(叶适) 调和派:黄宗羲、顾炎武
“与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封建之失,其专在上。”(顾炎武)
顾炎武认为郡县制最大的问题“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封建制下天子与“非绝世之贵”,天子“不敢肆于民上而自尊,不敢厚取于民而自厚”。
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争论根本上反应的是集权与分权的两难。对郡县制的批判更多源自于大一统集权的切肤之痛,并不能彻底抹杀郡县制的历史价值。
总之,从封建制到郡县制的转变:根源不仅在于中央集权,更在于皇权专制。古代政治的核心问题也不在封建或是集权分权程度,而在于皇权专制。中央集权本身是中性形态。但皇权专制则不然,以皇权为根可以孕育各种衍生性权力,最开始是皇亲,这便有了封建制;接着是官僚权力,这便有了郡县制;再以后还有外戚和宦官,于是有了中朝制外朝制之分。换言之,权利矛盾不断在内外之间循环,这是古代政治无法解开的死结。
封建制与郡县制都是顺应历史发展出现的政治制度,任何事物有利即有弊,分封制和郡县制亦然。分封制:地方自主权大,积极性高,有利于发展,不利于长远的稳定,适宜组织初建时的稳定和发展。(随时间推移,血缘纽带作用弱化,诸侯国之间、诸侯国与中央政府之间利益纷争。)郡县制:中央集权大,地方积极性不高,有利于控制和长远的稳定,不利于发展,对外竞争力低,适宜组织发展之后,在太平盛世期的守业。
在圣明君主治理下,分封制和郡县制都不会有多大的问题。即便秦朝的郡县制,如果秦始皇多活十年,如果秦二世不是那么昏庸,秦朝也不会那么不堪一击。晋一统天下后,分封
宗亲为王,盘踞各地。二世哀帝弱智,后宫贾氏擅权,不等权臣和民众捣乱,自家兄弟先起祸端,爆发八王之乱,外加北夷侵犯,致使江山飘摇,市井流离,连越王的老婆都给人打工当佣人。幸亏遇上几个忠心又能干的大臣从中扶持,才保住江南半壁江山。可见,人比制度更重要。秦之后,由秦彻底的郡县制到后期的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复合。
西汉以后基本上都是模仿刘邦的做法,分封制加郡县制,只是具体形式和权重不同,除宋朝例外。唐朝两代君主都是马上皇帝,对于地方和异族势力威慑力强,所以初唐动乱来自于内部闹家窝子,先是兄弟争权,后是宫闱篡位。但到唐玄宗后期,地方势力渐成气候,先是安史之乱,后是朱温弄权,加上农民暴乱,把强大的唐王朝支解破碎。可见,问题不在于分封制或郡县制的名义,而在于真正的实力,当时拥有大片地盘及军政经大权的地方节度使,其实力不啻于世袭的诸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