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工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的规定
关于加强教工师德建设
提高执行力的规定
一、制定目的
增强教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员工队伍执行力,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学校在籍员工
三、工作方针、标准
工作方针:忠诚、敬业、创新、实干 工作标准:
(一)、领导干部
牢固树立三种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工作中要形成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六种工作作风。逐步提高自身执行力,工作追求卓越,追求完美。
(二)、中层干部
对学校教育事业要忠诚,对待工作做到主动积极、做事到位、高效执行、拒绝理由。敢于大胆管理,不做表面文章,不评功买好,不讲庸俗的人际
关系,力争做好领导决策后的优秀基层指挥员。
(三)、教工
对教育事业要有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爱心,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为公,把工作放在第一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牢固树立服从是执行的基石,忠诚是最大的责任理念。
(四)、班主任(教师)
“师以德为本”。教师的职业是育人,要用学识育人,更要用自己良好的道德和素质去影响人。教师在工作中要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指导自己的育人实践。要无私奉献,热爱学生,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四、奖惩
各部门要为本部门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员工工作量,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最大发挥员工的个人潜能。对工作认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奖励;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视其工作表现实行处罚。
奖励:执行学校《关于争先创优暂行规定》 处罚:
1、责令改正做出检讨;
2、通报批评;
3、职称降级、工资降级、调离岗位、待岗、解除聘任。
丹东市技师学院
二00七年三月一日