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知识问答
五五普法知识问答
1、《教师资格条例》何时实施?
1995年12月12日发布实施。
2、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面向社会实施这项制度有何意义?
答: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者,方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面向社会人员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预备队伍和多元化的教师培养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认定教师资格的权限、范围和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受理、条件审核,最终资格的认定要报经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批准。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教师资格分为哪几类?
①幼儿园教师资格; ②小学教师资格;
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⑤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⑥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什么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6)、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合格。
7)、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认定教师资格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一是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自愿原则和属地化管理。申请人应在规定报名时限内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交验学历证书; 二是申请人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三表五证);
三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有关信息录入。
四是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初审合格者,通过笔试、面试、试讲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者做出认定结果;
六是对具有教师资格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是对取得教师资格人员的有关材料归档保存,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认定记录。
7、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同时交验原件);
③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同时交验原件);
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填写核实;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填写。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考试合格证书;
⑧《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