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信.委托书
06-1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 罗文广 (姓名)系 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朱凤龙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消防工程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2016年1月17日——2016年 2月17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日期 : 2016 年 1 月 17 日
介 绍 信
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
兹因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的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消防工程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活动,特委派 朱凤龙 办理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月日
申请书
致: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
兹因为我单位参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招标人)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消防工程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活动,需提供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办理,望予以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 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2016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