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专题培训(PDF)
成都市地方金融发展处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核算及税收政策解读 专 题 培 训
主讲人:陈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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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税志诚税务师事务所
主要内容
一、小贷公司准金融机构的性质定位 二、现行统一会计制度及小贷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核算现状专题 三、小贷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四、小贷公司营业税政策
五、小贷公司印花税政策
六、小贷公司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
七、小贷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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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体现:
一、小贷公司准金融机构的性质定位
关键词“草根”金融现面临身份困惑
1、银监会、人民银行有统一定位(银监发(2008)23号);
2、步调不一致:人行2009年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中列入金融机构,但银监会未明确。
3、监督主体: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才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 4、税法不利时认可(国税函(2009)377号),但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时又以未 按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不适用金融企业的税收优惠; 5、报表列报:参照制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川办函(2008) 256号)财金(2008)185号,但税务管理认定为一般工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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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贷公司准金融机构的性质定位
待遇困惑: 一、财务管理:两种核算方式,会计制度体系和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核算困惑 二、税收政策:对经济的贡献和税收待遇不配比。 (一)小贷:无优惠,限借款合同印花税不征; (二)现行金融机构: 1、农户贷款在09年至2013年期间免征利息营业税;2009年2015年按3%减征; 2、农户贷款免征印花税; 3、农户贷款收入按90%减计收入.(财税(2010)4号)、财税(2011)101号) 4、贷款准备金可按风险资产余额1%扣除;(财税(2012)5号) 5、涉农贷款按风险分类的限额比例计提的准备可在税前扣除(财税(2009)99号) 和(银发(2001)416号) 6、利息收入确认时点的优惠(2010年公告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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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贷公司准金融机构的性质定位
未来不是梦:纳入银监局监管,享受金融企业税收政策。
肖捷在2012年3月30日在“税收、发展、民生”回答时指出: “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事贷款业务,但国家有关部门还未按照金融机构对其进行 监管。所以,没有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企业范围,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 同时指出“随着监管的变化,我们将适时合理的调整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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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统一会计制度及小贷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核算现状
一、现行可怕的“统而不一”核算方法,造成“混而不乱”的效果) 1、统一的渊源(国税函(2008)1081号) 2、具体内
容(共18种) (1)企业会计制度(财企(2002)310号)
(2)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
(3)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财会(2001)49号) (4)分行业会计制度(11)类
(5)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令33号)
(6)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8)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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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统一会计制度及小贷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核算现状
二、企业界(金融)财务通则(规则)和会计制度(准则)体系的比较
三、小贷公司财务及核算制度(财金(2008)185号、川办函(2008)256号)
1、金融企业财务规则(42号令)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0)21号) 4、银行低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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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贷公司实行的会计核算方法
一、核算方法的种类(实务):两种 二、基于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参考)(报表参考格式) 三、贷款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会计:包括发放贷款、计算利息、收取利息、贷款逾期、呆滞贷款、呆账贷款等 税收:收入确认时点、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逾期90天以上的
参考文件:(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2010年23号)
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适用金融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09年1月1日,A分行向企业发放了一笔贷款1500万元,贷款合同利率为10%,期 限2年,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假定该贷款的实际利率为10%。(案例根据
2010年第23号设计(2010年12月5日执行)
要点:涉及税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及所得税处理(新准则)
应付利息确认收入(小贷和金融如逾期后发生的,实际收到时确认(金融);
确认的利息,逾期90天未收回,冲减当期利息收入(金融)
四、贷款减值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财金2010-21号)
会计处理: (1)计提减值: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余额转 入贷款(已减值),借记贷款目(已减值),贷记各类贷款 。
(2)收回减值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贷款 (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3)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2011年25号公告报损):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 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贷款(已减值)。按管理权限 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
科目金额。 (4)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贷款(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 贷款(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现行不得扣除; 未来总局核准 参考依据??
财税[2012]5号 风险资产 1%
财税[2009]99号银发[2001]416号规定: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 类50%损失类100%.”
五、一般风险准备的账务处理(不完善) 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七、业务及管理费用明细核算明细(规范设置使用,费用归集,防范 限额费用与非限额费用扣除风险) 八: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核算(国税发[1993]149号第三条:不征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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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业税政策
一、小额贷额公司贷款利息收入适用税目、税率
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
十条)
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息收入适用税目注释(贷款和咨询)国税发[1993]
149号 三、抵债的不动产涉及营业税(双方涉税)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九条 四、销售购置或抵债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 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 例外:财税[2009]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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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业税政策
五、余额计征营业税合法有效凭证指:发票、财政票据、签收单据、其他(条例第6 条和细则19条) 六、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贷营业税政策(满足条件不征)财税字[2000]7号第一条,国 税发[2002]13号)第一条 七、关联企业无偿借贷营业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核定计税依据是错)
(总局回答)
八、资产重组营业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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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业税政策
24)
九、股权行为营业税:不征,依据:国税函[2000]961号
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12
结合总局回答说明小额贷款公司能否享受营业税优惠
问:对小贷公司应收未收利息如何申报营业税?
结论: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确认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而不考虑是否
在核算期内或贷款到期前收到利息。
十二、营业税税收优惠动向 十三、营改增动向
十四、小贷公司涉及增值税应税行为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含税销售额/1.03作为计税基数,按 2%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含税销售额/1.03作 为计税基数,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其他相关概念
(1)旧货和使用过的物品是税收上的概念. 旧货是指从事旧的物质经营的货物,是相 对于从事旧货经营的企业来讲,它所经营的货物叫旧货。自
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企业 自己在生产上或管理上用过的物品。旧货是特许经营的项目,没有经过特许批准的企 业不能从事旧货经营。 (2)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4、政策依据:政策依据:财税[2008]170号与财税[2009]9号与国税函[2009]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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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额贷款公司印花税
一、纳税义务人:在境内书立、领受13类列举的应税合同或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义务时间: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 受时申报纳税。对核准汇总缴纳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 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申报缴纳方式(三种): 依据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分自行贴花、汇贴 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方式。
四、核定征收 (一)政策依据: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川地税发[2006]85号)2006年10月1
日起执行。(原政策: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川地税发[2004]48号)执行期
间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有效) (二)适用情形: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纳税人未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 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
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其他需要核定计税依据的情形。
(三)税务管理 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 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五、违章处罚误解-非轻税重罚 (一)适用政策依据:国税发【2004】第015号,《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 条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部分 内容已不适用。 附:印花税应税凭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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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扣除原则 扣除凭证
六、小额贷款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和条件
日常报销审核 扣除具体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 3、职工教育经费 4、工会经费 5、社会保障缴费
6、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柜(财税[2009]27号) 7、商业和财产保险柜保险 8、借款费用 9、业务招待费 10、广告宣传费 11、租赁费
12、公益性捐赠
13、母子公司之间的服务费国(税发〔2008〕86号) 14、手续费及佣金
15、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
16、不得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案
例分析:
(1)业务招待费、会议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税收范围区别及联系
(2)企业为职工定额内报销办公通讯费或发放通讯补贴如何扣除
(3)为职工购置工作服的涉税处理分析
(4)究竟“防暑降温支出”属于“劳动保护”还是“职工福利”?
(5)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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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筹划
方法一:以公司名义投资
方法二:利用分红的类型,选择不同的税收待遇。
方法三:利用红利所得有差额计税的特殊情形
方法四、利用红利所得还有减免税的特殊情形
方法五:将个人消费支出合理转移公司支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