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塑造政府的公信形象
摘 要:针对增强政府公信力在塑造政府良好形象中的重要性,以广西平乐县“刷墙”事件为视角,探讨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问题和成因,最后提出重塑政府公信力的具体对策来提升政府形象。
关键词:政府;信用;失信;塑造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0�0039�02
1 广西平乐“刷墙”事件的简介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实施了一个叫做“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的项目。该项目在区内农村房屋资金筹措的过程中出了问题:粉刷房屋的经费应该由自治区财政、市县财政出资以及企业、社会和个人捐助等而不是农民募集。然而,在平乐县政府的文件里,这项政策就走了样。县上规定,房屋粉刷费用为每平方米36元,其中26元由政府承担,其余10元则要由村民来出。据了解,这次全县需要粉刷的房屋一共涉及4个乡镇64个村,即使每平方米只交10块钱,整体算下来,每户人家也要平均上交4000多元。看到有不少村民拿不出钱,县里专门出台了一项优惠政策,就是帮农民联系贷款,并且前两年免利息。于是一些农民靠贷款凑上这笔刷墙费。为了限期完成统一粉刷的任务,平乐县政府和各个镇政府立即组成了工作组,采取各种措施向村民催款。在压力之下,一些村民通过贷款和借钱凑上了这笔钱。可有村民反映:“刷墙的优惠贷款都是以个人名义办的,只免除两年利息。如果还不上,两年之后就转为普通借息贷款,到时候还会成为他们更大的负担。”此次事件经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从而致使当地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公信力受到了极大抨击。
2 政府“公信形象”的相关理论
2.1 概念界定及其理论依据
公信力是塑造“公信形象”的关键与主要内容。所谓“公信力”是指政府依据于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因而,政府的“公信形象”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施政理念、制度机制等取得公众认可与信任,在公众心中塑造出来的整体形象。进而,政府信任是塑造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内容――因为其主要理论基础源于委托-代理理论,即公众让渡一部分自然权利交由政府行使,政府承担授权责任进行社会管理,维护公众利益并且接受公众监督。公众担当委托人角色,与此同时政府担任代理人角色。
2.2 塑造“公信形象”的作用
2.2.1 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政府“公信形象”属于国家“软实力”的范畴,是一种无形的信誉资源。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引导企业信用与个体信用的主导力量,也是整个信用机制的源泉与核心。如果政府缺乏信用,势必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消极的信息导向,动摇与破坏社会信用基础。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政府规范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各种公共设施与信息支持,并且对市场经济行为进行必要监督,规范市场经济信用,能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平乐县违反了自治州的文件内容,擅自增加了当地百姓负担,采取强制措施硬性规定无力承担经济支出者贷款,不仅损害了政府公信形象,怨声载道,失去了群众的拥戴,更增加了社会成本与无形支出。
2.2.2 良有利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
塑造良好政府“公信形象”进一步维护了政府存在的合法性,提升了政府权威。坚决杜绝政府及其公务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取得公众的信任、理解与认同,才能提高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度与社会管理水平。相反,政府公信力下降会损害政府权威,妨碍政策的顺利执行,加大运作成本,造成机构膨胀人员冗杂,导致公众的不信任,损害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浪费。如此循环往复,将会使得政府公信力持续下降,其后果不堪设想。平乐县在此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明显没有维护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友好互动关系,没有取得群众认同,相反,大搞特搞政绩工程,造成了资源浪费,导致政府与公众关系紧张,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严重降低了当地政府的社会管理效率。
3 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的成因分析
3.1 行政主体的自利性
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中享有优厚的支配权与优先权,是人、财、物的分配者与社会管理的主导者。作为权力机关,作为代表公共民意维护公共利益的主体机构,政府本不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特殊利益,但是受我国传统社会官本位与权力至上思想的影响;加之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受西方享乐主义与拜金主义的侵蚀,某些地方政府作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组织,难免沾上市场化、利益化色彩,为自身的发展谋求利益。其表现就在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考虑的不全是公众与社会的利益,而是参杂了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部门化倾向严重,导致权力滥用,擅自介入与自己无关的事物,存在大量越位、错位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不顾民众疾苦大搞特搞政绩工程,或者擅自增加本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许可权,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部分公务员甚至出现了不唯实只唯上,顺从长官意志行事等行为,失去了公众的信任与支持。平乐县在这次“刷墙”事件中,出于自利性与美化政绩的目的,奉行形式主义,劳命伤财,最终只会让政府公信形象一降再降。
3.2 民本理念不够深入
我国一些地方“官本位”思想严重。在某些部门或组织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尚未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只停留在口头上,并未落到实处;某些政府官员将“为人民服务”当成“为民做主”,颠倒了人民公仆的角色,将自己凌驾于公众之上,利益观念与部门观念严重,导致一些政府官员深受特权思想毒害,个人欲望不断膨胀,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失职、渎职等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政府与行政执法人员的形象,违背了社会资本理论,即在推行政策过程中,公信力下降社会资本匮乏,因而需要付出诸如财力、物力等资本予以弥补,加大了社会管理成本,造成了资源浪费执行不力。广西平乐县正因为缺乏民主之风,才导致政府权力被扩充与滥用,凌驾于群众之上,甚至出现了政府逼迫百姓贷款美化政绩的现象。
3.3 行政监督机制滞后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我国目前尚未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监督强度与力度不够,虽然已将依法治国作为根本治国方略,但在具体执行中,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并且我国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过分注重了行政权的强制性忽视了其社会性与群众性。人民群众并未参与到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第一线,也并非完全了解与洞悉政策运行的全过程,导致了部分政策从上而下执行阶段进入了“黑箱”操作,损害了公众利益。而国家机关对非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也只停留在事后汇报、人大代表一般巡视、质询等阶段,监督力与约束力相对薄弱。试想如果平乐县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行政监督机制,那么在此次事件伊始,就会遭到有关制衡机关的否决,而不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3.4 民众信息掌握不足
政府的社会管理范畴涉及到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这些信息的分类与汇总本身就是一项庞大冗杂的工程。政府在信息掌控与分析中,享有绝对的优先权,但长期以来存在着信息公开不足,办事不透明等流弊,导致政府与公众对信息的掌控度存在着巨大差距,公众想了解某些具体信息与动态,却不能找到有效途径,只能通过个人体会与媒体报道获悉政府动向。而个人的体会是肤浅片面的,媒体报道也并非全部真实可靠,民众很容易形成偏差,对政府行为不理解、认同。一旦出现某些负面信息,出于本能的挑剔与逆反心理,民众往往倾向于争相传议、品头论足,最终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
4 提升政府公信形象的有效路径
4.1 强化民本观念,重树现代行政理念
理念指导行动,良好的执政理念是科学行政的先导,它贯彻到了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各个环节,影响社会管理效率与政府公信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获取群众支持与拥护的基本前提。在具体实践中,要将以人为本的观念落到实处,不能仅仅停留于空洞的口号,要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政府首先应当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脚踏实地、有诺并践,讲信用办实事,树立起务实求真的优良作风,维护公信形象。行政工作人员要将诚信内化为自身的职业道德品质,将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贯彻到工作与生活中来,自觉抵制权力至上、拜金主义等消极思想的侵蚀,加强责任观念恪尽职守,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姿态与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而不是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凌驾于公众之上为所欲为。
4.2 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公民参与力度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公众在让渡权力给政府的同时也要行使监督权,确保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担任其代理角色,始终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缺乏有效的监督,将导致国家与社会两者之间力量的失衡,任何一方过于强大都不利于整体的稳定发展。只有在让渡权力的同时,懂得适时制约权力,才能防止绝对的腐败与不公,保持权力的均等与人民地位的稳固。完善监督机制,主要在于扩大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放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鼓励广大公民与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管理事务中,促进政府与民众互动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回应,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公示与听证制度,广泛听取民意民声,提高政府权威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与认可度。此外,建立健全政府问责制,强化对政府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对重大决策失误进行追究与严惩,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与社会主体监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并将其行政行为纳入舆论监督范围,促使政府透明行政、诚信行政。
4.3 信息公开,透明行政
行政信息公开,尊重公民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公开性与透明性,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基本前提;行政公开涉及到需要建立完备的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及时对信息进行筛选与分析,并在第一时间将之呈现在公众面前,让公众掌握政府运作全过程与最新决策及政治动态,反映为题提出意见,以便让政府进行民意测评与调查,及时纠正行政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与不足,做到上情下达与下情上通。此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电子政务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是当下知识经济时代政府科学高效行政的必然要求。只有进行信息公开,坚持透明行政,才能扩大政府与民众的交流渠道,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打破政府信息垄断,杜绝暗箱操作与不正之风,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与公众支持度,形成政府与民众的零距离对接与交流互动,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4.4 依法治国与行政
各级政府部门一方面应带头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严格遵守法定原则与程序,履行职能、忠于职守,维护公共权益和人民利益;另一方面应不断加强行政立法,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法律体系,创造良好法治风气,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只有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强化行政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法律观念,才能促使其进一步谨慎规范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建设诚信政府的过程就是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国家的过程,唯有保证国家权力正确行使,公民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也只有依法办事、恪尽职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决摒弃轻法律重人情的错误认识,才能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形象,获取公众的信任与支持。
4.5 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增加政府美誉度
政府公信形象与其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是紧密联系、息息相关。政府公信力是其社会管理水平的无形支撑,而社会管理水平则是政府公信力的硬性保障。良好的公信力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积极的社会核心诚信体系,净化社会风气,促进企业诚信与个人诚信。要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关键是把握好政府经济干预的度,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当下政府经济职能的范畴是宽泛的,如果没有把握好政府干预的限度,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又在机械干预,则会导致经济职能层次混乱,市场秩序紊乱;其次,关注民生问题、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主要内容。当下社会矛盾与问题日益增多,建设服务性政府、责任性政府,关注民众疾苦,以人为本妥善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是提高政府管理能力与公信形象的突破口。
参考文献
[1]王茂涛.公共危机管理视野下的政府公信力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