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就全党范围内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明确部署。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的今年工作要把握好的一个要点。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无疑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推进的重要举措,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
“人无学,则不明理; 人之有学,则有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提在于“学”。学什么? 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尤其是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按照党章的规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灵魂,也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全体党员必须高度重视这部党的根本大法,要逐条逐句
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明白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二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洞察国内外发展大势,谋定中国前进的方向,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时代光辉,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思想武器。全体党员必须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终究在于如何去“做”,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那么,通过“学”,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保持对党忠诚,这就是学而信; 通过“学”,来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这就是学而用; 通过“学”,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推动事业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这就是学而行。总而言之,就是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全省广大党员必须深刻认识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因此,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等“三会一课”这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既要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提出要求,也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差异给予学习上的分类指导,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全省上下务必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以管党治党取得的新突破,为广东“十三五”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 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 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 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
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 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 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 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 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 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