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题讲座讲稿
06-15
普法专题讲座记录
时间:2009年9月15日
地点:操场
主讲:贾方国
内容:禁毒
一、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
(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违法行为,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对非法持有毒品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三、为什么要把青少年作为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
在吸毒者中,由于无知、好奇、被他人引诱而吸毒的青少年的比例最高。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心理防线薄弱,好奇心强,判别是非能力差,不易抵制毒品的侵袭,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易受到毒品的侵袭。因此,对青少年进行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