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志愿服务精神放光芒
让志愿服务精神放光芒
发表时间:2013-12-23 来源:遵义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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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在出席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把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刘奇葆的讲话里,给我们更加明确了志愿服务的意义和重点服务的对象,更加深刻地阐述了志愿服务的价值。
其实生活中我们都是志愿者,只是以前我们没有明确的定义,没有规范的制度,我们只是做着我们认为应该做的本分。要么把它看成是一种责任,如帮扶留守儿童。作为教师,我们从来没有推斥对留守儿童的帮扶,不管是对他们生活的帮助,还是对学习的辅导,都认为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有时甚至还要为此而调解家庭里的矛盾,我们总认为教师就该救助社会的留守儿童,给他们爱的阳光照耀,弥补他们在成长的路上的缺失。社会上对他们的照顾可能更多的是物质,但老师给他们是一个完美童年。要么把它看成是一种义务,如照顾弱者。作为邻居,作为亲人,我们从来没有把照顾弱者看成是一种负担。或许他身体残疾,或许他年老体弱,但对他们的照顾却是理所当然承担,能为他们递一杯水是令人高兴的事,能为他们做一些服务也是令人欣慰的,不是因为其他,只因为他们是我们的邻居。虽然他们可能在物质上给予不了我们太多的帮助,但是在精神上却能给我们无限的力量。就如“最美少年”龙花辍学回家,照顾生病的妈妈,无怨抚养年幼的妹妹,她没有任何怨言,没有悲观厌世的情绪,心中只有无限的爱照亮着她的世界。也只有这类人才最易把爱放大,推己及人,如自己有需要照顾的人,见到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一定最先伸出温暖的手,如自己的小孩留守在家,看见别人的需要关心的孩子,他定会倍加关注,因为他们感同身受。
志愿者精神其实就是一种奉献精神,是一种扶危济困的美好品质,他不是少数人的作为,不是固定的人在参与。但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范围还很狭窄,总认为关爱留守儿童的事是学校的责任,关爱老人的事是家庭的担当。事实上,这些所
谓的弱者都是社会人,他们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我们需要每一位有心人都加入到这个光荣的行列,奉献爱心,服务他人。志愿者服务的对象应从自己身边的人做起,服务的类别应该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做起。
志愿者精神是一种社会责任感强的标志,它需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试想,一个家庭遇到困难,有志愿者的帮助它会变得幸福;一个小区遇到困难,有志愿者的帮助它会变得和谐;一个社区遇到麻烦,有志愿者的救助它会变得稳定。如果我们每一个社区都稳定了,那我们国家就太平了。让我们都发扬志愿者服务精神,提升自己的幸福指数,为人民,为国家多做贡献。快乐自己,幸福别人,让志愿服务精神放光芒。(陈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