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集解924-928
月大赦,改元為神鳳。皇后潘氏薨。
(盧) 詳見妃嬪傳。
諸將吏數詣王表請福,表亡去。夏四月,權薨。
(盧) 錢大昕曰:“《蜀志》稱先主、後主而不名,吳主權、亮、休、皓皆斥其名。”蜀先主稱殂,而吳主稱薨,此承祚書法之別也。
時年七十一。
(盧) 權疾困,召諸葛恪、孫弘、滕胤、呂據、孫峻屬以後世。見《諸葛恪傳》。 諡曰大皇帝。
(盧) 沈約曰:“諡大,諡法所不載。”
秋七月葬蔣陵。
(盧) 趙一清曰:“《寰宇記》卷九十,陵在上元縣東北蔣山八裏。《丹陽記》:蔣陵因山為名,蔣山古曰金陵山,亦曰鐘山。吳大帝時,有蔣子文發神異於此,封子文為蔣侯,改曰蔣山。子文事見《搜神記》及《幽明錄》。”梁章钜曰:“《藝文類聚》卷七引山謙之《丹陽記》云:‘京師南北並有連嶺,而蔣山獨隆崛峻異,其形象龍,實揚都之鎮也。孫權葬山南,因山為名,號曰蔣陵。’”潘眉說同。弼按《一統志》:吳大帝蔣陵在江寧府上元縣東北十五裏鐘山南麓,山在上元縣東北朝陽門外。諸葛亮曾使建業,謂孫權曰:鐘山龍蟠。其後,權避祖諱,改名蔣山。
(裴) 傅子曰:“孫策為人,明果獨斷,勇蓋天下。以父堅戰死,少而合其兵將以報仇。轉斷千里,盡有江南之地,誅其名豪,威行鄰國。及權繼其業,有張子布以為腹心,有陸遜、諸葛瑾、步騭以為股肱,有呂範、朱然以為爪牙,分任授職,乘閒伺隙,兵部妄動,故戰少敗而江南安。”
評曰:孫權屈身忍辱,任才尚計,有勾踐之奇,
(盧)唐庚曰:吳之受爵,乃由與蜀相攻,恐魏議其後耳。陳壽乃以勾踐比之,勾踐未嘗受吳封爵也。弼按《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勾踐使大夫種行成於吳,膝行頓首曰:勾踐請為臣,妻為妾。又按《吳越春秋》云:越王勾踐五年五月,於大夫種、范蠡入臣於吳,於是入吳見夫差,稽首再拜稱臣。此與受封爵何異?竊謂有勾踐之志則可,無勾踐之志則終為奴虜而已。南宋其已事也。仲謀操縱其間,以江東而抗大國。承祚方之勾踐,其信然矣。
英人之傑矣。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業。
(盧)王鳴盛曰:“孫權稱臣事魏已久,及黃武元年春,大破蜀,劉備奔走,勢
愈強盛,則魏欲與盟而不受。九月,魏兵來征,又卑辭上書,求自改悔,乞寄命交州,乃隨又改年,臨江拒守,彼此互有殺傷,不分勝負。十二月,又通聘於蜀,乃既和於蜀,又不絕於魏,且業已改元,而仍稱吳王。五年令曰:北虜縮竄,方外無事,乃益務農畝。稱帝之舉,直隱忍以至魏明帝太和三年而後發。反覆傾危,惟利是視,用柔勝剛,陰謀狡猾,史評以勾踐相比,非虛語也。”
然性多嫌忌,果於殺戮,暨臻末年,彌以滋甚,至于讒說殄行,胤嗣廢斃,
(裴)馬融注《尚書》曰:殄,絕也,絕君子之行。
豈所謂貽厥孫謀以燕翼子者哉?
(盧)何焯曰:“總上嫌忌殺戮言之,承祚蓋謂皓之昏虐,此其貽謀也。” 其後葉陵遲,遂至覆國,未必不由此也。
(裴)臣松之以為孫權橫廢無罪之子,雖為兆亂,然國之傾覆,自由暴皓。若權不廢和,皓為世適,終至滅亡,有何異哉!此則喪國由於昏虐,不在於廢黜也。設使亮保國祚,休不早死,則皓不得正,皓不得立,則吳不亡矣。
(盧)《郝經》曰:“東漢之衰,孫權承父兄之烈,尊禮英賢,撫納豪右,誅黃祖,走曹操,襲關侯,遂奄有荆、揚。今年出濡須,明年戰合肥,嶷然勢常北嚮,而以守為攻,稱臣于魏,結援于漢,始忍勾踐之辱,終為熊通之譖,保據江淮,奄征南海,卒與漢、魏鼎峙而立,先起而後亡,非惟智勇足抗衡,亦國勢便利然也。”
孫亮,字子明,權少子也。權春秋高,而亮最少,故尤留意。姊全公主當譖太子和子母,心自不安,
(盧)宋本作心不自安。
因倚權意,欲豫自結,數稱述全尚女,勸為亮納。
(盧)官本考證曰:“《御覽》作勸權為亮納為妃。”弼按《從本傳》為是,觀上下文自知。
赤鳥十三年,和廢,權遂立亮為太子,以全氏為妃。太元元年夏,亮母潘氏立為皇后。冬,權寢疾,徵大將軍諸葛恪為
太子太傅,會稽太守滕胤為太常,並受詔輔太子。明年四月,權薨,太子即尊號,
(盧)何焯校改號作位。
大赦,改元。是歲,於魏嘉平四年也。閏月,
(盧)何焯曰:“改元下脫‘建興’二字。以後永安元年例之,則閏月上脫‘建興’元年,或尚有他文,未可知也。”錢大昕說同。李龍官曰:“未有嗣君改元而不書其紀元之理。”潘眉曰:“是年改元為‘建興’。諸葛恪以建興元年作東興隄,陸抗以建興元年拜奮威將軍,即此年也。《御覽》一百十八引《吳志》:大赦,改元建興元年。然則宋本有建興元年四字,今本譌脫耳。”沈家本曰:“大赦,改元,應在閏月之上。《御覽》刪‘是歲’一句,故與‘改元’相接。”趙一清曰:“晉書《五行志》:建興元年九月,桃李華。《鼎錄》云:孫亮建興元年於武昌鑄一鼎,其文曰鎮山鼎,小篆書,三足。”杭世駿曰:“《中華古今》注云:孫亮作金螭屏風,鏤作瑞應圖,一百二十種之祥物也。”
以恪為帝太傅,胤為衛將軍領尚書事,上大將軍呂岱為大司馬,諸文武在位皆進爵班賞,宂官加等。冬十月,太傅恪率軍遏巢湖
(盧)原注:“巢,音祖了反。”巢湖在今安徽廬州府巢縣西十里,祥見《魏志·武紀》建安二十二年及《明紀》青龍二年。潘眉曰:“《郡縣志》巢湖在巢縣西五十里,周迴五百里,南出於東關口合肥界,東南有石渠,鑿山通水,是名關口,一號東興。其地高峻險狹,實守阨之所,天下有事,是必爭之地。”
城東興
(盧)東興今安徽和州含山縣西南七十里,濡須塢之北,與廬州府巢縣接界,詳見《魏志·齊王妃》嘉平四年。
使將軍全端守西城,都尉留略守東城。
(盧)胡三省曰:“留,姓也,漢功臣表有疆圉侯留(盻)。《姓譜》曰:衛大人留封人之後,漢末避地會稽,遂居東陽,為郡豪族。”
十二月朔丙申,大風雷電,魏使將軍諸葛誕、胡遵等步騎七萬圍東興,將軍王昶攻南郡,毌丘儉向武昌。甲寅,恪以大兵赴敵。戊午,兵及東興,交戰,大破魏軍,殺將軍韓綜、桓嘉等。
(盧)此所謂東興之役也,互見《魏志·齊王紀》嘉平四年及注引漢晉春秋,又詳見本志《諸葛恪傳》。韓綜事見《孫權傳》黃武六年,又見《漢當傳》。
是月,雷雨,天災武昌端門,改作端門,又災內殿。
(盧)侯康曰:“《晉書·五行志》上云:門者,號令所出,殿者,聽政之所。是時諸葛恪執政,而矜慢放肆,孫峻總禁旅而險害終著。武昌,孫氏尊號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貫要之首者。恪果喪衆殄人,峻授政於綝,綝廢亮也。或曰:孫權毀徹武昌,以增太初宮,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門殿,事非時宜,故見災也。” (裴)臣松之案:孫權赤鳥十年,詔徙武昌宮材瓦,以繕治建康宮,而此猶有端門、內殿。吳錄云:
(盧)元本、馮本“吳”作“實”,誤。
(裴)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武昌宮,今所災者,恪所新作。 二年
(盧)赵一清曰:“《刀劍錄》:孫亮以建興二年鑄一劍,文曰流光,小篆書。《寰宇記》卷一百十二:鳳樓山在鄂州武昌縣西北二白二十五里,吳建興年中,鳳皇降此山,因名。山有石鼓,鳴則雨。”
春正月丙寅,立皇后全氏,大赦。庚午,王昶等皆退。二月,軍還字東興,大行封賞。三月,恪率軍罰伐魏。夏四月,圍新城,
(盧)合肥新城也。
大疫,兵卒死者大半。
(盧)宋本、毛本“大”作“太”。
秋八月恪引軍還。
(盧)詳見《恪傳》。
冬十月,大饗。武衛將軍孫峻伏兵殺恪於殿堂,大赦。以峻為丞相,封富春侯。
(盧)富春見《孫堅傳》。
十一月,有大鳥,見于春申,
(盧)趙一清曰:“《史記·春申君傳》:考烈王元年,以黃歇為相,封春申君,賜淮北地十二縣。後歇請封於江東,因城故吳墟,以為都邑。一清案,春申本以蘄春,申息得名,至徙江東城故吳墟,則今蘇州也。松江之黃浦,一名春申浦,蓋亦以歇得名。”
明年改元。
(盧)陳景雲曰:“黃龍二年,會稽言嘉禾生,改明年元。孫皓建衡三年,西苑言鳳皇集,改明年元。此亦當作改明年元。”
五鳳元年,
(盧)魏正元元年。
夏,大水
(盧)趙一清曰:“《晉書·五行志》:夏大水。亮即位四年,乃立權廟,又終吳之世,不上祖宗之號,不修嚴父之禮,昭穆之數有闕。亮及休、皓又並發二郊,不秩羣神,此簡宗廟不祭祀之罰也。又是時孫峻專政,陰勝陽之應乎。” 秋,吳侯英謀殺峻,覺,英自殺。
(盧)英為太子登次子,封吳侯,見《登傳》。司馬桓慮謀殺峻立英,事覺,見殺,見《登傳》注引吳歷。
冬十一月,星茀于斗牛。
(盧)趙一清曰:“此即王肅所指蚩尤之旗也。占驗在魏正元元年。”
(裴)《江表傳》曰:是歲交阯稗草化為稻。
(盧)趙一清曰:“《晉書·五行志》:是六月占曰:昔三苗將亡,五穀變種,此草妖也。其後亮廢。”
二年春正月,魏鎮東將軍毌丘儉、前將軍文欽以淮南之衆西入,戰于樂嘉。
(盧)樂嘉在今河南陳州府商水縣東北四十里,見《魏志·高貴鄉公紀》正元二年。
閏月壬辰,峻及驃騎將軍呂據、左將軍留贊率兵襲壽春。 (盧)壽春今安徽鳳陽府壽州治。
軍及東興,聞欽等敗。壬寅,兵進于槖皐。
(盧)胡三省曰:“橐臯在廬江居巢縣。春秋會吳于橐臯,即其地。今曰柘臯,在濡須北。余按班《志》,橐臯縣屬九江郡。孟康音拓姑。杜預曰:‘橐臯在淮南逡遒縣東南。’陸德明云:‘橐,章夜翻,又音託’。”《一統志》:“橐臯故城今安徽盧州府巢縣西北。”《方輿紀要》:“今巢縣西北六十里拓臯鎮。”謝鐘英曰:“縣,漢末所立,魏、吳境上爲隙地。”
欽詣峻降,淮南餘衆數萬口來奔。魏諸葛誕入壽春,峻引軍還。二月,及魏將軍曹珍遇于高亭。
(盧)謝鐘英曰:“高亭當與橐臯相近。”
交戰,珍敗績。留贊爲誕別將蔣班所敗於菰陂
(盧)元本、馮本脫去“贊爲”二字,誤。留贊事見《孫峻傳》注引《吳書》,又見《魏志·諸葛誕傳》。
贊及將軍孫楞、蔣修等皆遇害。三月,使鎮南將軍朱異襲安豐,
(盧)安豐在今安徽潁州府霍丘縣西南,見《魏志·齊王紀》嘉平五年及《王基傳》、《毌丘儉傳》。
不克。秋七月,將軍孫儀、張怡、林恂等謀殺峻。 (盧)何焯校改“張”作“孫”,弼按:《通鑑》作張怡。
發覺,儀自殺,恂等伏辜。陽羡離里山大石自立。
(盧)陽羡離里山見《孫權傳》卷首,又見《孫皓傳》天璽元年。潘眉曰:“離里當爲離墨,古仙人名也。離墨山一名國山。張壽昌曰:《明統志》:國山本名離墨山,有九岑相連,亦名陞山。沈敕《荊溪外紀》云:孫亮五鳳二年,離墨山大石自立。慎蒙《名山紀勝》云:離墨山石,無故自立。並作離墨。”趙一清曰:“《宋書·五行志》引京房《易傳》云:庶士爲天子之祥也。其說曰:石立於山,同姓,平地異姓。干實以爲孫皓承廢故之家得位,其應也。或曰孫休見立之祥也。” 使衛尉馮朝城廣陵。
(盧)馮朝子純,見《妃嬪傳·何姬傳》注引《江表傳》。胡三省曰:“魏之廣陵郡,治淮陰,漢之廣陵廢而不治。”趙一清曰:“《孫峻傳》云:峻欲城廣陵,朝臣知其不可城,而畏之莫敢言,惟滕胤諫止不從,而功竟不就。一清案,廣陵城在揚州府城東北,秦置縣,漢因之。吳王濞都此。劉昭曰:濞築廣陵城周十四里半,後江都國及廣陵國皆治焉。後漢爲廣陵郡治,三國魏移郡治淮陰,而以故城爲邊邑,後入於吳。晉滅吳,廣陵郡仍治淮陰。《宋書·州郡志》:臨淮太守屬縣廣陵令,前漢屬泗水,後漢屬廣陵。三國時廢,太康二年又立,屬廣陵。然則吳時始終不得居其城邑,吳穰爲太守,亦虛有其號耳。”
拜將軍吳穰爲廣陵太守,留略爲東海太守。
(盧)趙一清曰:“《孫皓傳》是南海太守,且東海郡屬徐州,吳時亦不得有其地,此東海是南海之誤。”弼按:《孫皓傳》作劉略。
是歲,大旱。十二月,作太廟。
(盧)《通鑑》:“初,吳大帝不立太廟,以武烈嘗爲長沙太守,立廟于臨湘,使太守奉祠而已。冬十二月,始作太廟於建業,尊大帝爲太祖。”胡注:“吳大帝諡其父堅曰武烈皇帝,長沙郡治臨湘縣。”
以馮朝爲監軍使者,督徐州諸軍事,民饑,軍士怨畔。 太平元年,
(盧)魏甘露元年。
春
(裴)《吳歷》曰:“正月,爲權立廟。”
(盧)元本、馮本“權”作“鐘”。
(裴)“稱太祖廟。”
(盧)何焯曰:“《吳歷》作爲鐘立廟。孫堅父名鐘,見《宋書·志》。然北宋諸本皆作‘權’字。”弼按:《孫堅傳》注引《吳錄》云:“尊堅廟曰始祖。”既尊堅爲始祖,自不得稱堅父鐘爲太祖也。周壽昌曰:“《宋書·禮志》:正月,於宮東立權廟。既不在宮南,又無昭穆之序。案《吳歷》在此年,《宋書》則云亮即位之明年。”
二月朔,建業火。峻用征北大將軍文欽計,將征魏。八月,先遣欽及驃騎呂據、單騎劉纂、鎮南朱異、前將軍唐咨軍自江都入淮、泗。
(盧)江都,今江蘇揚州府江都縣西南,見《孫策傳》。胡三省曰:“江都縣屬廣陵郡,此自邗溝入淮,自淮入泗也。”
九月丁亥,峻卒,以從弟偏將軍綝爲侍中、武衛將軍,領中外諸軍事,召還據等。聞綝代峻,大怒。
(盧)陳浩曰:“按文義似應作‘召還據等,據等聞綝代峻,大怒。’應重書‘據等’二字。”趙一清曰:“‘聞’字上落一‘據’字,蓋不服者惟一呂據,故綝遣告欽、咨取之,而據獨受其敗也。”弼按:趙說是。《通鑑》作“召呂據等還”。 己丑,大司馬呂岱卒。壬辰,太白犯南斗。據、欽、咨等表薦衛將軍滕胤爲丞相,綝不聽。癸卯,更以胤爲大司馬,代呂岱駐武昌。據引兵還,欲討綝。綝遣使以詔書告喻欽、咨等,使取據。
(盧)馮本“喻”作“諭”。
冬十月丁未,遣孫憲及丁奉、施寬等以舟兵逆據於江都。 (盧)康發祥曰:“《孫綝傳》云:遣從兄慮將兵逆據於江都。逆據事一而人不同。且孫慮於嘉禾元年已卒,豈‘慮’即‘憲’字之訛邪?”弼按:當作憲,說見《孫綝傳》。
遣將軍劉丞督步騎攻胤,胤兵敗夷滅。己酉,大赦,改年。
(盧)或校改作“改元”,按後多稱“改年”。
辛亥,獲呂據於新州
(盧)趙一清曰:“《方與紀要》卷二十:新州,今之珠金沙也,在江寧府北四十里,一云在京口西大江中。一清案,《呂據》及《孫綝傳》皆有逆據江都之文,則謂在京口西者近是。”沈家本曰:“《據傳》云據自殺,與此異。”弼按:或先獲據,而據後自殺。
十一月,以綝爲大將軍,假節,封永康侯。
(盧)潘眉曰:“永康侯當依本傳作永寧侯,時張布封永康侯。永康,吳新立,永寧,漢舊縣,吳屬臨海。”
孫憲與將軍王惇謀殺綝,事覺,綝殺惇,迫憲令自殺。十二月,使五官中郎將刁玄告亂于蜀。
(盧)刁玄事見《孫皓傳》建衡三年。胡三省曰:“姓譜,刁姓。齊大夫豎刁之後。予按豎刁安得有後?《漢書·貨殖傳》有刁閒。”
二年。
(盧)元本、馮本誤作“三年”,又誤不提行。
春二月甲寅,大雨,震電,乙卯,雪,大寒。
(盧)侯康曰:“《晉書·五行志》云:天戒若曰,爲居失時,賊臣將起。先震電而後雪者,陰見閒隙,起而勝陽,逆弒之禍將成也。亮不悟,尋找廢。此與春秋魯隱同。”
以長沙東部爲湘東郡,西部爲衡陽郡,
(盧)長沙郡治臨湘,見《孫堅傳》。《晉書·地理志》:“湘東郡治酃。”《宋書·州郡志》:“湘東太守,吳孫亮太平二年分長沙東部都尉立,衡陽內史,分長沙西部都尉立。”《水經·湘水注》:“承水至湘東臨承縣北,東注于湘,謂之承口,臨承,即故酃縣也。縣即湘東郡治也。郡舊治在湘水東,故以名郡。”又云:“湘水又東北逕湘南縣東衡陽郡治,吳孫亮分長沙西部立治。晉湘南太守何承天徙治湘西矣。”《一統志》:“酃縣故城,今湖南衡州府清泉縣東十二里,湘南故城,今湖南長沙府湘潭縣西六十里。”
會稽東部爲臨海郡。
(盧)會稽郡,治山陰,見《孫堅傳》。臨海郡,治章安,見《孫權傳》黃武四年、太元元年。
豫章東部爲臨川郡。
(盧)豫章郡,治南昌,見《孫策傳》。《宋書·州郡治》:“臨川內史,吳孫亮太平二年分豫章東部都尉立。”洪亮吉曰:“《紀纂淵海》:吳臨川郡治南城。”《一統志》:“南城故城,今江西建昌府南城縣東南。”吳增僅曰:“此與《朱然傳》、《周魴傳》之臨川同名異地。詳見《朱然傳》、《周魴傳》。”
夏四月,亮臨正殿,大赦,始親政事。綝所表奏,多見難問,又科兵子弟年十八已下,十五已上,得三千餘人。
(盧)胡三省曰:“科,程也。程其長短大小也。或曰科當作料,音聊,量度也。” 選大將子弟年少有勇力者爲之將帥。亮曰:“吾立此軍,欲與之俱長。”日於苑中習焉。
(裴)《吳歷》曰:亮數出中書,視孫權舊事,問左右侍臣:“先帝數有特制,
(盧)胡三省曰:“特制,謂特出上意,以手詔宣行也。”
(裴)今大將軍問事,
(盧)胡三省曰:“問事,猶言奏事,不言奏者,自卑挹之意。”
(裴)但令我書可邪!”
(盧)胡三省曰:“書可,畫可也。”
(裴)亮後出西苑,方食生梅。
(盧)《通鑑》“方”作“嘗”。
(裴)使黃門至中藏取蜜漬梅。
(盧)胡三省曰:“中藏,中藏府也,掌幣帛金銀諸貨物。蜜,蜂糖也。藏,徂浪翻。”
(裴)蜜中有鼠矢,召問藏吏,藏吏叩頭。
(盧)宋本、馮本、毛本“叩”作“扣”,誤。
(裴)亮問吏曰:“黃門從汝求蜜邪?”吏曰:“向求,
(盧)胡三省曰:“謂向者嘗求蜜也。”
(裴)實不敢與。”黃門不服。侍中刁玄、張邠啓:“黃門、藏吏辭語不同,請付獄推盡。”亮曰:“此易知耳。”另破鼠矢,矢裹燥。 (盧)《通鑑》“裏”作“中”。
(裴)亮大笑,謂玄、邠曰:“若矢先在蜜中,中外當俱濕,今外濕裏燥,必是黃門所爲。”黃門首服,左右莫不驚悚。
《江表傳》曰:亮使黃門以銀椀并蓋就中藏吏取交州所獻甘蔗餳。
(盧)宋本、馮本、毛本“餳”作“餳”,誤。何焯曰:“此時已有甘蔗餳,而言唐時始自蜀僧作之,何其謬也。”
(裴)黃門先恨藏吏,以鼠矢投餳中,啓言藏吏部謹。亮乎吏持餳器入,問曰:“此器既蓋之,且有掩覆,無緣有此,黃門將有恨於汝邪?”吏叩頭曰:“當從某求宮中莞席,宮席有數,不敢與。”亮曰:“必是此也”覆問黃門,具首伏。即於目前加髡鞭,斥付外署。
臣松之以爲鼠矢新者,亦表裏皆濕。黃門取新矢,則無以得其奸也。緣遇燥矢,故成亮之慧。
(盧)宋本、馮本“慧”作“惠”,官本考證曰:“今從毛本作慧。然晉、宋以下史,慧、惠多通用。”
(裴)然猶謂《吳歷》此言,不如《江表傳》爲實也。
(盧)梁章鉅曰:“此注傳聞異辭,而裴松之以爲鼠矢新者亦表裏皆濕,緣遇燥矢,故成亮之慧,則未見其必然也。”顧千里曰:“亮辨鼠矢燥濕,黃門本不料及此,況新矢豈倉卒可覓?松之此論苛矣。”
五月,魏征東大將軍諸葛誕以淮南之衆保壽春城,遣將軍朱成稱臣上疏,又遣子靚、長史吳綱諸牙門子弟爲質。 (盧)胡三省曰:“牙門諸將之子弟也。”
六月,使文欽、唐咨、全端等步騎三萬救誕。
(盧)馮本“三”作“二”,誤。
朱異自林率衆襲夏口。
(盧)虎林今安徽池州府貴池縣西,見《孫權傳》太元二年。夏口,今漢口,見《魏志·武紀》建安十三年。
夏口督孫壹奔魏。秋七月,綝率衆救壽春,次于鑊里。
(盧)胡三省曰:“後吳主責孫綝以留湖中,不上岸一步,則鑊里當在巢縣界。”《方與紀要》:“今巢縣西北,瀕焦糊。”謝鐘英曰:“今拓臯東南,濱巢湖。”吳熙載曰:“今安徽廬州府巢縣。”
朱異至自夏口,綝使異爲前部督,與丁奉等將介士五萬解圍。八月,會稽南部反,殺都尉。鄱陽、新都民爲亂,
(盧)鄱陽郡治鄱陽,見《孫權傳》建安八年,新都郡治始新,始新見《孫權傳》建安十三年及赤鳥六年。新都郡在鄱陽郡之東,二郡連界。謝鐘英謂新都爲鄱陽
屬縣,又云地缺,均誤。《鐘離牧傳》云:“會建安、鄱陽、新都三郡山民作亂”,可證其爲郡,非縣也。
廷尉丁密、步兵校尉鄭胄、
(盧)毛本“步”誤作“部”,監本、官本“胄”誤作“曹”。鄭胄事見《孫權傳》赤鳥二年注引《文士傳》。
將軍鍾離牧率軍討之。
(盧)互見《牧傳》。
朱異以軍士乏食引還,綝大怒。九月朔己巳,殺異於鑊里。辛未,綝自鑊里還建業。
(盧)胡三省曰:“壽春之圍已固,雖使周瑜、呂蒙、陸遜復生,不能解也。若孫綝能舉荆、揚之衆,出襄陽以向宛、洛、壽春城下之兵,必分歸以自救,諸葛誕、文欽等於此時決圍力戰,猶庶幾焉。”弼按:《綝傳》亦云“綝既不能拔出誕,而喪敗士衆,自戮名將,莫不怨之。”
甲申,大赦。十一月,全緒子禕、儀以其母奔魏。
(盧)互見《魏志·鐘會傳》。
十二月,全端、懌等自壽春城詣司馬文王。
三年春正月,諸葛誕殺文欽。三月,司馬文王克壽春,誕及左右戰死,將吏以下皆降。秋七月,封故齊王奮爲章安侯。 (盧)章安見《孫權傳》黃武四年。
詔州郡伐宮材。
(盧)馮本、毛本“宮”作“官”。
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餘日。亮以綝專姿,與太常全尚、將軍劉丞
(盧)《孫綝傳》作“劉丞”,《通鑑》作“丞”。
謀誅綝。九月戊午,綝以兵取尚,遭弟恩攻殺丞於蒼龍門外,召大臣會宮門,黜亮爲會稽王,時年十六。
(盧)詳見《孫綝傳》。亮在位七年,即位時年僅十七歲,孫權立此幼子當國,可謂老耄昏憒也。亮爲會稽王二年,廢爲侯官侯,自殺。死時年十八。如不立爲帝,或不至速死也,可哀也。
孫休字子烈,權第六子。
(盧)孫權七子,登、慮、和、霸、奮、休、亮。南陽王夫人生休。 年十三,從中書郎射慈、郎中盛沖受學。
(盧)陳景雲曰:“射慈疑謝慈,見《孫奮傳》裴注。慈爲碩儒,故休從受學。”錢大昭曰:“《孫奮傳》傅相謝慈,疑即此射慈也。射、謝古字通用。”李慈銘曰:“《經典釋文·序錄》:射慈字孝宗,彭城人,吳中書侍郎、齊王傳,著《禮記音》一卷。而《孫奮傳》云:傅相謝慈等陳奮,奮殺之。注云:慈字孝宗,彭城人,見《禮論》,撰《喪服圖》及《變除》行於世。奮初封齊王,是射慈、謝慈爲一人矣。陳氏景雲謂射氏系出北地,當孫吳之世,不聞有并、涼舊姓仕於江東者,當依《孫奮傳》作謝慈爲是。然陸氏何以亦作射慈,此當闕疑。”姚振宗曰:“廣韻射字注:射又姓。《三輔決錄》曰:漢末,大鴻矑射咸本姓謝名服,天子以爲出征,姓謝名服不祥,改之爲射氏,名咸。今按《吳志》一作射慈,一作謝慈,自來傅寫莫衷一是。而射出於謝,從可知矣。”弼按:改謝爲射,見《蜀志·先主傳》建安二十四年注,互見《孫奮傳》注。孫休死於永安七年,年三十,當生於嘉禾四年,年十三受學時,爲赤鳥十年,太元二年封琅邪王時,年十八,即位時,年二十四。
太元二年正月,封琅邪王,居虎林。
(盧)虎林見《孫權傳》。
四月,權薨,休弟亮承統,諸葛恪秉政,不欲諸王在濱江兵。馬之地,徙休於丹陽郡。太守李衡數以事侵休,休上書乞徙他郡,詔徙會稽。居數歲,夢乘龍上天,顧不見尾,覺而異之。孫亮廢,己未,孫綝使宗正孫楷與中書郎董朝迎休。 (盧)胡三省曰:“楷以吳同姓爲宗正,中書郎即晉中書侍郎之職。”
休初聞問,意疑,楷、朝具述綝等所以奉迎本意,留一日二夜,遂發。十月戊寅,行至曲阿。
(盧)曲阿、吳曰雲陽,今江蘇鎮江府丹陽縣治,見《孫策傳》。
有老公干休叩頭曰:
(盧)馮本、毛本“干”作“于”,誤。康發祥曰:“今人以閹人之老者爲老公,其本於此乎?”
“事久變生,天下喁喁。
(盧)胡三省曰:“喁,魚容翻。師古曰:喁喁,衆口向上也。又相應和聲。” 愿陛下速行。”休善之。
(盧)孫綝曰:“初廢少主時,多勸吾自爲之者。”見《綝傳》。綝欲入宮,圖爲不軌,見《虞翻傳》注。所謂事久生變也。
是日,進及布塞亭。
(盧)吳熙載曰:“宜在江蘇江寧府句容縣。”
武衛將軍恩行丞相事,率百僚以乘輿法鴐迎於永昌亭。 (盧)《方與紀要》:在江寧府東。吳熙載曰:“在上元縣東。”
築宮,以武帳爲便殿,設御坐。己卯,休至,望便殿止住,使孫楷先見恩。楷還,休乘輦進,羣臣再拜稱臣。休升便殿,謙不即御坐,止東廂。戶曹尚書前即陛下讃奏,丞相奉璽符。休三讓,羣臣三請,休曰:“將相諸侯咸推寡人,寡人敢不承受璽符。”羣臣以次奉引,休就承輿,百宮陪位。綝以兵千人迎於半野。
(盧)趙一清曰:“《太平寰宇記》卷九十云:土山在昇州上元縣南三十里,山無巖石,有林木臺觀娛游之所,即半野也。”
拜於道側,休下車答拜。即日,御正殿,大赦,改元。是歲,於魏甘露三年也。
(盧)蜀景耀元年。
永安元年。
(盧)周壽昌曰:“蜀昭烈帝崩於永安宮,而吳孫休即位,以永安紀元,蓋以敵國事祕,未得聞之也。”
冬十月壬午,詔曰:“夫褒德賞功,古今通義。其以大將軍綝爲丞相,荊州牧,增食五線。
(盧)《孫綝傳》載詔語,較此爲詳。胡三省曰:“綝遷大將軍,封永寧侯。今休以援立之功,增其封邑。”
武衛將軍恩爲御史大夫、
(盧)錢大昭曰:“大帝時未見有御史大夫之職,孫休時蓋特置,以寵異孫恩耳。至五年,又以廷尉丁密、光禄勸孟宗爲左、右御史大夫。”
衛將軍、中軍督,封縣侯。威遠將軍授
(盧)按《孫綝傳》,“授”當作“據”。
爲右將軍、縣侯。偏將軍幹雜號將軍、亭侯。
(盧)孫綝兄弟五人,綝、恩、據、幹、闓、一門五侯,皆典禁兵,見《綝傳》。 長水校尉張布輔導勸勞,以布爲輔義將軍,封永康侯。
(盧)沈《志》:“東陽太守,永康令,赤鳥八年分鳥傷上浦立。”《方與紀要》:“今浙江金華府永康縣治。”
董朝親迎,封爲鄉侯。”又詔曰:“丹陽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有司。夫射鉤斬袪,在君爲君,遣衡還郡,匆令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