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诉讼案件处置预案
02-09
法律诉讼案件处置预案
为防范经营风险,减少经济损失依照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法律诉讼前的处置
1、协商。通过与对方进一步沟通,避免多种负面效果。
2、调解。可请相关主管部门出面调解,也可请第三者进行调解。 上述二种方法均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自愿。
3、仲裁。对方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法律诉讼前的准备
1、起诉(应诉)前,需研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或应诉(反诉)理由,要有明确的诉讼主体。
2、起诉或应诉应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工程款支付收据、合同、双方往来函件、照片、会议记录等。
3、相关涉案部门或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进行诉讼准备工作。
三、法律诉讼的要求
1、公司授权委托人或外聘律师应执行公司领导对诉讼案件的指导性要求目标,并依法办理。
2、所搜集的全部证据都必须真实、有效,同时在诉讼期间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辩解再作进一步证据的收集工作。
3、诉讼期间的一切活动应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记录备案。
4、授权委托人或外聘律师应根据诉讼期间案情的变化,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出财产保全、自行和解、更新调查、变更诉讼请求、反诉、上诉、申请执行等诉讼权利。
5、授权委托人或外聘律师应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涉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纠正。
6、对案情复杂、标的较大的诉讼,应请示公司领导后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